4. 流放

流放

流放到底有多可怕?

顺治十八年(1661),震惊全国的「浙江抗粮案」结案后,61 人被流放到了东北各处荒远的地带。短时间内死亡 17 人,逃亡 33 人,下落不明 1 人。

其中,有 8 人直接死在了路上。

流放不是贬谪。

贬谪是针对官员的,是罪臣去地方上当官,依然享有官员待遇,所以一路上会友、写信,心态相当放松。流放是针对罪人的,既然是罪人,当然要有罪人的模样,一路上都得戴着锁链。

图:清末上海县犯人,苏格兰探险家 John Thomson 拍摄于 1873 年

图:清末上海县犯人,苏格兰探险家 John Thomson 拍摄于 1873 年

流放犯通常是被两名兵役押送,而押送一般又有长解和短解两种形式。

所谓短解,就是每到下一处,兵役就办交接手续,由途经的州再派两人押送犯人到下下个州。交接过程中,他们不仅要根据文件验明犯人正身,还要检查锁铐是否完全。没有问题后,才能签字转送。

京城办理的大案,一般都不用短解,而用长解。由兵部派两名兵役,对押解的全程负责。

押送是一门苦差,兵役身负重任,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他们虽然可以鱼肉犯人,有时候还会强奸女犯(有些兵役会轮奸全家流放的女犯),可也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的,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能让犯人逃跑。如中途弄丢了人,就要受刑。轻则棍打,重则流放。

乾隆二十七年(1762),镶蓝旗马甲苏崇阿押解一伙盗窃犯,中途犯人逃跑,他本人就被发配到伊犁当苦役去了。

押送有时间规定,一般的要求,是每天走 50 里(大略为 4 万步),清初的重刑犯的流放地,一般都在京城 3000 里外,3000 里的行程,正好是 60 日。

这是一个死数,没人敢随意变更,即便是有条文规定犯人中途得病,可以停到下一州治疗,但在多数时候,这根本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人愿意遵守。因为目的地的主管太监心理多少有点变态,总是不管你到底什么原因迟到的。没带等于没写,迟到等于贪玩。耽搁了日期,每晚半日就要挨多少棍,是毫不含糊的。

旗人兵役押送晚了,都要去伊犁当苦役,哪个普通兵役肯舍身为流放的犯人着想,让他慢慢走呢?

没有。

除非你能给出足以让人手抖的钱。

在去往流放地的过程中,大部分犯人都饱受了人间最真切的痛苦。他们浑身恶臭,有病难医,沉重的刑具(单是木枷就最低 25 斤)把手脚磨出骨头,伤口流血化脓,脚掌的溃烂上又包裹着刚破壳而出的黄汤,在寒冷的东北,脓水到了晚上又被冻成冰块。手不能蜷缩,手背已经鼓得像血红的馒头,指节上是紫色的毒疔,那是最严重的冻伤,像钉子一样深入骨髓。

每天,他们还要在哀伤和悲愤中走 4 万步。休息时,脚上要扣上木枷或锁上脚镣,以防逃跑。因此,没有一个夜晚,他们是能休息好的。

图:民国,戴着脚杻的犯人

图:民国,戴着脚杻的犯人

图:清末,戴枷躺地休息的犯人

图:清末,戴枷躺地休息的犯人

和兵役不一样,虎狼来的时候,他们无法自我保护,跑也跑不掉,只能任凭野兽掐断自己的脖子,啃食他们的肢体。

通常,犯人在路上因故死亡,要由所在州县的官吏证明,尸身(哪怕是一条胳膊)也要送到目的地。至于到底是怎么死的,是真的被野兽所伤,还是死于兵役的虐待、长途跋涉的艰辛、生病抑或受伤,没人能说得清。

就是这样,有 8 人死在了路上。

有幸活到流放地的犯人呢?

迎接他们的,可能是更加深重的灾难。

清初的几个流放地,主要是位于东北地区的尚阳堡、开原、铁岭、威远堡、宁古塔等。

由于最近电视剧的宣传,人们都知道宁古塔苦海无涯,是流放地中最可怕的存在。

宁古塔这三个字,总是让人误会,宁古塔不是塔,这三个字是满语,大略意思为「六窝铺」,就跟「猫儿洞」「五棵树」差不多,位置在今黑龙江海林市。距离北京 3000 里。清朝以前,还是一片极其荒远的苦寒之地。

冷,是它的第一特征。所谓「冰上有冰,雪上加雪」,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不过从明末开始,有人在此开荒。

从春初到四月中,这里没日没夜地刮大风,打雷似的响。哪怕是近在咫尺,也会被打得睁不开眼。五到七月倒是暖和些,可是一直下雨,又湿又冷。挨到八月中,就开始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已经全部结冰。

这里的雪很不温柔,落到地面立即就变成坚冰。让中午的日头晒,也晒不化。一眼能望千里,千里之间,皆是白色。

几百年后的今天,有人居然从这冰天雪地中发现了商机,把此地定名为「雪乡」,很少有人知道,其实这地方就是原先的宁古塔。

对浙江抗粮案的犯人们来说,最惨的是,这次流放的时间,正是腊月二十五日。而明末清初,又是小冰期温度的最低点(高寿仙《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这无疑要把本来就能冻死人的温度再度降低。

不过,真正寒冷的不是天气,而是人心。这句话并非玩笑。

据我观察,清朝初年的流放地,最苦的真的不是宁古塔,而是一个叫尚阳堡的地方。

根据成功到达宁古塔的犯人记载,宁古塔管理十分松懈,防范也不是很严格(「防范向不甚严」)。犯人到地方后,每年只需用一石粮就可以免除所有的徭役,像普通百姓一样生活。本来该给披甲人(戍卒)当奴隶的他们,竟然能够出入自由,交友自由。无论是经商,还是务农,抑或教学,只要个人有这个能力,都没有太大的阻碍。

这完全得益于宁古塔当地的官风民风。

宁古塔地方偏远,人心质朴,本地人对有文化的人充满了敬佩。这其中,宁古塔的军官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对这些有文化的罪犯非常友好,称呼他们为「哈番」(尊贵的人)。为了能让犯人们养活自己,监管还会在春耕的时候向他们发放种子。

还有比这更暖心的吗?

有。

经历明末清初的战乱,中国西南(尤其是成都附近)和东北都发生了严重的虎患。就算是在县城,说不准哪里就窜出一只虎来,死在虎口的人很多。有县令去上任,其同行者数人就被虎咬死。

宁古塔将军爱惜人命,允许流人们住在木城之内,因为有旗兵守备,野兽不敢靠近。

宁古塔本地人也很朴实。儒生缺乏劳动经验,有的连生火做饭都不会,邻居大妈就帮忙做饭,这一切,都让活着走到宁古塔的犯人们充满了感激。多年以后,回想往事,他们依然对那些年、那些事念念不忘。

当然,对于一些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了家世支持,除了走后门,再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留在宁古塔的日子确实不好过。然而,再不好过,也比人们想象的情况强许多。

事实上,偏远的地方都有这样一个特点,民风朴实,圣命遥远,对于或好或坏的法令、制度,大家都可以不完全遵守,有的甚至不知道上头下达了什么法令,治理全靠乡民的自觉。

对流放犯们来说,这就是活下来的机会!而距离文明之地更近的尚阳堡,才是真正的令人丧命的恐怖存在!

此次流放,被发到尚阳堡的罪犯有 10 个。10 个人里,死亡 5 人,逃亡 5 人,没有任何一个能活着等到康熙的赦免。

而流放到铁岭、开原等其他地方的犯人,基本是 1 死数逃,颇有一些留在当地,一直活到大赦的。

但尚阳堡不行。

尚阳堡到底是什么地方?

尚阳堡,位于盛京(现沈阳)北面不远,离京城也更近。从明代开始,就已经是朝廷重要的流放地(在明代名为靖安堡)。

图:尚阳堡和宁古塔的大略位置

图:尚阳堡和宁古塔的大略位置

正因为离「文明场」较近,该地的官吏管理总是很严格,对如何对待流放犯,有着丰富的经验。

举个例子。

翰林院庶吉士季开生,顺治十二年(1655)时,劝谏皇帝不要在扬州买女人,被顺治以捏造事实之罪流放到了尚阳堡。尚阳堡官方很希望季开生去死,到第四年,季开生偶遇一群无赖寻衅,没说几句,就开始打他,把他活活打死了,人死了以后,还扬言要把尸体烧了。

这件事的动静不小,很多人都在关注。因为季开生学识渊博,人很不错,又正直,在当地有很多朋友。但最终,当地官府根本就没过问。人们怀疑背后有人主使,故意要整死他。

同样悲惨的还有这次的抗粮案中一个叫李玉禅的,他本来是要发往尚阳堡的,结果死在了路上,同行的难友把他的尸体带到尚阳堡埋了起来。康熙元年秋,他的妻子张氏长途跋涉 5000 里来奔丧,结果被尚阳堡的人给扣住,不让她返回了。

清朝的法律,钦定流放犯本人流放,罪不及家人的,妻子前来探望,可以随意返回。犯人因故死亡,除非来奔丧的人不愿意带着棺椁回乡,其余一律可以回原籍,而且官府要给一定数额的路费。

不过,这些明文法律,在崇尚规矩的尚阳堡竟是行不通的。

尚阳堡官吏加重地执行了法律,还把道德引进法律。来领丈夫尸体的女人回不去了,他们让她守坟。

守坟,又称居丧,要求「骨见」。因极度悲伤,茶不思,饭不想,饿得皮包骨头,代表着对亡人深深的思念。这就需要在茅屋里住三年,吃冷食,喝凉水,天天以泪洗面。

张氏是一个裹着小脚的女人,已经怀着数月的哀苦,走了几千里地,来到了这个寒冷彻骨的地方,探望埋在土里的丈夫。她只是想接上丈夫的尸体回家,结果他们要害她,扣留她,把她整个半死。

守坟期满,他们仍然不许张氏回家。家里人等来等去,等了三年又三年,怎么妈妈还不回来?于是,她长大成人的儿子李上攀,徒步 5000 里地来接娘。

结果是他也回不去了。

直至康熙七年(1668)的夏天,朝廷大赦,他们才得以普通百姓的身份返回。

对尚阳堡上上下下的官吏来说,这种事是绝不能犯错的。起先是没有圣旨让放人,他们就不放人。现在是有圣旨让返回,那么就应该立即打发他们走。

试想,落在这样一班善于揣测上意的官吏手里,又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呢?

这些官吏只会严格执行,甚至加重执行条款。尚阳堡的流放犯,当然要「与披甲人为奴」,而绝不会有赎免的机会。

有人不知道当奴隶有啥坏处,这是由于他们把当奴隶等同于当服务员,没有意识到奴隶时时刻刻都是要受虐的。

奴隶是贱人,这一点明确写在法律中。

之所以为「贱」,同样是打架,奴隶打凡人,罪加一等,凡人打奴隶,罪责就很轻。奴隶骂主子,等同于致人重伤。奴隶打主子的晚辈,罪加二等。打主子本人,直接死刑。杀死主子的,凌迟处死。而主子打奴隶,则不受法律制裁。当然,按法律,主子是有罪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打死不论。

因此,不是奴隶不敢反抗,是法律规定不让他们反抗。一旦稍有反抗,迎接奴隶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有个叫康玉的汉人奴隶,在康熙三十年(1691)初夏的夜里,杀死了主子正红旗披甲人阿纳代的妻子忽忽里和他的儿子。平时的时候,这一家人对康玉不是打就是骂。在他们眼里,这个汉子还不如一头畜生,就不给他饭吃。那天,康玉很累,干不动了,阿纳代却还强迫他劳作。

这样的生活,让康玉觉得生不如死,想自杀。想到既然都要死了,不如干一票大的。于是,趁着主子去庄园看地的时候,提刀砍死了女主和少爷。

这是不想活了的奴才干出的惊天大案,结果自然是凌迟处死。

尚阳堡的罪人们,过的就是这样挨打挨骂、不能休息的生活,可能也和康玉一样,累死累活干上半天,连口饭都不给吃。

10 人 5 死 5 逃,就是对尚阳堡流放生活的最好注脚。

在这种地方当囚犯,活下来的最大希望就是逃亡。因此,在顺治末年到康熙初年,东北的流放地出现了严重的逃亡潮,几乎有一半的犯人选择逃跑。

有人说,古代过关,都得有通行证,所以逃跑是不行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

所谓的通行证,其实就是明代的路引,清代的凭证。但是,路引、凭证这东西,还真不一定非要有,有时候各处大门的门卫也懒得去查。

硬要对比,它类似于疫情期间的小区通行证,本小区的人持有该通行证,非本小区的人,要有证明,没有事由的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出入小区的。但是,我们也知道,事实上只有疫情比较严重的时候,进门才需要这东西。

清朝初年,地方上沿袭了明中期以来的松散习惯(高压态势没法持续太久),尤其是城市,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查凭证,在偏远地方更是如此,这才导致屡有逃犯轻松渡过关口的事情发生。

流放犯们逃跑的目的地通常有三种,第一个就是上面所说的原籍,这是清初的犯人常有的选择。

后来清政府做了一系列改进,要求关口严查,还让流放地将军一旦发现有人逃跑,就立即通知罪犯原籍,拿获逃亡罪犯有赏,从而堵上了这个漏洞,使得罪人轻易不敢回家。

第二是人员成分很复杂的地方,比方说招收流民的军队,流动人口很多的州县,成功率很是不低。

雍正年间,一个叫王树丹的汉人在东北给披甲人当了四年奴隶,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于是逃跑。又不敢回家,跑到广东当起了神棍,给人看相为生。后来十分想家,想到自己父亲那么大年纪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样,死了没有。于是偷偷回家探望,结果被人认出并抓获。到夜里,又成功逃脱,这回跑到了杭州,依旧给人相面为生。过了几年,又被人认出来,在绍兴府被抓。

第三是蒙古。蒙古地广人稀,经常有经商的马队、丹门沁(货郎),还有成群结队割草的汉人过往。蒙古人好客,留宿外人通常也没人知道,犯人的住宿不成问题,而生活上,稍微低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能混过去。

抗粮案的罪犯,选择逃跑的有 30 多个,不管中途跑到了哪里,最终几乎全都跑回了老家。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一路上都没受到任何像样的阻碍,以至于平平安安地从关外溜进了关内,从黑龙江溜到辽东,过海到山东,又从山东溜到江苏,过江,返回了浙江原籍。

原籍那边的人,似乎不想惹出更大的麻烦,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县里的官员也不过问。就这样过了几年,混到了大赦,逃出来的人们,便开始光明正大组织吃席了。

就这样,流放 61 人,短时间内死亡 17 人,逃亡 33 人,下落不明 1 人。最终只剩下 10 个人,在康熙年间被赦,得以以平民的身份回归故里。

而我依然要说,流放之恐怖,不仅仅在于外部环境,还在于世道人心。

这 10 个人中,成功活下来的,有一个叫蔡础的文人,最后成了半个精神病。

蔡础是个非常忠厚老实的人,我可以做证,他在这件事上真的没犯任何错。

抗粮案的起因是,一对书生兄弟补交了多年前的税,税差却把钱私吞,官府让他们再交一次,他们不愿意,被捉到府衙打,一个重伤,一个被打死。引发了浙江台州书生们的集体抗议,蔡础的学生也参加了这次抗议,他本来就没参与,结果学生署名带上了他,他被卷到案中,几经辩白,依然被送到离尚阳堡很近的开原服役,当了多年的苦力,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抗粮案从头到尾,事事都透着荒唐,最荒唐的就是清廷不管那么多,找了个抗粮抗税的借口,整死了那么多的人,而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

蔡础服完役回到老家后,神经兮兮地把自己的笔、墨、纸、砚都埋了,绝口不提任何想法。碰见人的时候,别人都奇怪,问怎么你看人的眼神如此凶狠,跟谁有仇似的?又为何总是对着空气和自己的影子喃喃自语?

蔡础听了,只是摆手说:「不知道。」

回乡的蔡础,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和人谈笑,不再是德高望重的鸿儒,他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曾开馆收徒,备受人们敬佩的诗人、学者,如今却成了毫无灵魂可言的行尸走肉,想想真是可笑。

7 年的流放生涯没有杀死他,却又真真切切地杀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