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素手撩人:于润泽番外
素手撩人:于润泽番外
身为京城土著,我自幼家境优渥。
211 毕业,虽不是书香门第,却也算广涉诗书。
二十八岁那年,我的账户余额稳定八位数。
这个数目,足以支撑我余生花销。
与数字打了七八年交道的我,毅然跳出风投圈,成为一家上市企业的制作人,俗称编辑。
很多朋友表示不理解,编辑能挣几个钱,和风险投资人这行当哪里有得比。
他们一致预言,我一定会被酸腐煽情的文字玩死,最后转回老本行。
我一笑置之,不予理会。
在我的观念中,人生的意义,并不只有赚钱这一条。
我知道,自己这一生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我走的,本就是一条孤独的路。
但我永不会,为自己做的任何决定而后悔。
1
我签下的第一个作者,笔名乌梨花。
她文笔老练,笔下人物恣意张扬,不拘一格,但有一点:无畏沉浮,爱恨洒脱。
小小年纪,自有风骨,让年长她七岁的我都欲罢不能。
不知是不是出于职业习惯,前半生,我在有了意向项目后,会再从对方的言行举止,去对这个人的品性作出评判,最终决定是否投资。
如今的我,开始通过一个人的文字,对这个人整体作出判断,以决定是否签约。
我觉得,文品如人品,以文可观人,作品的格调是作者「本相」的自然流露,做不得假。
作为乌梨花每个作品的第一读者,签下她,很多时候我觉得是一件幸事。
或许是因为,孤路逢知己,于是惺惺相惜。
后来,我又陆续签下了几十个作者,但最与众不同的,一直是乌梨花。
这个圈子,所有签约作者都对我毕恭毕敬,叫我「老师」「编辑大大」,谨言慎行,唯恐哪句话得罪我。
唯独她,一上来叫我「大叔」倒罢了,每次想拖稿时,就干脆利落地把我拉黑。
我钦佩她的勇气。
在投行圈,我以铁血手腕闻名,但我的「凶名」,到了写作圈,形同虚设。
虽然存了乌梨花的手机号,但我从未拨打过。
我不想、也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的作品,去干扰她的生活。
距离,是我与她,最好的保护伞。
2
二十九岁那年,家人催我结婚更加疯狂。
我的母亲,直接把女孩子一个个往我家里领,只为了让我相看。
加之投行圈的人不断拜访,我不胜其烦,带着我养了好几年的大金毛托尔斯泰,搬到了一个一梯两户、配套设施还不错的小区。
入住第一天,我就被对门堆叠成山的外卖垃圾震惊到了。
大热天,楼道弥漫的味道一言难尽,我忍无可忍,向物业提出了投诉。
后来,对门的垃圾定时清扫,楼道里总算清爽了许多。
只是,住了一个月,我从没见对面开过门。
要不是能时不时听见对门传来的歌声,看见楼道每天新增的生活垃圾,我都要怀疑对面住了个山顶洞人。
通过细节,我能大致揣测出,对门邻居虽然宅,但是胃口不错,生活也挺积极乐观。
只是,宅到这种程度,我惊为天人。
有段时间,部门筹划一个新项目,我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
有天回家,我带着托尔斯泰出门遛了一圈,回来时,在电梯里偶遇一个女生,两只手满满当当提着购物袋。
大眼睛,皮肤很白,长相甜美灵动,身上还带着文艺气息,妥妥的元气少女那一挂。
她已经提前按了十二层,正是我居住的楼层。
我猜想,她就是我那久「闻」却没见过面的邻居。
只是,我暗中打量她时,她一直神游天外,直到托尔斯泰突然将她扑倒在轿壁上。
在狭小的电梯内,三米长的牵引绳等同于无。
我还没来得及呵斥,托尔斯泰伸出了大舌头,舔在了她脸上……
3
她抱头尖叫,手中购物袋飞起又砸下,袋子里的东西抛洒一片,我瞬间束手无策。
还没有想好道歉措辞,电梯已经抵达了十二层。
我原以为,她会大声斥责我这个「狗主人」失职,谁知道,她一声不吭,捡起掉落的衣物落荒而逃。
出电梯时,我头顶飘下了一小片布料,看清楚样式时,我瞬间凝滞。
那是一件女士贴身内衣。
还也不是,不还也不是。我纠结了三秒,追上了她。
万万没想到,一向乖巧的托尔斯泰再次作妖,玩烂了她的西瓜倒罢了,还直接把人撞到我怀里。
她的腰肢纤细柔软,身上还有淡淡的花果香,闻起来甜甜的。看向我时,大眼睛眨啊眨的,既懵懂又可爱。
一股陌生且奇特的感觉油然而生,我红着脸松开了她。
她夺过自己的衣物,迅速消失在我面前。
回到家,我和托尔斯泰进行了一场灵魂对话。
托尔斯泰咬着我的衣服,兴冲冲将我往门边扯,明白它的意思后,我竟无言以对。
我直觉,这只大金毛,已经深深地被我母亲,荼毒了。
4
第二天上班,我登录工作号,收到了乌梨花的新稿——《上帝之手》。
是一篇言情,男女主因手结缘,女主对男主的手「爱不释手」、呵护备至。
文章很甜,但我总觉得,标题和审美说不出的怪。
我私聊乌梨花更换题目,可她新取的标题,全部跟手有关。
出于好奇,我多问了一句,怎么突然跟手杠上了,她坦言看上了一双手。
我看着键盘上自己的双手,蓦地走了神。
没想到,一双好看的手,居然还是某些人的 G 点。
曾有不少人夸过我的手好看,但我不能理解,手好看有什么用。
想了几天,我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或许真的是年纪大了,不懂得年轻人的喜好了。
项目完工那天,恰好是周五。
想起乌梨花一周没交新稿,我 cue 了她一下,她的回答让我啼笑皆非。
认识她一年多,她对我一向不怎么设防,通过简单交流,我就能知晓她的喜乐。
她说失恋,我只当作是她新的拖稿借口,还好心情地说了句「趁周末调整下心情,保重」。
毕竟半个月前,她还在朋友圈抱怨,母胎 solo 二十二年,没人疼没人爱。
下班路上,我经过一个西瓜摊,想起邻居被托尔斯泰玩坏的西瓜,顺手买了个。
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了干扰,道歉总得有的。
只是刚出电梯,我就闻到了对门大门缝隙渗出来的独特「香气」。
销魂无比。
我顶着莫大的气味压力,敲开了门。
邻居顶着一头乱发出现在我面前,看了我一眼后,红着脸极速消失。
虽然两次见面,场面都极其尴尬,但是她单纯不设防,憨萌又讨喜的观感,让我忍不住翘起了唇角。
我将西瓜搁置在墙角,留下了字条后离开。
在这个钢筋水泥建成的城市中,人人匆匆来去,住在同一个楼层,依旧是陌生人。
谁都难对谁交付真心,我与她,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过客罢了。
这是我无法、也无力改变的事实。
5
周日晚上,我下楼买电池,再次遇见了邻居。
她扶着墙,捂着腹部,眼泪汪汪地跟我求助,弱小且可怜的样子,让我说不出拒绝的话。
哪知道,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将她抱进怀中时,我的心微微一动。长这么大,我是第一次拥抱异性。
她很轻,平日里食量不错,就是没怎么长肉。
顾忌路上需要分神照顾她,我打了个车。
她捂着肚子,虚弱地靠在我肩上,想吐又吐不出来时,我猜测是肠胃方面的问题,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急性肠胃炎。
结合她三餐外卖的优秀饮食习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挂盐水的时候,她一直坐卧难安。
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我问她晚上吃了什么,本想借这个机会,劝诫她少吃外卖,谁知她说了四个字:外卖,西瓜。
因为「西瓜」这两个字,我准备好的措辞,全无用武之地。
帮她按摩腹部的时候,她红着脸,再没有哼唧过一声难受……
回去的路上,她在药袋里翻找处方,手机随手放在一旁,不小心触碰到了个人界面。
我无意间,瞥到了她的昵称:乌梨花。
6
这个名字和脑海中的部分记忆重合,现实和虚拟,两个世界的隔膜瞬间打破。
那一刻,我感觉,心里有颗种子悄悄破壳发芽。
以往的我,会对一个平日里邋里邋遢、不爱出门的女生不屑一顾。
如今的我,带上了有色眼镜去看她,一切都变了味道。
我这一生,活得清醒理智,后半夜,我却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我没有想过打扰乌梨花的生活,却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她的生活。
想起她那娇弱的胃,以及生活难以自理的能力,我熬了一锅蔬菜粥,并在上班前,敲响了她家的门。
如我所料,久叩无人应答。
她看似温良,实则皮实,柔弱的身子里,有一颗爆裂的心。
我也不急,两声两声,与她持久拉锯。
门打开的刹那,我赶在她发飙前,捧着锅进门,将粥保温,将闹钟定好,再嘱咐她一些注意事项。
上天既然把她送到了我面前,我势必,攻城略地,不留退路。
我没想到,放着家里一个陌生人,她会跟梦游一样,爬上床继续睡了。
心大到这等地步,我不得不服。
7
为了证实她的身份,到了公司,我扒出了作者的签约资料。
她的在第一份,真名林雪,家庭住址写得齐全,和我只差了最后一位数。
我住 1201,她,1202。
只能说,天意。
同事梁宝经过,问我怎么突然看起了签约合同。
这等秘辛,我不想跟他。我淡淡看着他,笑而不语。
他摸着胳膊上不存在的鸡皮疙瘩,摇着头走了。
登录工作号,我收到了她的新稿子,《三生三世心上雪》。
大虐女主,不太像她的风格。
我问她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她生龙活虎地说,要告我诽谤。
看来身体已经恢复,不需要多加操心。
只是,她说我「娇妻在怀,儿孙满堂」时,我控制不住自己,说出了「我也单身」这种话,在察觉出不妥时,当即撤回。
可惜,晚矣。
她警告我不许对她动心思,让我在现实中找个女孩子搭伙过日子,我坐在电脑前,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只是,我回她「晚上见」时,才发现再次被她拉黑。
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看着发送失败的那句话,开始细细思考起来。
我回顾她笔下所有男主的特点,归纳分析再总结,最后与自己一一匹对,勉强算是符合她的择偶要求。
当天,我准时下班回家做饭,并偷偷跟托尔斯泰达成了战略合作。
她吃完饭后,我以托她照顾托尔斯泰为由,将家门钥匙送到了她的手上,还用生活号加了她好友。
没办法,工作号被拉黑,又不能操之过急吓到她,只能,徐徐图之。
我有信心,靠颜值和双手,一步步征服她。
皮囊虽是爹娘赏赐,但好歹,也是资本。
8
从事金融那些年,我疲于应酬复杂的人际,每一步但求稳准,时刻绷紧神经。
如今退居三线,不仅每天都能看到林雪,还能和她一起吃饭散步,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与快乐。
最为关键的是,她的喜怒哀乐不是写在脸上,就是诉诸文字,我不需要花心思去猜。
我厌恶人与人之间的得失算计,林雪完全打破了我所有顾虑。
我坦然接起了家人催婚的电话,还好心情地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等机会成熟就会带回家。
9
在我转行后,唯一给我精神支持的,是自幼与我交好的堂姐。
她是乌梨花的半个粉丝,得知乌梨花住在我对面后,雷厉风行地赶来,说要亲笔签名。
我没预料到,林雪会一声不吭,闹消失。
连续两天,我敲门没有回应,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再次联系上她时,她哽咽着说「病了,难受」,声音虚弱且委屈,揪紧了我的心。
威逼利诱弄到了她的地址时,很多车次已经停运。
我担心她的安危,连夜开车夜行千里,见到她时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惨白着小脸缩在被子里,被我叫醒时,呆愣了半天。
知道是急性肠胃炎再次发作后,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是,我不准备再隐藏自己的心意。
对于她这样一天不管、就能上房揭瓦的人,不给她立规矩,不知道她能把天捅出多大的窟窿。
但又不能来硬的,只能温言细语供着,必要时,还要使用迂回战术。
我借口肚子饿了,骗她去吃饭的路上,她一个劲追问我是如何找到她的,我直接放出了,我以编辑身份与她的聊天记录。
并在她转身想逃走时,将她制服。
她借口我有女朋友,应该跟她保持距离时,我瞬间知道了她玩失踪的症结所在。
她竟把我堂姐,当成了我女朋友,还因此吃醋。
明白原委后,我告白了。
我有情,她有意,合该凑成一对。
10
回到北京,她开门时,先摸出了我家钥匙。
她气呼呼将钥匙塞到我手里,让我好自为之时,我看着她奶凶奶凶的包子脸,心里充盈的,是岁月静好,平安喜乐。
我想亲她。
这样想,我也这样做了。
为了调理她受损的肠胃,我严格管控她的饮食,紧盯她的一日三餐,并带她健身跑步。
她哼哼唧唧表示不满,最后还是顺从了我。
我治她拖稿的手段也很简单,蹲守。
不出三分钟,她必然乖乖投降。
有很多恋爱大师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她当下的样子,不要试图去改变她分毫。
我懂,但我做不到。
她已经把自己的身体搞得一团糟,如果再放纵她,就是害她。
她偶尔,也会背着我偷吃外卖,于是,我在门上装了一个可视门铃。
从此,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我的视线。
有一次,她按捺不住点了外卖,我当即给她打了电话。
她竟然悄悄打开了门,探头探脑,寻找是否有神秘人物监视。
我在公司茶水间,差点爆笑出声。
我故意冷着声音,勒令她在外卖和我之间,只能选一样。
我赢了。
她问我是怎么知道她点外卖的,我没有隐瞒。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憋屈,但我知道,她打心底,并不抗拒我某些方面的强硬做法。
作息和饮食都规律后,她的体质逐渐改善,惨白的小脸也变得红润。
周末,我会带着她吃几顿大餐,看一场电影,并将她笔下描绘过的恋爱场景一一实现。
她的眼底,毫不掩饰的欢喜,亦填满了我孤寂的内心。
前半生,我没有花过任何心思,去讨一个异性的欢心。
更没有想过,我会跟一个小我七岁的女孩在一起,这个女孩,还是个天真爱幻想的言情作者。
后半生,我只想好好地跟她过,宠她爱她,将她想要的一切统统送给她。
我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与实力,去护她,一世安稳。
有她在,前路花开锦绣,再无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