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刺杀总统属于什么罪名?

 

这得看你爹是否有钱了。

1981 年,小约翰为了吸引女神的注意,决定刺杀总统——里根。

结果却无罪释放。

这个疯狂决定,竟然是他看电影受到的启发——1976 年由马丁·斯科塞斯拍摄的剧情片《出租车司机》。

1

1955 年,小约翰·辛克利出生于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商人家庭。

他的父亲老约翰·辛克利是一名二战老兵,战后靠着精明的头脑经营了一家石油公司,家资巨万,跟美国顶层政商界有很多交往,还是布什家族的金主之一。

按说在这种家庭出生的辛克利,绝对算是人类高质量男性。

如果说别人家的孩子在起跑线上,他属于在终点线后面有一套学区房的那种人。

可是如此优渥的家世,辛克利却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在小学和初中阶段,辛克利还是个正常孩子,虽然内向但尚且正常,也喜欢运动。

但到了高中以后,他开始变得极度自闭,不跟人交往,沉迷于文学创作和音乐。

高中毕业以后,老约翰连哄带吓给他报了个学校,辛克利在学校念了一年,挂科挂得荡气回肠。

在学校里呆不下去的他,来到了洛杉矶,想要在好莱坞凭借自己的作曲能力闯出一片天。然后他就掉地上了。

辛克利在洛杉矶处处碰壁,他的作曲水平实在是菜到家了。

他写歌唯一的意义,就是浪费了一张纸。

为了在洛杉矶待下去,他不断地跟家里撒谎,说他在跟人洽谈合作啊,在跟女明星谈恋爱啊等,用各种借口骗家里给他打钱。

就这样,他在洛杉矶足足混了一年,骗局终于继续不下去了。

老约翰亲自杀到洛杉矶,揭穿了他的谎言,直接把他抓回了家里,认为你在外面这两年真是光着屁股推磨 ——你是转着圈的丢人啊,赶快回家反省反省吧。

被抓回家里的辛克利,结结实实在家里宅了几年。

20 世纪 70 年代,当宅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那年头既没有网络也没有游戏,实在没法打发时间的辛克利只得捡起了一个爱好——看电影。

他在家里没黑没白地看电影,尤其喜欢《出租车司机》,足足看了十五遍之多。

《出租车司机》是美国电影里的殿堂级作品,用开创式的手法讲述了现代大城市人们的孤独与冷漠,后来的《小丑》对他就多有借鉴。

这个电影的大致剧情,就是一个孤独但仍有正义感的出租车司机求爱不成,想刺杀腐败的总统候选人也不成,最后阴差阳错的灭掉了一个淫窝,杀人之后不仅没有被审判,反而被当成拯救雏妓的英雄的故事。

把这个电影看了 15 遍的辛克利,对电影背后的社会意义毫无兴趣,却疯狂迷恋上了里面饰演雏妓的朱迪·福斯特。

当时的朱迪·福斯特才年方 14,但辛克利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女神,是穷极一生也要追求的真爱。

从此他茶饭不思,把所有朱迪·福斯特的电影至少看了几十遍,状态越来越差,大概类似于红楼梦里贾瑞追王熙凤的那种状态。

家里蹲了几年以后,老约翰终于忍无可忍了,他倒不是养不起,他实在是无法眼看着儿子变成一个废物。

老约翰夫妻俩带着辛克利去看了心理医生,看看这儿子究竟有啥大病啊,在家里待得都快发芽了,咋不寻思干点啥呢?

在医生的询问下,辛克利倒是也主动交代了——我喜欢朱迪·福斯特。

大夫倒也没太当回事,喜欢女明星这很正常,谁年轻时不管几个女明星叫老婆呢?

大夫在询问后给出了自己的判断——这孩子没啥大病,就是裤裆里撒盐——闲(咸)得蛋疼,缺乏人生目标,找点事儿做就好了。

于是,老约翰跟辛克利摊牌了——你究竟想干啥,你得干点啥,你不能再这么待下去了。

出乎意料的是,辛克利还真的就提出一个想法:我要去耶鲁大学,读文学。

能想着主动上学,自然是好事。

老约翰非常高兴,上耶鲁大学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难比登天,但是人家老约翰是正星条旗的老美国,这点小事说办就办了。

1980 年初秋,街溜子辛克利正式入学耶鲁大学。

老约翰不知道的是,辛克利之所以主动提出要上学,不是因为他顿悟了,而是因为在同一年,朱迪·福斯特决定暂停她的演员生涯,去耶鲁大学深造。

2

进入了耶鲁的约翰·辛克利,顺理成章得成为了朱迪·福斯特的尾行痴翰。

但是他还没敢当面去骚扰人家,而是每天憋着给人家写自己的土味情诗,然后从门缝里直接扔进去,想想就觉得可怕。

除了写诗,他还尝试过送花,打电话等,结果自然都是石沉大海。

像他这种行为在明星眼里太平常了,实在是癞蛤蟆愣装小青蛙,长得丑来玩得花。

追星不成,辛克利极度沮丧,他给父母打电话再次要求退学回家养病。

为啥朱迪·福斯特不理自己?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最应该改变的是性别!朱迪·福斯特是个同性恋,她根本就不喜欢男的!

不过当时的辛克利并不知道,他开始反思自己。

他觉得钱,自己家毫无疑问是不缺的。长相,自己也可以说是初具人形,那么自己究竟差在哪了呢?

想来想去,他觉得自己差在名气上了。

不过他的脑回路非常清奇,他认为为了吸引朱迪·福斯特的注意,只要出名就可以,至于出得是好名还是坏名,那反倒是一个无所谓的事情。

按照他这个条件,流芳百世的概率不大,遗臭万年倒是可以搏一搏。

一开始他想的是抢银行,不过他想起来了阿尔帕西诺 1975 年演的电影《热天午后》(一场失败的银行劫案)。

然后他感觉,抢银行这个想法不行。

后来他又考虑了劫持客机或者军舰,不过感觉门槛也略微有点高。

终于,在重温了一遍《出租车司机》后,辛克利迸发了灵感,我知道什么事儿门槛低了,我刺杀总统吧!

刺杀总统,出的名肯定最大!大到朱迪·福斯特想躲都躲不开的那种。

说干就干,辛克利还真的有执行力。

当时的美国总统是卡特,辛克利买了把手枪,开始揣着手枪,跟着卡特走了一个又一个州,但是卡特的保卫非常严密,辛克利没捞到什么机会动手。

反而因为私藏手枪被机场安检给拘了几天,只能打电话让老约翰场外支援,老约翰又杀到田纳西州把儿子捞了出来。

被捞回家的辛克利,依然继续着之前无所事事的街溜子生活,继续东游西逛。

被女神拒绝,刺杀总统也不成的他心情十分低落,用一句唐朝古诗来形容,就是巴山楚水凄凉地,responsibility。

到了 1981 年 3 月,老约翰终于忍无可忍了,他痛下决心,决定不能任由这个废物啃老一辈子,把他赶出家门,让他自谋生路。

平心而论,老约翰所做的事情是一个正常父亲该做的。

他在临走时给辛克利拿了不少钱,告诉他:

儿啊,赶你出门实在是因为你太不着调了,你但凡能有一点本事,也不至于一点本事也没有啊。只要你能够悔过,过上正常人的日子,将来家产还是少不了你的一份的。

但老约翰没想到的是,虽然他忧心忡忡,但并没有在辛克利这里起到任何作用。

从家里出来的辛克利马,不停蹄地回到了纽约,继续骚扰朱迪·福斯特,后来又跑到了华盛顿特区,去给女神选礼物去了。

在华盛顿的辛克利入住了一家酒店。

1981 年 3 月 29 日,他早晨看报纸的时候,发现了一则很感兴趣的消息:

报纸上说,3 月 30 日,新上任的总统,美伶宗里根会在希尔顿酒店发表讲话。

看到这则消息的辛克利灵光一闪,沉寂了很久的想法重新回归了。

此时的里根刚刚上任六十多天,他认为,反正自己刺杀总统是为了出名,具体杀的是卡特还是里根,实在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

谁是县长,我无所谓,既然赶上了有这么个机会,为啥不把里根干掉呢?

说干就干,1981 年 3 月 30 日上午,辛克利来到了华盛顿希尔顿酒店的门前,带着新买的 PG14 式左轮手枪,装上了加大威力的开花弹,在这里埋伏里根,准备给美伶宗一个惊喜。

3

美伶宗里根,冷战中最重要的美国总统。

演员出身的里根,是美国能打赢冷战的最重要的领导者。

他文化水平不高,甚至可以说仅强于川普,接触过里根的人都说,总统对政治和历史惊人的无知。

虽然文化不行,但是里根格局很大,他知道该在什么领域相信谁,任用谁。

在他手里,美国一转之前对苏联的绥靖政策,而是转为全面反苏。

在里根以前,美国政界普遍将苏联视作千年帝国,将永远与美国共同存在并长久竞争,因此产生了对苏缓和政策。

但是里根政府洞察到了苏联这个泥足巨人的致命缺点,他们改变了一个认知即——彻底击垮苏联是可能的。

里根政府对苏联的打击堪称史诗级的精彩操作,对冷战中美国的胜利产生了决定性作用。

不过对于这些,刺客辛克利是完全不关心的,他杀里根,只是单纯为了出名而已。

实际上,有些事儿确实是命中注定。

在遇刺的几天前,里根带着夫人去哥伦比亚特区的福特剧院参加了一次活动,这个剧院,就是林肯遇刺的那个剧院。

里根后来说:

「我抬头看向那个晚上林肯被杀时所坐的那个包厢,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虽然我们现在拥有特勤部门的保护,但要是谁真的有足够的决心,他仍然可以接近一位总统并且向他开枪。」

几天以后,辛克利立的 Flag 就成真了。

3 月 30 日下午一点半,里根车队到达希尔顿酒店入场通道。

此时辛克利已经埋伏了半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然后里根进入了酒店,啥也没发生。

辛克利没有开枪的原因是,希尔顿酒店由于常年接待总统,专门修建了一个全封闭的安全通道。

一般总统专车停下后,下车的地方距离通道也就是三四米,总统下车后几乎是一晃就没影了,所以辛克利根本没逮到机会。

按说这事儿就吹了。

可是,一辈子不着调的他这回来了耐心。

他勇敢牛牛不怕困难,非常有耐心地等待着里根参加完了这场活动,然后在里根离开酒店时,成功得手了。

让我们回看一下这段难忘的历史场面:

虽然刺杀的画面只是电光火石之间的事,全程不到两秒,但这场刺杀实在是非常的巧合。

按照惯例,总统专车应该距离安全走廊三四米的距离,但是那天由于人太多,车队把车停的远了一点,让专车距离安全通道足足九米,这就给了辛克利时间窗口。

本来,按照规定,总统出门应该穿防弹衣,但里根没穿,他觉得这几步路就是几秒钟的事,没必要。

更巧的是,那天围观的人里面,有一名美联社记者麦克·布特泽尔,他在人群中好死不死地喊了一句「Mr.president」。

这个记者嗓门很大,里根下意识停下来扭头去看他。

辛克利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刻拔出手枪,对着里根连射六枪。

第一枪打中了白宫发言人詹姆斯·布拉迪的头部,致使布拉迪从此终身瘫痪。

第二枪打中了特区警察托马斯·德拉汉的脖子,由于打伤了脊椎,这个警官从此左手残疾。

第三枪打空,第四枪击中了保护总统的保镖蒂姆·麦卡锡,打穿了他的肺和肝。

第五枪打到了防弹汽车玻璃上。

要命的是第六枪,第六枪击中了汽车的防弹装甲后反弹了,直接打进了总统的肺,距离里根的心脏不到三公分。

实际上,如果不是有里根的保镖杰瑞帕尔反应迅速,及时将里根推入车内的话,

里根很可能就没命了。

另一方面,幸亏这场刺杀案发生在里根时代,如果早几年,结局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1975 年 9 月 6 日,美代宗福特在旧金山的一个饭店前遭遇刺杀,凶手朝总统开枪,但没有打中。

听到枪声的保镖们第一反应是马上把总统抬起来扔进车里,可是几个人都去抬总统,却没有一个人去把车门打开,最终导致福特被几个彪形大汉结结实实地撞到了关着门的车上,子弹没要了总统的命,这几个憨批差点把总统撞死。

从此以后特勤局定下了规矩,总统坐车必须始终保持开门的状态,这也是里根能第一时间进入车内的原因。

辛克利开了这六枪只用了 1.7 秒,开完第六枪之后,特勤局特工丹尼斯麦卡锡就迅速冲了过来,把他扑倒在地,并且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压在了地上。

这一方面是为了控制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他不被灭口,为了做到这一点,他还不得不「攻击了两名来帮忙的市民」。

4

里根遇刺的消息迅速以光速传遍了全球,美国上下一片哗然,而其中最震惊的,莫过于老约翰了。

他万万没先到,他这个不着调的儿子一辈子一事无成,结果居然去骗,去偷袭七十多岁的老总统。

但是此时老约翰顾不上责怪谁了,作为一个父亲,他此时只有一个念头——我得救儿子。

在美国,刺杀总统是天字第一号罪名,随随便便判你个三五百年也不奇怪。

我前面提到的刺杀福特的刺客,虽然没打中任何人,但最终在监狱里蹲了三十多年。

辛克利犯下如此滔天巨祸,这辈子基本算是交代了。

放在普通的家庭,这种情况肯定就是闭目待死了,但是老约翰不同,人家有「钞能力」。

在接下来几天,老约翰耗尽了人生所有的资源为儿子进行辩护。

家族游说层次之高,甚至直接到达了副总统老布什那里。

为了救儿子,老约翰组织了一个堪比后来「辛普森杀妻案」的顶级律师团队,请来了包括爱德华·威廉姆斯和森特·富勒等顶级律师。

他的律师阵容有多豪华呢?

其中抻头的爱德华·威廉姆斯,服务了多少大客户打过多少大案子不说了,你只需要知道,他是迪士尼当年最倚仗的律师之一就行了。

这么多法学大佬凑到一起,能给辛克利争取多大的利益呢?

事实证明,大佬出手果然是老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啊,人家连减刑都不争取,直接争取无罪释放!

律师团给出的理由是——小约翰·辛克利是个精神病,他刺杀总统是因为他发病了。

律师团对此振振有词,他们的理由是:小约翰·辛克利没有任何动机,他没有政治立场,唯一给出的动机是为了吸引朱迪·福斯特,这显然不是一个碳基生物能想出的理由,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是个精神病。

而且,律师团找来了美国顶尖的精神科专家霍珀博士,后者拿出了辛克利多年来在他那里治疗的全套医疗记录存档。

他认为,辛克利在开枪那几分钟正好处于精神病发作,没有行为能力,自然也就不能算犯罪。

律师团的无耻把美国检方都气笑了,他们表示,你们既然知道有辛克利有精神病,为啥还放他出来不在家治疗呢?

霍珀博士表示,因为辛克利当时只是抑郁症,没有危险性。但是抑郁症是有可能变得非常有暴力倾向的。

检方意识到自己被律师团牵着走了,再聊下去就坐实了辛克利有病了。

于是他们只能自己找人来给辛克利鉴定精神状况,结果找来的这个精神科医生在鉴定之后,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对律师团的论断狂喷一通,表示你们胡说八道,说什么辛克利有抑郁症完全是放屁!人家明明是自恋狂!

检方傻眼了,这下他们彻底被套牢了。

两名医生的行业内卷,彻底坐实了辛克利是精神病。

这事儿他们有天然劣势,因为对于法律而言,一般是做无罪推定,而对于精神科医生而言,他们一般是做有罪推论。

所以经过七个星期的漫长举证和三天的陪审团审议后,律师团成功证明了——约翰·辛克利患有一种精神病,一种随时有可能发作,毫无征兆,发作起来极其暴力,但不发作时跟正常人一样的精神病。

1982 年 6 月 21 日,法庭做出判决——约翰·辛克利因患有精神疾病,无行为能力,当庭无罪释放。

在法庭上,老约翰老泪纵横,他自责自己没有管好儿子,让他闯下如此大祸,表示愿意代子受过。

不过即使在最后陈述中,约翰·辛克利依然毫无悔意,他称自己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朱迪·福斯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献祭,还对朱迪·福斯特没有回应而感到异常失望。

不过他的这些话,全都被当成精神病人的疯话无视掉了。

事实上,约翰·辛克利确实让朱迪·福斯特永远得记住了他。

据当时人回忆,辛克利公布自己的作案动机后,全美国的记者如同「骑兵冲锋」般地冲进了耶鲁大学采访朱迪·福斯特。

朱迪·福斯特对这个疯批嫌弃至极,坚决拒绝回答任何关于他的问题(一辈子只提了三次)平时有任何记者提起辛克利的名字的时候,朱迪会立刻转身就走表示拒绝。

辛克利无罪释放的消息公布后,全美上下一片哗然,之前大家从未想到过靠精神病可以脱罪,更不要说是这种刺王杀驾的大罪。

美国各州在判决下来以后紧急修改法律,避免有后来者效仿辛克利。

但是,这事最大的苦主,美国政府还没有表态呢。

免罪?

虽然这场刺杀案没有要了里根的命,里根经过抢救后几天就恢复了正常,热火朝天地去折腾勋宗去了。

但这场刺杀案导致四人重伤,一名高官终身瘫痪,这样恶劣的结果,如果让罪犯逍遥法外,美国政府的面子往哪搁?

辛克利被宣判无罪释放之后,连法庭都没出了就被一群白大褂围了起来,回家?回什么家?你不是精神病吗,你需要治疗。

律师团集体蒙圈了,他们穷尽了人类的语言天赋,就是为了证明辛克利的精神病是随时爆发,毫无征兆的,听完他们的诡辩,哪怕一只有良知猪都会羞愧得茶饭不思。

但是他们没顾得上一个重要问题,这样的病几乎没办法证伪,也就没有人能够证明这样的病能够治好。

既然按照律师团的说法,辛克利的精神病可能会极其危险,那他自然需要隔离。

而由于他这种病平时完全正常,所以谁也不能证明他没有病了。

面对着包围过来的白大褂,律师们只能询问一下,你们是哪家医院的呀?

医生们说:我们是圣伊丽莎白精神病医院的。

这 TM 还不如蹲监狱!

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在美国大名鼎鼎,这家医院凶残到什么程度呢?

他们医院左右各有一块墓地,埋的全是自己医院的病人,一百多年来为病人们提供从生到死的一站式服务。

医院里收藏着 1400 个大脑标本,十万张脑组织切片,全都是自己医院的病人的。

总之,这家医院基本等于都市传说大本营,恐怖小说取景地,地狱跟它相比都是如此的和谐。

辛克利听说自己要被关到这里,当场吓尿,但这次律师也救不了他了。

他在接下来三年里自杀四次,但均告失败。

1987 年,他申请家属探视,还没等法官批准,一群 FBI 冲进病房,在他房间里搜出了朱迪·福斯特的照片,探视什么探视?病还没好,接着蹲着吧!

就这样,辛克利一直被关到了 2016 年,此时他已经被关了 35 年,61 岁的他终于被判定没有威胁了,可以出院了。

但是对他在院外的要求极其严格繁琐,他虽然出院,却依然不是自由人,连跟别人网上回句话都不行,行动范围也被严格限制。

此时为他奔波一生的父亲早已经去世,受伤最重的布雷迪和里根总统也已经作古,当年的前尘往事,也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了。

不过,要说这场刺杀还有什么特殊意义,其实也是有一些的。

据里根说,这场大难不死,让他更加坚信了自己是天选之人,是上帝选择了他来拯救美国,击败苏联。

这种暗示不仅在里根身上,把他推进车里的保镖杰瑞帕尔,当年就是因为看了一部叫《特勤局守则》的电影,才决心加入的特勤局。

而这部电影是里根主演的,他认为是上帝派他来拯救里根,所以后来退休后的他当了一名牧师。

如果辛克利当时能打得准一点呢?也许他就成功击毙了里根,那么也许美国在八十年代的政策就会改变,也许冷战走向就会重写,苏联大概率仍然是要输掉冷战的,但苏联会不会在 1991 年解体呢?那就很难说了。

所以,辛克利伤害最深的人,是你滴勋宗呀!

在美国刺杀总统属于什么罪名? - 小约翰的回答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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