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最好磕的糖
最好磕的糖
第几个 100 天,也像刚热恋
我有个没什么用的异能。
一旦磕到甜甜的爱情,左手食指的指尖就会开始自动撒糖。
真的糖,甜的,还有不同口味。
1
所以我的某乎软件里,收藏了几百篇虐文。
有时不小心磕到糖,需要用虐文给自己降降温,让自己不要太上头。
当然,这个异能也不是完全没用。
咖啡太苦的时候,就可以自力更生。
随着异能的使用,我渐渐摸索到一些有趣的事情。
比如能够靠甜度分辨,我现在磕的糖是真的还是假的。
2
去年我超级喜欢一个爱豆,没多久,他和一位初出茅庐的女演员在节目里各种暧昧,营销铺天盖地。
我看着他俩相亲相爱的视频下饭,愉快地用手指给现磨豆浆里加糖。
一喝:呸!苦的。
粉转路没多久,他们两人大撕一场,双方经纪人下台对骂,彻底塌房。
3
在娱乐圈磕过几次假糖后,我慎重了。
目光转向网红短视频。
一对三十左右的夫妻成为我最爱磕的,他们有个一岁多的女宝宝,大眼睛双眼皮,长得像洋娃娃一样。
和一般夫妻不同,他们能成为网红,因为爸爸是全职带娃的家庭煮夫。
妈妈负责赚钱养家貌美如花,爸爸则照顾宝贝提供情绪价值。
没毛病。
我每天都会刷他的视频,夫妻一起撒糖的时候超感人。
看到他把老婆宠得像个少女,指尖的糖那是刷刷地往下撒呀。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糖开始发黑。
然后越来越苦。
味道从香甜的栀子花,变成苦中带甜的巧克力,再变成浓浓的黑咖啡。
我有些难过,他们曾说过,栀子花是他们的爱情之花,也是她最爱的花。
当年他给她表白的时候,手上拿的就是一束栀子花。
直到最后,我看到他发的离婚证照片,心里塞塞的。
那天,我听了无数遍《单身情歌》。
「为了爱孤军奋斗,早就吃够了爱情的苦……」
像极了我心里的滋味。
4
这个秘密我一直藏得很好。
直到闺蜜恋爱,我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鉴渣能力。
闺蜜母胎单身,大学追逐一个学长的身影,整整四年。
如今,她入职了学长在的那家外企,男神居然主动找她约会。
她约会回来,兴奋地晚上睡不着,给我打视频电话。
「我太激动了,你知道吗?今天他主动牵我手了!」
我看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替她开心的同时,也有点忧虑:「他给你表白了吗?」
「还没有,他肯定是想选个合适的机会。我今天发现他还挺浪漫的,第一次约会诶,他还给我带了礼物,是一只 MAC 的口红,颜色也很适合我。」
我觉得闺蜜的脑子已经被爱情的腐蚀地千疮百孔。
她平时自己用的化妆品都价值不菲,如今一支口红就能让她春心荡漾。
四年,所有身边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他,他身边的哥们也经常起哄让他们在一起。
可是每一次,男生都是说他们是普通朋友。
难道真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隐隐有些不安,但是没有证据。
「你追了他这么久,他有没有说,是什么时候喜欢你的?」
「我问啦,他说他也不知道哪一刻突然被我打动的,上大学时他觉得我是小孩心性,没想到我会坚持到工作,他想和我试一试,这样两个人都不留遗憾。」
听起来很真诚。
「那,恭喜你呀,也算是心愿得偿。」
「哈哈,等我们确定关系,到时候约火锅,把他正式介绍给你认识,但是他不能吃辣,我们可以吃鸳鸯锅。」
火锅还没等到,糖倒是收集了不少。
我知道她是恋爱脑,没想到她能天天对着我撒狗粮。
我尝了糖。
怎么说呢?很奇怪的味道,是我从来没尝过的。
我一直困惑,他是真的爱她吗?
为什么糖不是甜的呢?
但是也不苦。
奇怪。
这个问题困惑了我很久。
直到有一天,公司聚餐,同事给我端来一小块榴莲千层。
扑面而来的臭味让我的头皮瞬间发麻。
我赶紧摆手:「谢谢,我不吃榴莲。」
我终于知道闺蜜的爱情是什么味道了。
榴莲味?
真是奇怪,她也不吃榴莲呀!
我问她:「如果有个人说,你的爱情是榴莲味儿,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呀?」
她满脸欣喜:「真哒?我跟你说,他最喜欢吃榴莲了,我现在也能跟着吃一点,还真挺好吃的。」
没救了。
都说爱情使人盲目,没想到鼻子也会跟着失灵。
「好吧,祝你们的榴莲爱情长长久久。」
后面我工作一忙,经常需要出差,火锅之约便拖了半年。
直到她跟我说:「这次你必须来,我们要订婚了!」
我惊诧:「你们谈了也就六七个月吧,是不是有点太仓促了,婚姻可不是儿戏,还是要慎重一些。」
她笑得很甜蜜,给我看她手上戴的大钻戒。
「我们见过父母啦,他妈妈很喜欢我,彩礼新房都准备好了。他向我求婚,我就答应了,反正总是要结婚的,早点也好,我这辈子就认定他了。」
我被她的热忱深深打动了。
我想,也许我不该怀疑他们的感情,他可能如我一样,被这份浓烈而炽热的爱包裹着,应该很幸福吧。
指尖撒下来的糖,榴莲味更加浓重,我把它们收集起来,想记录着这份感情。
没想到再接到闺蜜的电话,是医生打来的。
「你好,是范小姐吗?你的朋友唐栗住院了,她昏迷前让我联系你。」
我打车横跨一百公里,从外地赶回来,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她。
面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
被子外裸露的手腕上,几道纵横交错的伤疤。
我的泪瞬间落下来,一阵后怕。
她察觉到有人,徐徐睁开眼,看到是我,虚弱得张嘴:「你来了,真好。」
「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你告诉我,我和你一起想办法呀!」
我是真的没想到,她这么大大咧咧又活泼开朗的性格,怎么会割腕自杀呢?
她喃喃道:「你还记得你问过我,如果我的爱情是榴莲味的吗?」
「记得……」
「原来世上真的有榴莲味的爱情。」
我轻轻握住她没受伤的那只手:「你们,怎么了?」
她凄凉地流着泪:「他是同性恋,和男朋友在一起已经八年了。八年呀,他为什么从来不肯直接告诉我呢?」
榴莲味的爱情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我有些后悔之前忙于工作,疏忽了她给我讲述的细节。
这种事其实总有征兆,只是她深陷其中,无法察觉罢了。
她出院后,我陪她去看心理医生,然后换一处房子住。
远离之前的环境和那个男人,在药物的帮助下,她的精神状态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再聊起这件事,她已能淡然地说一句:「不过是识人不清,遇到一个骗婚的渣男,他还不值得我赔上一条命。」
「你能想通就好,」我放下心,「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跑。」
这事后面断断续续处理了半年。
懦弱的男人来过医院几次,自己也知道理亏,连病房门都没敢进,东西放在外面就走。
原先对她待若亲女的婆婆翻脸不认人,让她退还钻戒彩礼,丝毫不提补偿。
闺蜜看清了他们的面目,倒是毫不心慈手软。
东西如数奉还,还之前发了一条朋友圈公示,于是身边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没多久,男人就主动提出离职。
听说,他妈妈寻死觅活想让他和男朋友分开,这次,他倒是很坚定,两人一起去了新的城市工作。
我把糖罐里那些榴莲味的糖倒进了垃圾桶。
就像她干脆地倒掉这段变质的感情一样。
5
因为心绪杂乱,我决定放下手机,捡起画笔。
周末,我背着画架去附近的公园写生。
凉亭里清风徐徐,我支开画架,坐在美人靠上。
两个老人互相搀扶着,从我面前走过。
公园里散步的老人多了,起初我没当回事,毕竟今天想画的,是亭子俯瞰的那片湖,湖面波光粼粼,不时有小船划过。
可当我准备开始动笔时,湖边的长椅上,两个身影颤颤巍巍走过来,依偎着坐下。
是刚才两个老人。
我的目光不自觉地被他们吸引过去。
老奶奶满头银发,带点自来卷,头上别着一枚黑色的蝴蝶发夹。
老头儿年龄看着稍大一些,拄着根木头拐棍,腰板挺得笔直,也许年轻时当过兵。
他们在悄声聊天。
风将一团柳絮吹到老奶奶的头发上。
老头儿伸手将它拈下,为奶奶梳理了一下吹乱的头发,然后手自然地搭在奶奶身后的靠背上。
我本是想画风景的,可是落笔时,却不由得勾勒出来他们坐着长椅上的背影。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不知他们说到什么,我看到老奶奶笑了,脸上的皱纹是那样生动活泼,撩拨了我的心。
指尖的糖掉落在颜料盘里,被画笔带到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忽然很好奇,他们的爱情会是什么味道。
拧开瓶盖,淡绿色的颗粒缓缓落入水中,化成一缕白雾。
我浅尝一口。
茶叶的清香沁人心脾。
我不懂茶,喝不出这是普洱还是铁观音,不过唇齿之间,是淡然且悠长的滋味,带着一点回甘。
爱情也可以这样呀,不像花那样浓烈,而是细水长流,每日如饮茶水,一旦习惯,便是生活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不热烈,却也永远不会腻。
这一刻,我的心得到了治愈。
我画完画,却没有离开,一直看着他们在湖畔坐到太阳西斜。
老头儿撑着拐杖站起身,拉住老奶奶的手。
两个人慢悠悠地离开。
我收好画,打算将它送给我的闺蜜。
一周后,我又来到公园里的老地方。
本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他们果然来了,还是坐在那条长椅上。
今天我没带画架,只带了一本书。
刚翻看书皮,两个阿姨走过来,她们穿着一身很有民族风格的花裙子,估计是刚排完舞,额角还有汗珠。
两人坐在我身旁一米远的地方,旁若无人地开始聊天。
聊着聊着,话题转到两个老人。
「你看看湖边坐的是不是我们单位的老冯,他对老婆还真是十年如一日。」
「是啊,她是叫娟儿吧,听说年轻的时候是跳芭蕾舞的,那气质真是没话说。」
「这我倒不知道,哎,你说这个老年痴呆还能有救吗?」
「治不好吧。」
「也不重要了,我看老冯呀,不管娟儿变成什么样他都喜欢。」
「是,你看他那双眼睛,什么时候看过其他女人。」
两个人休息片刻,便起身离开。
亭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阿尔兹海默症吗?
真的看不出来,他把她照顾的很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真的做到了吧。
在品尝过很多人爱情的痛苦后,我心里是有些畏惧的。
但是老冯神奇地鼓舞了我。
让我相信,如果能遇到对的人,清茶味道的爱情,可以像加了保鲜剂一样长久。
6
说起保鲜剂,我就想到最近办公室里一个正在实习期的姑娘,每天都会收到一束鲜花。
各种颜色的玫瑰轮流出场,从国产多头玫瑰,到进口的厄瓜多尔。
姑娘买了许多花瓶,将花养在办公室的各处角落,连客户来了都夸这些花好看,说我们不愧是做设计的,公司布置得很有情调。
她有些得意,抿唇笑道:「哎呀,我和男朋友说了,让他不用每天送花,他就是不听,弄得我每天还要花时间打理它们。」
坐在我对面工位的王阿姨偷偷撇嘴:「真不想,就让男朋友送到你家被呗,用得着在这儿天天显摆。」
姑娘不知道听没听见,反正第二天,花还是照常送过来。
半个多月过去,连送花的小哥都和我们混熟了。
小哥在这家花店做学徒,兼职送货,瘦高个儿,人长的蛮俊的,就是皮肤黑了点。
他性格蛮开朗,每天见我们都会很热情地打招呼,有时还会说:「今天这束我包的,你们看怎么样?」
我们自然是夸他:「审美可以的,这手艺瞧着不像是学徒呀。」
「好看的,以后你肯定能成为一名厉害的花艺师。」
小哥不禁夸,一夸他脸上就泛红,放下花就跑。
王阿姨啧啧道:「哎,这么害羞的小伙儿不多见了。」
姑娘捧着花嗅了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今天的玫瑰是红茶色,带着橘色到粉色调的渐变。
很养眼。
王阿姨不知是吃醋还是什么,故意道:「每天都见花,也没见过你男朋友,下次让你男朋友来接接你嘛。」
姑娘脸色微变:「他现在创业呢,很忙。」
王阿姨一挑眉,阴阳怪气:「创业呀,那以后就是大老板……」
公司里渐渐传出谣言,说这姑娘是被老板养着的,所以每天都给她送花,但是从来不露面,也不见那姑娘晒照片。
有次我去茶水间接咖啡,看到她偷偷躲在角落抹眼泪。
我犹豫片刻,却没有上前安慰。
一是因为不熟,二是因为……
我看到那么多束花,指尖的糖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没有感受到爱情吗?
那为什么又在收到花时表现得很幸福呢?
虽然我没有跟着大家一起恶意揣测,但是心里也犯着嘀咕。
毕竟我的异能不会骗人。
我的糖比她自己都更明白她的心意。
姑娘也许回家和男朋友说了,办公室再也没有玫瑰花的踪迹,之前有几瓶花开得正艳,也被丢到了垃圾桶。
随着流言不断,姑娘的脸色越来越差,工作时精神时常有些恍惚。
同事们带着种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又开始猜测,是不是那个老板和她分手了。
直到某一天早上,王阿姨一进办公室,异常地兴奋。
她带来一个重磅消息。
「我跟你们说,她和送花的那个小哥在一起了。」
办公室瞬间炸了:「真的假的?」
「她和之前的老板分手了吗?」
「怎么回事呀,你怎么知道的?」
王阿姨神神秘秘地指了指楼下:「刚才我停车的时候,看到她和那个男生在后门拉拉扯扯,你说最近又没有花,那小哥过来干嘛。」
「他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不会是她还没分手的时候吧。」
「不会吧,她脑子进水了,不选老板选个送花的外卖员。」
话音刚落,姑娘拎着包进门。
所有目光都落在她身上,打探的,笑话的,审视的。
姑娘眼圈微肿,泛着点红,看来刚在楼下哭过。
她大步走进来,连签到卡都没打,把包往桌上一甩,径直走到王阿姨面前。
王阿姨脸色微变,往后退了两步:「你要干嘛?我跟你说,办公室有监控,你可别乱来。」
姑娘面带嘲讽。
「是吗?王阿姨,造谣的时候也没见你害怕呀!」
王阿姨慌张地站起来,试图让自己气势强硬起来。起身时膝盖磕到了桌腿,发出砰的一声。
「我造谣什么啦?小姑娘别在这儿乱说话。」
姑娘狠狠地一拍桌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之前说我被包养的事,就是你传出的。还说我是三儿,我看你才是,天天工作倚老卖老地摸鱼,就嘴上闲不住。」
「你!」
「我怎么?你说我和送花小哥在一起,对,他就是我男朋友,一直都是他给我送的花,我刚毕业进公司,怕你们知道我男朋友就是个花店学徒看不起我,才一直瞒着,现在我觉得花店学徒怎么了?至少我男朋友人品好,不像你这个老婆子一天天见不得别人好!」
「你!」王阿姨被怼得哑口无言,气得捂胸口。
姑娘眉眼飞扬:「多亏了你,我才下定决心辞职和他一起创业,以后我男朋友就是老板了,我还是老板娘呢,怎么着?气死你。」
她回到自己的工位前,将东西装进包里,去找 hr。
大家都默默地坐下,这次,换成看王阿姨的眼神变得不对劲。
我低下头,蓦然看到桌上有一小堆糖。
这才意识到,原来,我刚刚是被人强行塞了一嘴狗粮呀。
我捻起糖尝了尝。
本以为会是玫瑰花味的,毕竟他送过那么多束玫瑰花。
没想到居然是杨梅!
酸与甜交织,可能是她与他生活的滋味。
很快,我跳槽到另一家上市公司。
听说王阿姨因为遭受排挤,不久后离职了,公司同事之间的氛围一下好了许多。
姑娘和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花店,装修是姑娘一手操办的,花束设计主打诧寂风,在某书上掀起一阵跟风热潮。
7
一段时间后,闺蜜唐栗从之前被骗婚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
她谈了新的男朋友。
又高又帅,比之前的渣男强得不是一点半点。
知道我的异能后,她一直很好奇。
「这次我的感情是什么味道的糖?」
我把糖装进罐子拿给她尝,她捻起一撮放入唇中,有些困惑:「好甜,可是它为什么不化呢?」
我忍着笑意:「你嚼一嚼试试。」
她听话地咬了咬糖,然后很自然地张嘴,用舌头将糖顶住,吹出一个大大的泡泡。
「砰!」
泡泡破裂,发出一声轻响,糖糊在她的嘴上。
她目光呆滞了。
我哈哈大笑:「怎么样?你们的爱情甜不甜?」
她羞红了脸,锤我一拳,然后连忙找纸巾擦嘴,一边擦一边闷声道:「你太坏了,也不提醒我一下,口红都被粘掉了。」
「说了就没有惊喜啦。之前那个渣男,总是让你追在他身后,你也在不断逼迫自己,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总觉得这样才能配得上他。现在终于有一个男人,可以让你像个小女孩一样,开心地回归自我。」
我很替她高兴,拿出包里新买的口红递给她:「试试这个新出的色,我觉得很适合你今天的衣服。」
她脸颊微红,打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补妆,一边涂口红一边嘀咕:「有你陪着我真好,你还记得我小时候最爱吃的零食就是大大泡泡糖呢。」
「那是必须,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没零花钱,每次你买了零食都会分我一半,哪怕是你最爱吃的泡泡糖,你都要给我扯很长一段。」
我们小时候住在一条巷子里。
我的童年过得并不愉快,记忆里最深刻的快乐,都是唐栗给我的。
没有人能比我更希望,唐栗这个傻妞能够幸福。
她补完妆,还给我口红时,状似不经意地问:「对了,如果是你,你会吃过期糖吗?」
我板起脸:「过期糖就应该扔到垃圾桶,不会是之前那个渣渣又来找你了吧,我跟你说,你可别心软。」
她抿唇,犹豫半晌,终于看我的眼睛道:
「我听说,陶哥回国了。」
我倏然直起身,手肘险些把杯子撞到地上。
「真的吗?他,他怎么会突然回来?」我变得有些结巴。
陶哥是我的前男友,我们四年前就分手了,这四年,我们都没有再联系过彼此。
8
像一颗石子落入平静的湖水,激荡起一层层涟漪。
原本平稳的心绪被突然打破。
我手指攥紧杯子,勉强一笑:「陶昀已经算是前前男友了,这么久远的事,突然听到还有点恍惚,他现在不会已经结婚了吧。」
理智告诉我,不要多想,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唐栗看着我绷紧的身子,轻轻叹气:「你呀,把别人的爱情看得明明白白,却总是看不清自己的心意。」
她拿起手机,转发给我一段聊天记录。
是她和陶昀的。
我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点开。
他的头像还是那幅熟悉的画,四年没有换过,而我的头像已经换了无数次。
他告诉唐栗:「我回国了,今天上午落地,现在在 A 市办点事情,明天下午你们愿意出来聚餐吗?」
「我没有兔兔的微信,请你务必帮我问一下她。」
唐栗问他:「陶哥,你是一个人回来的吗?」
「是,我后面应该会留在国内。」
我鼻头一酸,泪水瞬间盈湿眼眶。
恋爱观上,我和唐栗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她很恋爱脑,我却足够理智。
当初与陶昀分手后,我用了两个月时间走出来,后来也和另一个男生谈过一场短暂的恋爱。
我一直以为,我和陶昀很难再碰面。
也许在十几二十年后,他回国,我们意外在聚会上见面,彼此有了各自的家庭和孩子,相见也不过是客气地寒暄两句,客气中甚至可能带着几分尴尬。
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早回国。
当年陶昀出国前,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我很想,可是与我相依为命的爷爷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我没办法自私地一走了之。
于是我们开始异国恋。
彼时,我们信誓旦旦说要继续在一起,天真地以为只要相爱,横跨大洋的距离也抵不过爱情的信念。
可是不到一年,我们还是遗憾分手。
数年的感情,终究没能熬过八小时的时差。
我微微仰起头,忍住泪,用力吸了吸鼻子:「吃顿饭而已,没问题呀,我明天下午应该不加班。」
「你真的想好了?」唐栗面露欣喜,「陶哥这几年都没谈女朋友,我不信你看不出来,他这次回国就是冲着和你复合来的。」
「你说我们真的有可能复合吗?」
我有些迷惘,四年时间,我变了许多,他也不会停在原地。
「当然有可能!」
唐栗很坚定地点头。
有时候,我也会羡慕唐栗的恋爱脑。
对她来说,爱情是一件很重要的情感,值得为此付出一切。
而我恰恰相反,我对爱情没有任何执念。
父母在我年幼时离婚,各自在其他城市组建了新的家庭,我仿佛是这段不幸婚姻的象征,被他们无情地抛弃在老家,是爷爷靠着四处打零工将我拉扯大。
我不是恋爱脑,是因为我从骨子里就不信任爱情。
亲情尚且可以如此冷漠,何况是爱情。
四年前,我和陶昀分手的那晚,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让我拥有了撒糖这个弱小的异能。
发现异能后,我很诧异。
一是惊讶于这世间真的有异能的存在,二是困惑,为什么会给我这样的异能。
难道磕糖多了,就会相信爱情吗?
不会的。
我一直在当一个清醒的旁观者,就算撒出来糖是甜的,对我而言也只能代表,当下他们是相爱的。
可是明天呢?明天有太多的意外。
唐栗总说我对爱情太过悲观。
现在想想,也许就是因为这份悲观,让我每次在感情出现问题时,选择了通过分手来解决矛盾。
我咬了咬吸管。
杯子里的奶茶有些凉了,我小小地抿一口,回想一遍自己尝到的这么多种口味的糖。
虽有苦涩,但大多还是甜的。
「好吧,过期的糖,也不是不能再磕一下。」
毕竟糖嘛,也没那么容易坏。
9
聚餐定在一家人气很旺的茶餐厅,进门后,服务员问我有没有预定位置。
我环顾四周,一眼就认出了坐在窗边的那个瘦高的身影。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正好转头看向门口,我们的目光隔着一张张热闹的桌子,交汇在一起。
他下意识地站起身。
我微微一笑,指了指那张桌子,对服务员道:「朋友预定过位置,我已经看到他了。」
走进后,我忽然发觉,窗边这一排桌子竟然都是两人位的。
我们不是三个人吃饭吗?
陶昀熟练地帮我拉开椅子。
似是看出来我的困惑,他轻笑一下:「兔兔,你不会以为,唐栗真的会过来吧。」
唐栗不过来,今天晚上只有我和陶昀两个人?
我这才意识到,他们原来是串通好的。
「你和她说了什么,栗子居然这么轻易就把我出卖了。」
我哭笑不得。
「冤枉,是她主动说今天要加班,赶不过来。」
陶昀无辜地摊了摊手,眼神清澈:「在兔兔眼里,我是这么坏的人吗?」
他长了一双小鹿眼,深邃的瞳孔干净明亮,以前谈恋爱时,我常常沉迷在他的黑色眼瞳中。
几年未见,他看着比原先成熟许多,可是破嘴一张,还是气得我七窍生烟。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居然茶里茶气的。
我咬了咬牙,沉住气,在他对面坐下。
「以现在我们的关系,陶先生叫我的小名是不是太亲昵了?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陶昀从善如流,一边给我倒茶一边说:「好的没问题,你想让我怎么叫都可以,称呼而已,这些都听你的。」
脸上笑意盈盈,倒显得是我小气巴拉。
我有些头疼,捏了捏额角,问道:「你回国做什么?我听栗子说你要常驻国内,是工作派遣吗?」
「不是,」他放下茶壶,专注地看向我:「我家里的事情都解决了,以后打算在国内创业。你在哪个城市,我就去哪个城市,这次,我不会再轻易放手了。」
话音落下,我的食指突然开始撒糖。
我慌乱地蜷起左手,又用右手遮在上面。
见鬼!
这破异能,怎么连自己的糖都能嗑!
10
我怎么也没想到,一段早已结束的感情,居然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陶昀在感情上,从来都是这样直白,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意。
大概只有这样热烈的情感,才能把我从藏身的蜗牛壳里拖出来,让我敢于面对自己的心意。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他的爱意像火堆,看似已经烧成一片灰烬,但风一吹,又能燃烧起来。
「所以,你们又在一起了吗?」唐栗心急地追问。
我晃晃罐子,里面的糖沙沙作响,很是悦耳。
「还没有,几年未见,我总要和他再相处一下的。再说,他主动提出要重新跟我告白。」
「嗯,慎重点总是好的。不过我听说,他在海外的项目做的很成功,短短一年时间拿到两轮融资。这次,他是卖掉手里的原始股份变现后回国的,投行圈子里,不少人很看好他之前的项目,觉得他这步棋走的可惜。我想,他急着回来,恐怕是担心你再和其他人谈恋爱,自己就此错失机会。」
我微微惊诧,毕竟这件事他没告诉我。
他只说自己是回国创业,没想到在国外已经成功过一次。我之前还担心他创业赔的裤衩不剩血本无归。
「看不出来,我怎么他说话一股绿茶味,不像在商业中历练过的。」
「那是在你面前!」唐栗撇嘴,「我和你说,你可别被他蒙骗了,在其他人面前,他可毒舌地很!」
她瞅一眼我手里的糖罐。
「这里面装的糖,不会是你们的爱情吧?看你捧着它,跟宝贝似的。」
我捂着罐子支支吾吾:「算是吧,不过这个是你不爱吃的。」
「不会吧,你不是这么吝啬的人诶,」唐栗顿时起了好奇心,伸手向我讨要,「不会有比榴莲味更难吃的糖了,快快快,别磨磨唧唧,让我尝一尝嘛。」
我拗不过她,只能扭开罐子,抓一点出来放在她掌心,淡黄色的糖粒晶莹剔透,看起来很是诱人。
「先说好,尝了你可别后悔。」
她不信邪,一口倒进嘴里。
「唔……揍似森嘛鬼?」
她用力地想把嘴张开,无奈糖黏得太紧,怎么也弄不下来。
「哈哈哈!和你说过了你不爱吃的。」
我捂着肚子笑瘫在沙发上:「这是你小时候最讨厌的粘牙糖!」
唐栗气得瞪我。
我忙给她倒杯水,双手递上:「冲一冲,等会糖化了就好。」
一刻钟后。
她终于解脱,盯着糖罐咬牙切齿地说:「陶昀这家伙,简直就是狗皮膏药,粘得可以!姐们支持你,好马不吃回头草,这家伙要重新追求你,是要多考察一阵。」
「你这改口改的有点快吧,是谁刚才还说,要把民政局搬来,让我们就地领证结婚的?」
「我不管,刚才说的不作数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娘家人。」
我笑得眼泪快要流出来,起身从背后狠狠地抱住她。
「好,都听你的。」
陶昀番外
1
当年是我一时大意,放我的小兔子逃跑了。
她看着很强大,小小的身躯仿佛能扛起生活中所有的重担。可是对于感情,她的胆子却很小,一点风吹草动就让她缩回草丛中。
当时,因为父母在国外的生意遭到重创,我被迫跟着他们出国,协助他们处理各种琐事。
走之前,我放心不下她。
小兔子要照顾生病的爷爷,没有我在身边,她肯定没有精力再照顾好自己。
可是小兔子送我到机场时,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你放心,我们肯定能好好地在一起。」
我信了。
可是理想终究败给了现实。
她胃痛的时候,我只能给她点外卖。
发烧在医院打吊瓶的时候,我除了发些安慰的语音,什么都做不了。
爷爷做手术,她不解衣带住在病房里面一张窄小的钢丝床上,整夜不敢睡觉,我却连给她打一笔钱,让她请个护工都做不到。
浓厚地无力感包裹着我。
直到她崩溃地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她撑不住了。
她问我:这样异国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结束?
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答案。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马上放下一切,买一张回国的机票去找她。
可是我做不到,父母刚刚整理完所有的资产,我们现在已经一无所有,还有一笔巨额的欠款要偿还。
我不得不很挫败地承认,现在的我给不了她想要的恋爱和生活。
小兔子是那么缺乏安全感的人,她值得一个能一直守护在她身边的人。
所以我们同时放手了。
她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我说好。
挂断电话,我看着掌心里,指甲掐出的青紫痕迹,崩溃大哭。
第一次知道,撕心裂肺原来真的存在。
天知道,我是怎么样让自己说出那个好字的。
2
我一边打工,一边创业。
艰难的时候,我翻出相册里的照片看一看,又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我们删了对方所有的联系方式。
如果不这样,我不知道自己会有多少次,在深夜忍不住想要给她发一条信息,哪怕只是问问,看她过得好吗。
我每天都要刷一下她闺蜜唐栗的朋友圈。
因为有时候,里面会冒出她们聚餐的照片,小兔子不喜欢拍照,照片里常常只有她的一只手,一个下巴或是一张模糊的侧脸。
我把这些照片视若珍宝地存下来。
直到很久很久后的一天,我看到照片里,小兔子和一个男人靠在一起,指尖相扣。
心里的声音告诉我:我似乎该为她高兴。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是圣人。
我问唐栗:兔兔是不是恋爱了。
她说是的。
我说:好,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尽快回国的。
我不知道这件事她有没有告诉小兔子,不过不重要了,我的目标前所未有地清晰。
只要给我一丝机会,我绝对不会再放开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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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爱恋
第几个 100 天,也像刚热恋
雪踪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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