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漫作品里面,有哪些行为可能违反了现实世界相关地区的法律法规?

 

《名侦探柯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那句经典的「我叫江户川柯南,是一名侦探」。这句话在日本就已经「犯法」了。

话说在距今 20 多年前,人送外号平成福尔摩斯的工藤新一还是高中生,和女朋友毛利兰去游乐场玩儿的时候,因为撞破了几个黑衣人的 PY 交易,因此被一闷棍打晕,还被灌了黑衣组织最新研发的毒药。

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小学生侦探江户川柯南。

二十多年来,这部《名侦探柯南》随着单行本破亿的发行量,收获了无数忠心耿耿至死不渝的粉丝,同时柯南本人也数次被日本警方用作宣传形象。

直接回答:不会。

因为不管在中国和还是在日本,自古以来都是没有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原因也很简单,在儒家思维里,司法刑政乃是国之重器,断不可交由庶民百姓来替天行道。

日本第一家私人侦探社是在 1889 年,由一个叫光永百太的人开设于东京的日本桥地区,注册资金为 1000 日元,相当于现在的 2000 万日元左右。

虽说出了挺多钱,但这家侦探社并未做大。1895 年,东京又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老板叫岩井三郎。

岩井三郎,日本近代史上第一位名侦探,外号三朝福尔摩斯——横跨明治,大正与昭和。

这个人是武士出身,明治维新之后进入警视厅做了警官,甲午战争期间,他工作被调动至司法部门,主要的活儿是抓间谍,战争结束后,才彻底辞职并在东京开了个侦探社。

当过警官抓过间谍,从职业素养上来讲,岩井三郎确实是做侦探的料子。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侦探事务所开张之后,各种案件不断,不过事情都不算大,顶天了也就是老公失踪,老婆跑路。

然后在 1909 年,大案子终于来了。

这一年的 5 月 14 日,东京一个中学生在上学途中,跟社会青年发生了口角,社会青年仗着人多准备围而殴之,但万万没想到,那个中学生直接从包里拔出一把手枪,把带头的社会大哥当场给击毙了。

当街怀揣凶器杀人,这放哪朝哪代都是死罪,但考虑到凶手尚未成年,于是法院网开一面,判了有期徒刑 12 年。之后,因少年家上诉,又改判为 6 年。

本来这是开天恩了,但凶手依然不服,表示自己开枪属于自卫。于是法院也不干了,说你凭什么是自卫?自卫的证据有吗?

少年是华族出身,家里挺有钱的,便花了重金找到岩井三郎,问他能不能想想办法。

岩井三郎出马,跑到案发地找了一圈,终于找到几个当时在场的吃瓜群众,作证是那几个社会小伙先行挑衅的,而且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刀。

因为有了这个证据,再加上律师一顿嘴炮,最终少年被改判缓刑。

本来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只是任谁都没想到,这个名叫伊达顺之助的少年犯虽说躲避了这次牢狱之灾,但终究没能躲掉那挨枪子儿的命运。

这人之后去了中国,先是参与暗杀了张作霖,失败后兜兜转转投靠了张宗昌,还给自己起了个中国名字叫张宗援。

抗战爆发之后,伊达顺之助以安奉警备副司令的身份祸害东北,无恶不作,恶名昭彰,甚至日本自己的媒体都以「马贼」相称来报道他。

战后,他被枪毙在上海提篮桥监狱。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在当时,帮助伊达顺之助脱罪,让岩井三郎名声大噪。很快,便又接手了一桩大案。

时坊间传闻说,德国的西门子公司跟日本海军私下有不正当瓜葛,简单来讲就是外企和军方官商勾结。

然后海军跟西门子当然是双双否认三连,结果岩井三郎出手,愣是把西门子公司的账本给偷了出来,并且公布与众。

这件事造成的后果就是,当时涉案的日本海军大将兼首相山本权兵卫和他所组的内阁全员辞职。

一个侦探,干翻了一国的内阁。西门子事件,让岩井侦探事务所名扬了整个日本。

随着岩井三郎的侦探生意越做越大,手底下的小侦探也不断增多。值得一提的是,曾经有过一个年轻人来到岩井侦探事务所里打了一段时间的工,然后觉得比起亲力亲为地破案,倒不如静下心来把其中的过程写成故事来得有趣。

于是,辞职改行写起了推理小说,然后一跃成了日本推理小说之父。

他的笔名叫江户川乱步,江户川柯南的名字就是致敬他。

同时,至今日本推理文学的最高奖项也是以他名字命名的江户川乱步赏。

然而,无论是岩井三郎,还是江户川乱步笔下那些神探,都和我们想象中柯南那样的侦探差异很大,事实上日本也从来没有过这号人物。

首先,还是一个理念问题,就是正常社会很难让私人介入国家公器的活计,不然世道就得乱了。

其次,不来钱——警方委托你查个杀人凶手能给你多少报酬?根本没有抓小三赚得多好吧。

当然那个时代做侦探最赚钱的也不是抓奸,而是当特务和抓特务。

说白了就是「做」商业间谍或「反」商业间谍。

然后在抗战时期,也有一大批侦探成了军事间谍——这已经完全与侦探精神背道而驰,属于侦探失格行为。

如果要总结一下的话,就是从明治年到二战投降,绝大多数日本私人侦探,都只能算情报工作者而已,他们寻求的不是真相,而是可以换钱的情报。在「侦探」过程中,也做了很多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

二战后,日本社会趋于稳定,法律开始完善,于是对商业间谍的打击,比之前严重了很多,因此侦探们纷纷转了方向,至少是不敢再用偷鸡摸狗的方式来「寻求真相」了。

2007 年,日本制定了《侦探行业业务优良化相关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侦探行业。

这部法律的制定,使得《名侦探柯南》注定成了一部不可能发生在现实中的漫画。

首先,根据侦探法第七条:侦探必须在跟委托人缔结书面文案接受书面申请后,才可以付诸行动。同时,侦探本人也须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其不会将调查结果用于犯罪。

哪怕从 2007 年算起,柯南至今也已有将近 700 回连载了,没有一次委托是正经写申请和保证书的。

于是肯定有人要问了:如果目暮警官或者高木警官真的写委托书给柯南或毛利小五郎的话,他们是不是就能合法侦破案件了呢?

其实也不能,因为根据法律,警方不可以在没破案之前将案情隐私内容透露给一般老百姓。以防他们拿这些情报从事犯罪。

所以结论就很明了:日本警方之所以不会委托侦探来帮助破案,不是说侦探的水平不高,而是法律本身就已经把所有人当成了坏人——虽然你是侦探,如果你跟犯人有一腿呢?如果你是犯人的亲戚呢?

所谓警察,就是要把一切都当成坏蛋来防范的营生,包括私人侦探。

如果现实中的日本,真有一个像柯南一样的侦探,那么他的下场大概率只有一个——比犯人先行一步被警察带走。

根据 2007 年制定的那部侦探法,侦探这门行业便被精准定义为「在接受他人委托,对特定的人员之所在或行动进行以收集其相关情报为目的的跟踪、监视等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委托人的职业」。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个好像跟警察的工作也没啥区别,唯一的就是侦探他不能抓人罢了。

总体来讲,在日本,侦探跟警察最显着的差别,除了执法权和配枪权外,大致有四个。

第一,侦探不是公务员,但警察是。

第二,你找侦探得花钱,但找警察是免费的。

第三,侦探的调查可以是在事发之前,而警方只能在事发后。

举个例子,有个人要偷你东西。但在他还没有偷之前,你报警是没有用的,因为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这个人偷东西倾向强烈的情况下,警察很难贸然出警,而这个时候只能找到侦探,收集可以证明这人偷你家东西的意愿非常强烈的证据,然后以报案的方式递交给警方,以此出警防范。

所以柯南里那种毛利小五郎带着警察一起防范怪盗基德的剧情,倒也是非常合理的。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侦探主要负责民事调查,一旦涉及到刑事方面,侦探自己都会建议你:要不报警吧。

当然也不是百分百如此,如果碰上校园霸凌,家庭暴力之类的事情,当事人通常还是会找侦探,拜托他们寻找证据,在搜集完证据之后再报警。

不过像柯南里那种警方主动说要不找毛利小五郎吧这种事确实几乎不可能发生。

时至今日,日本侦探的工作性质依然是情报收集者而不是探寻真相的人。他们的工作内容除了调查外遇,找找失散多年的亲爹亲妈,以及上述的搜集家暴证据之外,剩下的就是商业方面了——客户背景调查,资产调查,商业间谍防范之类。

偶尔也会涉及指纹鉴定,笔迹分析甚至是 DNA 鉴定这种高精尖的活儿。

但上述这些事儿,柯南一样都没有干过。

这位小朋友所做的,几乎都是在违法乃至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的事。

首先最简单的例子,莫过于那句自称:「我叫江户川柯南,是一名侦探。」

侦探法第六条:未成年人不允许当侦探。

侦探法第五条:身心有残疾者,不允许从事侦探。

工藤新一虽然处处标榜自己虽然身体变小了但头脑还是一样好,可要是按医学鉴定的话,实际上是典型的侏儒症啊。这在日本,属于国家认定不能从事侦探业的残疾症状。

当然如果真按照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路数来的话,那柯南拍不够三十集就得大结局了——因为一旦他自称侦探,那就涉嫌违法,势必要被警方询问调查,一查发现,这世界上压根就没有江户川柯南这个人,也就完结了。

事实上那位毅然决然拒绝给柯南伪造护照的阿笠博士,在送柯南进小学读书时,肯定也伪造了一部分材料。

其次,之前说了,柯南 1000 多话里,基本上没一个委托人是按照侦探法规则正经递交书面申请的,也没见毛利小五郎写过什么保证,倒是警方,成天给柯南和毛利小五郎透露本不该透露的案情详情。

如果就事论事,柯南在推理过程中也充满了各种钓鱼,诱供等扰乱正常法律程序的行为。

《名侦探柯南》出了 1000 多话,平均两三话一个案子,也就是说 26 年里至少有三五百个杀人犯。

自然,他们的一般结局都是被送进大牢。

那这些人,在日本蹲监狱的体验是怎样的?

首先,日本的国家拘禁体系跟中国不一样,只有两种:一个叫

前者关押尚未宣判的嫌疑人,后者就是宣判完了之后服刑的监狱。

然后在日本,如果是涉嫌触碰了法律底线,假设有个叫太郎的孩子在电车上摸了人家小姑娘,也就是传说中的痴汉,那么首先,会被警察抓他去警察局里接受询问,通常而言,这个事情虽然不算太大,却也不是当天可以宣布处理结果的,于是,当晚警察叔叔就会安排太郎住进

日本的留置场通常是由一个一个独立的大笼子组成,然后每个笼子根据大小住大概 2 至 6 人不等,并且每个笼子都会自带一个盥洗室。

根据日本法律的流程,每一位嫌疑人在留置场里通常会面临四种可能。

第一种,案子很小,解决起来非常方便,所谓留置场真的只是留你一下的作用,比如痴汉太郎,只要他的家属或者辩护律师跟受害者谈妥赔偿,达成谅解,72 小时之内太郎就能重归自由了。

第二种,案子有点大了,比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某位赴日留学期间被曝殴打同居女友的中国艺人,在被警方抓走关进留置场后,因为他犯的事儿比起电车上摸小姑娘屁股那肯定是要大很多了,而且双方又各执一词显然是略有些复杂,所以在 72 小时之后,警方将会向检方申请延长拘留时间,通常是以 10 天为单位的,一旦批准,那么他会在留置场里再度过 10 天左右,10 天之后检方调查完毕,将材料送至法院进行最终的审判——或不起诉释放,或罚款,或去监狱坐牢,或死刑然后送回留置场等待处决。

如果犯的事情真的太大或者太复杂,10 天之后仍然调查不完的话,那么将会出现第三种可能——再延长 10 天的拘留期,之后再送法院。

如果 20 天后还是审不清,理论上是能继续延长的,也就是第四种可能的出现。事实上《名侦探柯南》里的大多数犯人,基本都是第三或者第四种。

反正我在日本是从没听说过有 10 天之内能审清的杀人案。

不过,所谓凡事都要辩证地看待——虽说坐牢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但一旦坐进去了,那你的生活顷刻间就会变得

以日本为例,留置场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叠好被子放入门外的储物柜,之后开始洗漱,然后是打扫盥洗室——其实也就是拿着抹布去厕所里晃个两三分钟,接下来如果还有时间的话通常睡个回笼觉。

到了七点便是早饭时间了,早饭分为日式或洋式两种,日式就是传统的一碗白米饭一碗味噌汤以及一份纳豆或别的小菜,洋式则是配上果酱或者巧克力酱的吐司面包,而不管是日式还是洋式,总会有一碗热茶用于佐餐。

吃过早饭是自由休息时间,也就是传说中的放风。

就是让你走出自己的房间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来到另一个稍微宽广但一无所有的空屋子,在那里你能够随心所欲地活动活动手脚,成年的罪犯还能抽一两根烟,接着再回到自己的房里,看书写信侃大山——不过纸笔必须问看守的警察要,用完还得还回去,这主要是怕有人拿笔尖戳自己自杀。

此外,像柯南里的那些个杀人犯,他们还会面临提审。

等到中午十一点左右,午饭开始了。留置场的午饭就是日式便当,不过每到星期六星期天则会有加餐。

只要你在进来之前有钱存入警察局或者外面有人给你寄钱,那么你便能用来买天妇罗炸虾饭,牛肉盖浇饭之类的食物。

但即使不存钱,日本的牢饭相对也是挺不错的。

曾经就有发生过警察觉得犯人吃的东西比自家老婆做的便当要好吃,于是便偷吃牢饭里的炸鸡块,然后被查处的事件。

吃完午饭,仍是自由时间,可以看书,聊天,或者继续提审,或者洗澡。

一般夏天的话两到三天洗一次。

一直到下午六点,又开饭了。晚饭和午饭一样是便当,吃完后就跟白天一样呆在房间里,晚上没有提审,一直呆到八点半,出来刷牙洗脸拿被子,九点准时熄灯睡觉。

总体来讲,留置场的生活比上述文字更为单调且枯燥。

但无论感觉如何,这地方终究不是长久之地,最终要么重归自由,要么绞刑架见,要么进了监狱继续坐牢。

监狱的生活本质上跟留置场没啥区别,无非是换一个地方继续那种健康而又规律的日子罢了。

唯一有些不同的,就是在监狱里你得干活——所谓劳动改造,不劳动怎么改造?

然后在监狱里干活是有工资能拿的,这个工资根据你服役时间和服役表现分为数个等级,最低一个月 2000 日元(130RMB),最高一个月 15000 日元(975),一般只要乖乖蹲着,基本能在第八年左右混到月薪 900 人民币的级别,再加上日本监狱中是有正规的职业培训的。

也就是说,一个杀人犯如果被判 20 年徒刑,只要他在里面好好做人,那么出狱的时候,理论上都能带着两百万左右的日元和一身技能,重新返回这个社会。

但事实上一多半以上的出狱者之后的归宿仍是监狱。

此外,因为柯南里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杀人犯,所以尽管在日本他们大概率不会被判死刑,但也会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赔偿。

原则上,日本杀完人的话,也是要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的。如果本身名下没有资产的话,那么就得用监狱里干活所得的工资来偿还。

但工资数目你也是知道的,就那几个钱吃顿好的都勉强,更别提赔人性命了。

所以据统计,截止到目前为止,日本杀人案中凶手真正赔偿完受害家属全部金额的,只占总人数的 7%。

其实和中国相比的话,日本确实是一个稍有不慎就会被抓进去的国度,很多在中国看来即便不算小事但也确实很难判进牢狱的事情,在日本却着实很容易吃上牢饭。

比如打老婆。

但与此同时,日本又是一个虽然有死刑,却几乎很少判人死刑的国家。

一般而言,柯南里的那些杀人犯基本都不会死刑——在日本,杀一个人而且又能讲得出所谓「苦情动机」,例如长期被欺负长期被敲诈而动手的,百分百不会死刑。

很多年前,因为某些机缘巧合让我跟日本的检察官以及法官有了一次聊天的机会,当时他们问我说,你觉得日本的法律怎样?我很直白地回答,你们的法律对小罪太较真,对大罪反而很宽容,连死刑都不判。

我现在都还记得那个检察官笑着对我说:轻易放过小罪,将来必成全社会大患。

只能说律法这种东西,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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