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跟班

跟班

春风过境,爱意滋生

我的葬礼很冷清,因为我是个孤儿,本来也没亲人。

朋友,自然也没有几个。

因为是被淹死的,所以遗体也不好看。

从小玩到大的沈千里是唯一一个给我送行的人。

雨下得很大,路伯言来的时候浑身都湿漉漉的。

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雨水。

1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路伯言了,包括沈千里。

从 S 市搬到这个小县城,我谁也没告诉,拖着行李自己就来了。

沈千里问我去哪了,我说去旅游。路伯言问我,我说我跟别人跑了。

他发了六个点,让我分手了记得滚回去。

滚去哪啊,他都要结婚了。

跟他心爱的前女友,我作为一个舔狗就应该赶紧收拾铺盖走人的。

所以我在这里安居下来,养了一只狗一只猫。

一个叫路伯言,一个叫沈千里。

我死了,但我的宝贝们活得好好的。沈千里看到刻着自己名字的狗牌时说要把我从棺材里捞出来打一顿。但是他看了看我的遗容,腿一软就哭了。

怪难为孩子的,毕竟真的不好看。

作为朋友,他哭得实在太激烈了。沈千里的女朋友在旁边灵魂提问:「其实你喜欢的是她对吧?」

沈千里就不哭了,很愣怔地搂住了女朋友的肩膀。

「说什么呢亲爱的,我最喜欢你了。」

再然后,路伯言就来了。

雨下的很大,他身上都是水。眼神平静地扫视我的纯黑色棺材,然后他问沈千里。

「江安澜呢?」

沈千里说:「在里面。」

路伯言指了指坐在桌子上的我:「那这是谁?」

沈千里觉得路伯言疯了,他惊恐地冲上去扇了路伯言好几个巴掌:「你给我清醒一点啊!」

路伯言抓住了他的手,把人甩到一边。再然后,他亲自观摩了我的遗体。

「真丑。」他评价道。

灵堂乱成了一团,路伯言说完这句话两眼一翻就晕了。

我跟着他一路飘到了医院,沈千里没去。他说路伯言一定是伤心过度出现了幻觉,他现在要赶紧把我烧了,防止路伯言做出什么傻事来。

末了沈千里叹了口气:「入土为安。」

他又哭了,当着他女朋友的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江安澜怎么能死了呢,你说,你说你一辈子都是我的小跟班的。」

沈千里的女朋友撇撇嘴:「得了吧,人家是路伯言的小跟班,才不是你的。」

沈千里哭得更大声了:「她一开始是追着我跑的!」

我追着沈千里是有目的的,虽然都是孤儿。但他的运气比我好,他被人领养了。苟富贵,勿相忘。他没有忘记和他在孤儿院一起吃苦的我,所以他央求自己的养父母多照顾我。一路把我也供到了大学,对此沈千里表示:「不差那点钱。」

为着这份恩情,我更加卖力帮他跑腿。简直成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奴才,沈千里乐见其成。

他说:「安澜最听话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那时候确实暗恋他。

可沈千里长得好看,又不缺钱怎么会缺女朋友呢。更何况他还花心,因此经常是我帮他在各个暧昧对象之间周转。帮那个送奶茶,给这个送姜茶。

倒也趁着圣诞节表过白,沈千里摸着我的头说:「别多想了,安澜,我把你当妹妹而已。」

他说:「你觉得我们两个站在一起相配吗?」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碰见路伯言。

他来找沈千里商量校招的事,看见我一边哭一边给沈千里他对象折千纸鹤。

路伯言的第一句话是:「幼稚。」

下一句:「如果是我,就都给他烧了。」

路伯言是个很有骨气,并且长得很好看的穷人。他和沈千里一起捉摸着做点生意,沈千里出钱,他出力。

至于我嘛,我干活。

我移情别恋了,我从沈千里的跟班变成了路伯言的跟班。

虽然说两个都跑腿,但侧重点明显变成了路伯言。

他们的生意没有起色的时候,路伯言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

因为一个是富家千金,而另一个一穷二白。

路伯言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他只是把自己关进出租屋里颓废了一个星期。沈千里让我好好照顾他,我自然不遗余力,变着法地哄路伯言开心。

后来一切步入正轨,路伯言在某次庆功会上半开玩笑地说:「安澜这么能干,如果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

我当即应了:「好啊!」

路伯言懵了,但是他抿了抿唇还是带我坐上了他的副驾。

这之后路伯言和沈千里就散伙了,各做各的公司,谁也不干涉。我也彻底从沈千里的身边除名了,他气鼓鼓地叫我叛徒。又在某一天深夜给我发消息:「喂,安澜,我失恋了,给我买一扎啤酒。」

床铺的另一边空落落的,路伯言又在加班。我认命地叹了口气,回道:「来了少爷。」

对方回了个笑脸:「真乖。」

没办法,我欠他的。

我看着哭抽了的沈千里和晕过去的路伯言,有点可悲地想。我活着的时候没人在意,死了做出这副样子给谁看呢?

2

我放心不下路伯言,一路跟着飘去了医院。

他显得很憔悴,整个脸色都很苍白,眼睛下面却是乌青的,似乎很久没休息好了。

我一直等到他醒过来。

男人迷茫地眨了眨眼,长吁了一口气。

「我就知道是梦。」

他说着伸手来摸我,下一秒手却从身体里穿了过去。路伯言愣住了,直起身子来抓我,却什么也抓不到。

他能看见我。

「安澜。」

他叫我的名字,捂着脸哭了起来。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说节哀顺变。

「我死了,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不是吗?」

路伯言睁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看向我。因为震惊疑惑,他的瞳孔微微颤动,语气也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恼怒。

「你在说什么啊,安澜。」

我咬紧下唇,难堪再次涌上心头。

「我都看见了,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

其实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但人就是不死心想要努力一把争取些得不到的东西。

那时候路伯言和沈千里还在冷战状态,失恋的沈千里让我给他送酒。二十多岁的人了,喝醉了还会在地上滚得乱七八糟。

我给路伯言打去电话,怕我不在家他会找不到我。

状态是无法接通,一连打了七八个。最后通了,只响了一秒就被无情掐断。但就是那一秒,也能清晰地听见有女人说话的声音。

沈千里躺在地上哼哼。

「安澜,得到你想要的了吗?」

我没有回答他,沈千里撑起身子,指使我去给他倒杯温水。见我乖乖照做,他心情大好。

「安澜,你从小到大都是我在接济你,这是你欠我的。」

他提醒我:「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啊,你就是我的小跟班,不要痴心妄想什么。」

他说:「路伯言是看你可怜才施舍你的。」

我小声说:「你喝醉了。」

沈千里反驳:「我没有!」

他掐着我的脸,把那块软肉掐得红润起来。

「小白眼狼,缺心眼,小叛徒。」

他说:「你迟早回来做我的跟班。」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意识到,在路伯言和沈千里心中,我的地位差别不大。

是一个听话,懦弱,永远不会离开的跟班。

回到家的时候,灯是关着的。我喊了路伯言的名字,没有人回应我。

床铺已经彻底冰冷下来,我才注意到路伯言留在这里的气息如此淡薄。

九点,我终于收到了路伯言的信息。

「带杯咖啡上来,不加糖。」

我是路伯言的秘书,但他的秘书不止我一个。或许是因为我和沈千里的关系。路伯言是有些忌惮我的。

那种打量的眼神,像是在探究我几时会将公司的机密透露给沈千里。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干脆把我排拒在机密之外。

何等生疏。

尽管味道很淡,但我还是闻到了那股子类似于乌龙的香水味。在我开口之前,路伯言问我:「昨晚去哪了?」

我根本没有办法隐瞒他,只能老老实实说了。

「去沈千里那了。」

路伯言于是冷哼,「也是,除了他那你还能去哪?」

我想辩解一下,却不知该怎么说,闷了好久也只有一句:「我欠他的。」

路伯言更不开心了,他拧着眉,有种高高在上的鄙夷。

「那是你欠他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末了,他意有所指地警告我。

「不该说的,你自己心里有个数。」

「哎,知道了。」我应了声,捧着文件出去准备分发给各部门。

新来的助理踩着点进来,路伯言的神色有所缓和。

「乐萱,你来了。」

我抽抽鼻子,有种哭出来的冲动。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路伯言都处于谁也不搭理谁的状态,他远比我沉得住气。一开始还只是用眼神交流,后来发现我不在状态。干脆连家都不回了。

「今晚在公司睡。」

我是个傻叉,我偷偷关注了乐萱的微博。她果然每天都有更新自己的日常,今天的是:「和老板加班,打工人的生活苦不堪言,好在有爱心晚餐。」

我心想哪里是爱心晚餐,烛光晚餐才对。前男友前女友共处一室,哪能那么清白。旧情复燃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尤其现在独守空房的我根本就坐实了这种情况。

沈千里还给我发信息。

「一个人啊?」

「出来玩?」

「路伯言也在。」

今天是沈千里临时组的局,我到的时候路伯言已经在那坐着了。眉宇低低地压下来,看着心情就不大好。

我战战兢兢地坐到了他旁边,沈千里凑上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把我夹到了中间。

再然后,沈千里像使唤什么的使唤我:「安澜,去倒杯酒。」

「安澜,去点个果盘。」

「安澜,我不想喝酒了,去给我拿杯果汁。」

路伯言的眼刀飘过来。

「你没完了是吧?」

沈千里的手搭在我肩上,脸凑过来对着我吐了个烟圈。

「怎么,你把我的跟班拐跑我都没跟你生气。现在我让你的小跟班做点事就受不了了?」

他掐着我的下巴:「安澜,你生气了吗?」

我摇摇头,沈千里就笑了。

「你看,安澜都不在意。」

他递过来一杯酒,幽蓝色的火焰燃烧着,看着有点吓人。

「喝酒,安澜。」

我有些犹豫,一只大手拦住了酒杯。再然后那些看着有几分奇怪的液体就进了路伯言的肚子。

冷若冰霜的脸色,连说出的话都带着怨气。

「他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还真是听话。」

沈千里和路伯言和好了,我又成了两个人的跑腿。

乐萱处理工作时从文件里抬起头,皮笑肉不笑地跟我说:「好狗不吃两家饭。」

沈千里从背后抵住了我的腰,他的下巴搁在我肩上,笑得有几分邪惘。

「啧,她也轮得到你来说,路伯言是干什么吃的?」

路伯言只是淡淡扫了一眼,随即移开了目光。

「做不下去可以去沈千里那。」

就这么,我被路伯言赶走了。

3

去沈千里公司报道的第一天,男人搂着他的小秘书让对方好好教导我。

漂亮的姑娘有些不乐意,嘴撅得高高的。

「她谁啊?」

沈千里笑得颇为轻佻。

「她啊,是我的小跟班。只不过做错了事,如今迷途知返,所以你没见过她。」

小秘书将我从头到尾打量一眼,不屑地说了声:「那还留着干嘛,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沈千里拍了拍她的脸,有些警告的意味。

「那是我的事,你可不准欺负她。」

小秘书更不高兴了,可沈千里话里警告的意味太浓,她也不好说什么。

我战战兢兢在自己的工位坐好了,小秘书抱胸来到了我跟前。骄傲的样子,和沈千里每一任前女友如出一辙。

「喂,你知道我是谁吧?」

我点点头,明着是秘书,其实这位是沈千里新女友来着。安个职位,只不过是为了方便办公室恋情。真正的秘书另有其人,沈千里虽然花花肠子多,但重要的事得交给最靠谱的人才行。

「去给我买杯奶茶,对了,我叫肖若微。」

因为和沈千里历任女朋友交过手,她们对我这个小尾巴大多都是抱有敌意的。简简单单一杯奶茶,能让我跑三个来回。我早就学聪明了,冰的,热的,常温的。全糖,半糖,三分甜一次搞定。

肖若微看着面前各式各样的奶茶,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

「刚才说错了,其实我想喝果茶,你再跑一趟吧。」

我默默扶额,把这些奶茶拿到外面分了。物尽其用,卖个人情也是好的。

沈千里突然从办公室里探出头来,他扒着门框,看着穿梭在办公室的我,不知为何看着心情很好。

「江安澜,我这里比起路伯言怎么样?」

「很好。」

沈千里哈哈大笑:「反正都是打杂不是吗?」

狼一样的眼眸压下来:「难不成他会让你接触业务?」

我知道他的言下之意:看吧,我们都在防着你。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沈千里认定了我是白眼狼就像路伯言认定了我是拜金女。

我收拾好东西从路伯言家搬出去的那个晚上,在门口踌躇了很久。本想路伯言挽留我一下,只要一句我都会赖着不走。

可是没有,他眼神冰冷从房间里找出了我买的内衣。

「把这种东西拿走。」

那样厌恶鄙夷又高高在上的模样。

「一开始就是为了钱和沈千里待在一处是吗?现在他招招手你就滚回他脚边了是吗?那你围着我转是为了什么,觉得我钱给得少了?」

路伯言冷冷哼了一声:「人有多大能力拿多少报酬,江安澜,你太贪心了。」

我抱着行李不知所措,但是我觉得一开始是路伯言把我排斥在外才对。

回了神,沈千里摇着车钥匙让我跟他回家。

我又坐回了沈千里的后座,肖若微在副驾不满地抱怨。

「为什么要带着她啊?你把我当什么啊?」

「当然是当做我的小宝贝啊!」沈千里回头看了我一眼,「可是我不忍心丢下我们安澜,毕竟我们安澜一直被抛弃不是吗,如果我都不要她,谁还会要她啊?」

「江安澜。」沈千里叫我的名字,「不要再惹我生气了。」

我没有应他,我在算账。还要多久才可以把欠沈千里的还清,到时候我一定要离他远远的!

这之后的日子很平淡,与其说沈千里是在意我的背叛。不如说他是跟路伯言较劲,只要路伯言不表现出对我的在意那我似乎也就不那么抢手了。

有种,这个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烂在仓库里也不会让给别人的感觉。

肖若微和沈千里分手在我的意料之中,那个家伙那么花心怎么可能收心在一个人身上。

肖若微抽抽搭搭地说要去捉奸,她那么好看,哭起来梨花带雨的。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我就在旁边给肖若微递抽纸,她哭累了我就给她递水杯。哭到最后肖若微都有些感动了,她泪眼婆娑地问我:「江安澜,你的脾气怎么那么好啊?」

因为没有人包容我,气得有处撒才叫气呢。但我对沈千里好另有原因。

「我欠他的。」

从小到大,沈千里不仅包揽了我的生活费,还救过我的命。

那是在孤儿院的时候,我们两个因为太饿了去偷隔壁果园的桃子。

看园子的是一条纯种黑背狼青,我和沈千里挂在树上下不来。我在的位置比较低,那条狗跳起来,几次险些咬掉我的屁股。沈千里看不下去了,摸着我冰凉的脸说别怕,再然后他就跳了下去。那只狗追着沈千里跑了好远,我才敢从树上溜下来去找院长。最后的结果就是沈千里胳膊和腿一共被咬了四口,可即便如此,他在上救护车之前还是高高竖起了大拇指。

「我是老大!保护小弟是我的责任!」

我想不明白,小时候那个乖巧可爱讲义气的沈千里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肖若微问我沈千里去哪了,我缄口不言。她气得够呛,到底是跟在沈千里身边混久了。眼珠子一转也猜了个大概。

「你不说我也知道,除了曲水兰亭他能去哪?」

曲水兰亭是沈千里谈事的地方,商业性质之外又多了层娱乐性质,肖若微也是在那认识的沈千里。

她擦干了眼泪。

「我去找他!」

生怕肖若微出什么事,我赶紧跟着她一起上了车。

这姑娘也不含糊,进了门就冷静了。嘴上说着好好谈,跟前台要了包厢号。高跟鞋一脱跑得飞快,路上顺了服务员的盘子,看架势就是要流血的。

我心里打着算盘,沈千里为我流过血,我得为他流一次才算扯平了。

4

肖若微手里的盘子确实砸下来了,却不是砸在我的头上。

我冲在了最前面,护在沈千里面前。想着即将开瓢的疼痛,却被人推了一把。沈千里被我压在沙发上,嘴里还嚷着:「安澜你在发什么疯!」

我手撑着地,瓷盘清脆的碎裂声冲击着我的耳膜。转过头就看见路伯言站立不稳的身影,鲜红在他指缝间蜿蜒。那人有些阴鸷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嘴唇动了动,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我只听到了乐萱的尖叫。

「路伯言你没事吧!」

救护车急匆匆地来,又急匆匆地走。

我在地上坐了很久,直到沈千里把我拉起来。

「妈的,江安澜,你不会吓傻了吧!」

沈千里拍了拍我的脸,他叹了口气。

「去医院吧,我看你要急死了。」

我的手不停发抖,根本不敢想路伯言的情况。沈千里几乎是架着我到了车上,跟在救护车的屁股后面。然后一路目送路伯言进了手术室,我才在等待室里瘫了下来。

我抓着沈千里的手:「我没想到他会冲出来的,他为什么要帮我挡着,他不会有事的对吧?沈千里,他不会有事的对吧?」

沈千里象征性地安慰了我,他坐在椅子上,手指拂过我凌乱的发丝。

「江安澜,你帮我挡着的那一刹我以为你是在乎我的,现在看来果然还是在意路伯言多一点。」

我抬眼看向沈千里,他撇了撇嘴。

「没意思,江安澜,我留不住你,你这个小叛徒。」

沈千里交了医药费,又找了护工。

「路伯言出院了记得找我报销费用。」

我站在医院门口,看着沈千里那辆骚气的粉色跑车扬长而去。忽闪忽闪的尾灯无端看出了点落寞情绪,我也知道我和沈千里之间的账一笔勾销了。

路伯言没什么大碍,缝了二十多针。因为伤口在头发里,剃光了半边脑袋,看着有点好笑。尤其是他总是冷淡的表情,脑袋却裹得像个印度阿三。

乐萱不让我见路伯言,我到第三天才趁着她不得不去公司处理事情得以溜进了路伯言的病房。

男人安静地坐着,手上挂着点滴。有些憔悴的面容,看上去很是落魄。

乐萱真的很不会照顾人,路伯言的嘴唇都起皮了她也不知道在柜子上摆杯水。

我倒了水送到路伯言手里,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苍白的唇色,而后扯出了一个讥讽的弧度。

「江安澜,你倒是舍得豁出命去,不知道你那个脑袋被砸了一下能不能挺住。」

我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扯了张凳子坐好了也不敢看路伯言的脸色。

良久才听见他喝水的声音,我在沈千里身边久了。揣摩人心的本事学了个七八成,路伯言喝了水就是没有厌弃我,我自然还能在这坐着。

踌躇了许久,我讷讷道:「沈千里把我开除了。」

路伯言像是并不意外。

「这点事情都处理不好,被开除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他转过头来,浅棕色的瞳孔注视着我。

「这么笨的助理,除了我谁还受得了。」

他说得也是吧,我这样的做跟班可以,做助理根本上不了台面。

路伯言将水杯放在了我的手心,像之前很多次一样吩咐我。

「饿了,去买饭。」

我清楚地知道他的口味,路伯言原谅我了。

但心里还是有点发酸,他大概从来没把我当成女朋友。

我又成了那个兢兢业业的小助理,现在的任务是照顾受伤的路总。

乐萱颇有些不服气,我躲在厕所偷听他们说话。

「这种墙头草为什么要留着?不要告诉我你是旧情难忘!」

路伯言哼了一声:「如果这么说的话,我留下你是不是也成了旧情难忘。乐萱,你的重点应该放在工作上。」

「不行,我不同意!谁知道江安澜会不会把我们的投标书透露给沈千里,你不要忘了她是为了护着沈千里才扑上去的!」乐萱的声音带了哭腔,「关你什么事啊,你要去凑热闹!」

说实话我现在蛮在意路伯言的回答的,是了,他为什么要帮我挡呢?

「沈千里和江安澜关系好,他这不是欠了我个大人情嘛?」

「那不一定,如果真的关系好怎么会开除她呢?」

路伯言顿了顿,才道:「大概是不自信吧,沈千里也有吃瘪的时候不是吗?」

沈千里以为江安澜永远是他的小跟班,但江安澜偷偷把心放在了叫路伯言的人身上,所以沈千里留不住他的小跟班了。

但是路伯言呢,他们把我当筹码吗?

我在厕所待了很久,直到路伯言的声音把我唤回了神。

「便秘的话去找医生要点开塞露,不要一直待在厕所。」

我走了出来,路伯言又问我:「生气了吗?」

他神色温和:「我信口胡说的,乐萱对你有意见这事你知道。」

我注意力不在这,我问路伯言:「你真觉得,沈千里欠了你一个大人情嘛?」

路伯言就笑:「怎么会,他不是交了医药费吗?安澜,不要高估自己在他心里的存在,沈千里这个人心都是硬的。」

我很想问问路伯言,那你呢,你的心也是硬的吗?

最后什么也没说出口。

我说不清我和路伯言的关系,他出院那天我帮他收拾东西。

公寓门打开的那一刻,路伯言把我抵在墙上。他一向知道怎么让我沦陷,手指点燃情欲的火。结束时,我有些失神地看着天花板。路伯言的吻落下来,在唇上眉间。缱绻柔情像最亲密的爱人,但他从没说过爱我。

「回来了,安澜。」

我真是没出息,路伯言勾勾手指我就听话地跟他在一起,好歹矜持一下。我甚至在脑海里幻想起,或许我们真的能好好的。只不过,现实嘛,总是满地撒狗血。

沈千里警告过我,路伯言需要乐萱,他们这些资本家不会把爱情看得很重,钱才是。

乐萱想吃回头草,而且她还很有钱。

路伯言想要得到乐萱爸爸的支持,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把乐萱招进公司。

离开确实是悄无声息的,决定好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拿了一个钱包就可以搭上去陌生城市的高铁。

被孤儿院捡到的日子是我的生日,往年的时候都是我去订好包间,买好蛋糕邀请少爷们出席。

年年如此,无一例外。

所以沈千里和路伯言对我的生日印象深刻,因为那是我唯一任性的一天。就算不情愿,那两个人也会尽力满足我的要求,比如拍一些幼稚大头贴什么的。

可是今年我突然不想这么大费周章了,我想和路伯言单独过一个生日。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问我今天为什么请假,我就知道他忘了。

我知道他的公司在寻找投资,他一定会对乐萱大献殷勤。我只是想让自己的心更麻木一点,所以我跟踪了路伯言。

我看着他和乐萱一起吃饭,一起去商场,一起抓娃娃机。

忘了说,我和路伯言的关系一直是保密的存在。

他爱乐萱嘛,不见得。他只是利用对方达到目的罢了,毕竟乐萱曾经抛弃过他。路伯言这样心气高傲的人怎么可能回头接受一个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啊。他何止是利用,他甚至想让乐萱尝一尝他受过的痛苦。

而一旦目的达到,没有价值的东西就会被立刻抛弃。

何止沈千里的心是冷的,路伯言的心也是冷的。

石头一样又冷又硬。

我曾经尝试过捂热沈千里的心,后来发现不可能,反而被认为别有所图。而现在,这个错误,我又犯了第二次。

我请沈千里吃了顿饭,火锅很辣。鼻涕眼泪一起流下来,就看不出伤心的样子。

沈千里打趣我:「哟,今年这么平淡?」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我和路伯言的割裂,因为我突然说要去旅游。

这顿饭结束之后,沈千里送了我一个生日礼物。

「给,你一直想要的,水晶鞋。」

小时候痴迷童话故事,做梦都想要王子来拯救自己。长大之后才发现,求人不如求己。

沈千里笑着说:「应该早点送的,现在大概晚了吧。玩得开心点,等你回来请你吃饭。」

我吃不了饭,我现在吃香火还差不多。

5

我和路伯言面面相觑,真是尴尬,我活着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有这么深情款款地注视过我。

我憋不住了,我说:「回去吧路伯言,好好生活。我已经死了。这时候估计都烧成灰了,你知道的,沈千里办事效率特别高。」

路伯言坐在病床上,我总感觉他要哭了。但路伯言缓缓抬起头来,狭长的眼眸里猩红一片。

他质问我:「江安澜,你让我怎么好好生活?」

「我的生活,从你落水那一刻就毁于一旦了。」

说罢他直接拔掉吊针,不管医护人员的阻拦走出了医院。

旁人大概是觉得他疯了,因为路伯言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而且情绪很激动。

「江安澜,你想一个人走,不可能!你就是死,也得和我在一起!」

沈千里正在火葬场分拣我的骨灰,路伯言像条疯狗一样闯进来把蹲着的沈千里撞到一边。

两个大男人当即在我的骨灰前扭打起来。

刚从焚化炉里推出来还是热的呢,尸骨未寒啊,尸骨未寒。

「路伯言,你这个虚情假意的小人!活着的时候你也没对江安澜好到哪去,你他妈现在来装什么孙子!安澜还没入土,你就当着她的遗体闹腾,你还是个人吗!」

路伯言有些精神恍惚,给了沈千里一拳自己却有些站不住脚。

「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如果不是你,安澜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怒吼着,眼泪流个不停。

「是谁半夜发信息说安澜在你那,是谁偷偷下绊子让我投资失利。沈千里,不都是你吗!你不爱安澜却非要留她在你身边!又从来没有好好对待过她,不过是想证明她江安澜就是你的一个物件!就算你不想要,别人也别想拿走!」

沈千里愣在原地,我都要以为他被路伯言打傻了。这家伙又嘿嘿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冲过来把路伯言撞倒在大厅的石柱子上。

「你是什么好人吗?你还不是听我两句谗言就巴巴地把江安澜扔了?怎么,舍不得?又跟我要回去?要回去你倒是好好对她啊,你跟乐萱吃饭,逛商场的时候想过江安澜一个人在家吗?你知道她爱吃什么,爱喝什么,生理期几月几号?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沈千里轻蔑地笑:「你不知道,你的眼里除了钱什么都看不到。你这个乡下来的臭鱼佬,你想带江安澜的骨灰走你就带走。但是我告诉你,我们两个欠她的,这辈子都还不清!我好歹供她上了大学,你呢?你对她有什么贡献?」

我知道,沈千里就是这样的人。就算心里再难过,面上也不会表现出来。不仅如此,还要在你身上狠狠捅一刀才能痛快。果然,他又补了一句:「路伯言,你这个废物。」

路伯言就这么趴在地上,我到他身边劝他。

「起来吧路伯言,地上凉,会感冒的。」

「对不起。」路伯言说,「对不起,安澜。」

6

逝者已矣,日子是要向前看的。

路伯言住进了我的小民房,不再西装革履。穿一件老头乐加衬衫,耷拉着拖鞋。白天遛狗,晚上逗猫。闲着没事把我院子里的空地开采了,种了把菠菜,说到时候冬天了可以烫火锅。

他用小铲子铲土的时候我就在旁边蹲着,路伯言伸手出来在我头上蹭了蹭,好像真的摸到我似的。

其实不过是一团虚无。

他指定有什么疾病,路伯言已经和我这个鬼生活了一个月了。明明触碰不到,却还要假装亲密无间。

「菠菜长得快,天冷了刚好可以拔。嫩绿嫩绿的,用来烫火锅最好了。」

我不解地看着他,路伯言笑笑。

「安澜跟我说过,这个冬天要一起看电影吃火锅,窝在沙发上喝奶茶。」

那是我活着时候,跟路伯言撒娇他没当一回事。现在提起来,除了有点物是人非的感伤还能留下什么。

路伯言说:「别多想了,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安澜。」

「那你的公司怎么办?你费尽心机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路伯言不说话了,他把菠菜苗小心翼翼种进了地里。

夕阳余晖下,我看见路伯言别过脸把眼泪憋了回去。

乐萱是在第二个月来的,天凉了。路伯言穿上了夹克衫,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加上冒着青茬的胡须,看上去很有西部牛仔的感觉。

他牵着沈千里,一条不怎么好看的杂毛大黄狗。

「江安澜,怎么你捡的狗啊猫的都这么埋汰?」

我嘿嘿笑两声:「这不是物随主人形嘛!」

路伯言沉默了,良久他看着撒泼打滚的沈千里说:「其实,这狗挺好的。是别人发现不了他的好,自以为是,刚愎自用,自私自利。那个人,才是最该死的。」

他还想说什么,路过公交站台,突然有人叫住了他。

「伯言!」

是乐萱,她看起来瘦了很多。眼睛红红的,显然在来的路上哭过了。

路伯言对她点点头,问道:「你怎么来了?」

乐萱反问他:「我不能来嘛?我来看看什么困住了你,可以让你丢下自己的心血不管不顾在这个小县城过一辈子。」

路伯言抿了抿唇,聪明如他很快猜到了是谁。

「沈千里告诉你的?」

乐萱没有否认,她只是吸了吸鼻子,泪珠就滚了下来。

「江安澜已经死了,你不要折磨自己好吗?」

「我没有折磨自己,我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路伯言深深吸了口气:「山清水秀,特别适合养老不是吗?」

「那公司怎么办!得到了投资之后就弃之不顾,你这样对得起我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乐萱这么不顾形象,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扯着路伯言的领子。

「你把我当什么啊!你把我当什么!」

路伯言按住了她的手:「这句话不应该我问问你才对吗?」

乐萱怔住了,美丽的眼睛就这么死死盯着路伯言,发出了一声「嗯?」。

「我很穷不是吗?大学的时候要靠着救济金才能勉强填饱肚子。这个年代住的房子竟然还会漏水,因为母亲生病,没有办法住校。」

「从一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弃,亲口跟朋友说恨不得我死掉的不是你吗?」

「所以为什么不提分手呢?」

路伯言垂下眼眸,淡淡道:「我有很努力想要配得上你,但你是怎么做的呢?」

「连分手都要那么龌龊吗?要让你的追求者到我家里打砸一番,气得我妈脑出血不治而亡。乐萱,你有跟我说过一句对不起吗?」

路伯言突然对着我笑了下:「安澜,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想让你知道我这个人有多差劲。我有多想靠近你,又有多害怕你发现我是如此糟糕。」

乐萱动了动眼珠,事到如今她也知道自己被路伯言彻底摆了一道。这个男人对她的殷勤全部都是假装,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尝尝与他无异的痛彻心扉。她确实怀着愧疚之心再次接近了路伯言,大学时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人。虽然现在多了一层防备与疏离,但骨子里依旧不由自主地亲近。乐萱以为,他们还是有感情的。

「你这个疯子!」

路伯言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您还是赶紧回去安抚员工吧,这个节骨点上沈千里肯定忙着吞并我,下一个就轮到你们了。」

他又看向我,目光温柔缱绻。

「我们回家了。」

路伯言陷入了一种诡异的自我状态,在他的世界里我仍旧活着,并且那个世界只有我。

路伯言

我是个卑鄙小人,从一开始接近江安澜的目的就不单纯。

彼时的我和乐萱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巨大的家庭差距让我们越走越远。尽管她不说,我也知道在每一天的相处中,乐萱都如坐针毡。

有情饮水饱,到真的饮水的时候是吃不饱的。

我不想和她分开,我需要快速成长起来。

大学生创业是个很好的突破口,我有想法,只需要一个合伙人就好。

我看中的那个人,是沈千里。

沈千里有个跟班,叫江安澜。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亲密无间。但他们的关系如此畸形,沈千里从不把江安澜当做家人。他对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江安澜像是沈千里的小仆人,每天乐此不疲地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在他各个暧昧对象之间纠缠。她仿佛没有脾气,无论沈千里怎么作弄她都不会生气。就算被赶跑了,不出两天也会屁颠屁颠地跑回来。

最尽职尽责的跟班也不过如此了。

我一直觉得沈千里是不怎么把江安澜放在心上的,直到某次聚会。他的女朋友只是随口抱怨了江安澜一句就被沈千里赶出座位,我突然意识到江安澜在沈千里心中是很重要的。

那为什么,会不珍惜自己重视之人。

「那个家伙把我当钱罐子!」

江安澜是个孤儿,她的衣食住行是沈千里一手包揽的。

当钱罐子吗?江安澜一定不是这么想的。因为当时的我和她一样穷困潦倒,作为同类,我很明白她的想法。

沈千里对她很重要,她绝不是心安理得接受沈千里的资助,不然不会把自己摆到如此卑微的位置。

她只是太害怕了,在过去乃至未来,沈千里都是她唯一的依靠。潜意识里,沈千里已经成了她的救赎。如果她的光走了,那她这只黑暗里的蟑螂要怎么存活?所以会不由自主地想要用什么证明自己的地位,哪怕被当做跟班也无所谓。正因为自己是被需要的,有价值的,在自我洗脑中,江安澜愿意为沈千里奉献一切。

可惜沈千里不知道,他没有珍惜江安澜却也舍不得放她走,这大概就是人的矛盾之处。

我轻易的诱惑了江安澜,她是个单纯到有点蠢的女人。长期的缺爱让别人不经意流露的一点善意都会被她当做甘霖。

沈千里敏锐察觉到了这一点,一开始他是很轻松的。因为跟屁虫一样的江安澜终于不缠着他了,为此他大发慈悲投出一点钱来决定和我开展一下自己的事业。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不对劲起来。江安澜那个家伙未免对我太上心了,明明他才是江安澜的金主才对,为什么那个家伙要对我大献殷勤。我装死不经意的点拨他:「还不是沈大少太冷落人家了,有点小脾气也是应该的。」

沈千里不以为然,第二天却还是和我一起出现在公司。

江安澜无措地站着,把她的早饭贡献出来。

「给你们两个买的!」

沈千里有点得意,接过包子留下一句我上楼了。我留在原地,有些苦恼地说:「不知道他今天来公司。」

我揉了揉江安澜的头:「走吧,翘个早班带你去吃馄饨。」

江安澜感动得像是要哭出来一样,她沉浸在我的小恩小惠里。没注意到沈千里整天整天在她面前晃悠,尽管不想承认,但沈千里确实在和我争宠。

但我和乐萱还是分手了,不仅如此还搭上了我母亲的命。

乐萱的另一个追求者嘲讽我的家境,他不知道我的情况,或许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教训让我知难而退。他们打砸了我的家,我的母亲患有脑梗。本就经历过一次脑出血,这么一刺激就没挺过来。

我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理解明明不久前还是说着甜言蜜语的恋人,哪怕要分手也应该足够有风度不是吗。而不是把我的生活搅得一团糟之后丢下一句出国留学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胃里没有饿的感觉,只觉得有一团火在烧。江安澜提着蛋炒饭出现在我面前,她是那样温柔几乎是将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而我,愈发卑鄙。

我应该将她推开的,但我没有。我恨乐萱,我需要壮大我的势力。所以我用暧昧的态度套牢了她,也套牢了沈千里。

乐萱一直没有回来,我的事业却蒸蒸日上。那次庆功宴上说漏嘴,我是真的打算和江安澜好好在一起的。但是嫉妒会让人发疯,就好像沈千里嫉妒现在的江安澜满心满眼都是我。我又何尝不嫉妒沈千里一句话就可以让江安澜奋不顾身呢。

沈千里给我传了图片,江安澜在卧室收拾啤酒,在厨房准备醒酒汤。而沈千里还对着我比了个耶的手势,像是在宣告:「看吧,路伯言,你永远也比不上我。」

我嫉妒得发疯,更要命的是乐萱就在我旁边。

我确实卑鄙,我知道她回国,费尽心思把她招进公司就是为了报仇。

利欲熏心,让人变得丑陋。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是个贪心的怪物,现在更是。

我要让乐萱痛苦,我要吞并她的一切。我要比沈千里更加成功,我要让他知道我比他更配得上江安澜。

我太贪心了,所以我看不清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我自信地以为江安澜会永远在原地等我,就算耍点小脾气也只要哄一哄就行了。

她那么爱我,怎么会舍得离开我。

直到某一天我回到家,她的衣服还在,她最爱的口红也在,养在窗台的多肉也浇了水,却唯独少了一个她。

我应该立刻去找她的,可是我没有。我的计划到了收尾的时候,我舍不得前功尽弃。

所以留给我的只有一具冰冷的尸体。

江安澜失足落水,抢救无效身亡。

我在灵堂看见了她,飘在棺材上。和她生前一样,瘦小,苍白。喜欢抿着唇讨好地笑。

我大概是疯了,我早已知道斯人已逝,曾经亏欠无法弥补,所以我留在这里,哪怕只是为了一缕残魂。

我想和江安澜把我们曾经说过没做过的事情通通做一遍,也算弥补一点遗憾。

可是有一天,江安澜的魂突然就淡了。与此同时,沈千里的结婚请柬送了过来。

有人说过,一个人真正死亡是伴随着最后一个人的遗忘开始的。

沈千里,决定忘了江安澜。

院子里种的菠菜可以摘了,金色的夕阳铺洒下来,一切显得静谧又温馨。

江安澜抬起头问我:「路伯言,你什么时候会忘记我呢?」

我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我决定和她一起去死。

在那之前我带着江安澜参加了沈千里的婚礼,她有些失神地看着正在交换戒指的新人,忽然转过头来问我。

「我一直以为沈千里是不会结婚的,就算结婚也不会这么年轻。」

我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世事难料。」

新娘我们都不曾见过,很陌生的面孔。眉宇间带着疏离,看上去精致又冷漠。

听说是家族联姻,似乎就算桀骜如沈千里也有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他从花丛中抽身,一心投到了事业上。

敬酒的时候,江安澜站着虚虚做了个喝酒的姿势,就当是敬了两位新人。

她一定很高兴吧,毕竟沈千里对她来同样是很重要的人。

只是她的身影相比之前淡了很多,我甚至可以透过她看到对面的花瓶。

如果江安澜真的消失了我该怎么办,恐怕会疯吧。

得知她死讯的那天,心脏绞痛到无法呼吸。在电梯里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跪地嚎啕大哭,我一直以为可以看见她的魂魄是老天爷给我的恩赐。可如今这点念想也要全部收回去,解决的方法唯有我和她一起离开这个世界。

我本就是孑然一身,和爱的人一同消失不失为一种幸福。

酒杯碰撞的声音让我回过了神,沈千里定定地看着我。良久他才开口道:「路伯言,你不会蠢到去死的对吧?」

我对他笑笑:「我不像你这么绝情,三个月不到就能新婚燕尔,故人尽忘。」

沈千里垂下眼眸:「不忘记又能怎么样,在无边的痛苦中缅怀吗?那不如好好生活,等我到了那边再赔罪。而现在,我不想再为她难过了。」

江安澜在我旁边慢吞吞地说:「还好啦,他能为我难过三个月已经够让人出乎意料了。」

我牵住了她的手:「我们回家吧。」

决定自杀的那一天我做了江安澜心心念念的火锅,她自然是吃不到的。所以只能在桌子旁边眼巴巴地指挥我。

虾滑要煮多久,酱汁要怎么调最好吃。菠菜一定要放在羊肉后面才能解腻,然后看着我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好幸福哦,好像真的和你一起在吃火锅。」

我无法触碰她,却仍旧去摸她的脑袋。

我知道我的结局是什么,但我并不害怕。反而胸腔中满是期待,再过一会我就可以碰到她了,届时谁也无法将我们分开。

眼泪落在我的手背上,烫得吓人。是我无尽的懊悔与缠绵的爱意,眼皮渐渐合上。在江安澜震惊的目光中我轻声道:「再过一会,就可以在一起啦!」

江安澜视角

路伯言睡着了。

他有纤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浅粉色的嘴唇。精致的五官像是画师精心完成的画作,没有一丝瑕疵。但是现在,他的脸色青紫,嘴唇乌黑。生命力从他的躯体中不断流失,用不了多久,原本活蹦乱跳的人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火锅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空气里浮动着花椒辛辣的气息。

小小的房间被怪异的味道盈满了,一团污浊的气体在屋子里不断膨胀。

是死亡的气息。

路伯言要死了。

我终于发现了桌子底下燃烧的碳,因为变成鬼之后感官都变得迟钝,对周围的事物也漠不关心。我都忘记了这盆碳在这里燃烧了多久,只觉得整个身子都麻了。

鬼也会麻吗?

鬼也会害怕?

鬼也会哭吗?

我才注意到自己泪流满面,不同于活着时的眼泪。我的泪水是冰凉的,流出眼眶时整个身体都会抽痛起来,仿佛抽光了我本就为数不多的力量。

我想要救路伯言,但我根本无法触摸物体。我想起来我曾经遇到过的其他鬼们,他们告诉过我。如果执念够强,就可以钻进活人的身体。短暂地支配对方,但是会损耗自己很大的力量,说不定会消失。

说这话时对方很是惆怅。

「不过没关系啦,反正等到没有人记得你,还是会消失的。」

我钻进路伯言的身体,控制他打开了窗户。住在隔壁的邻居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叫来救护车把人送进了医院。我一直待在路伯言的身边看着他抢救,却伴随他生命体征的恢复变得愈发透明。

「病人缺氧时间太长,脑部受到损伤可能会出现认知不清等问题。」

原来是这个原因啊,忘掉我也很好,这样他就能幸福地走完一生了吧。

在完全消失前,我在路伯言的唇角落下一个吻。

很久之后,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路伯言在某个午后突然打了个喷嚏。

阳光透进落地窗,细软的猫毛在阳光照射下无处遁形。

这就是罪魁祸首了。

他难得不用工作可以好好休息,猫和狗都不安分。

这是沈千里硬塞进他家的,听说是自己失业穷困潦倒时期养的。虽然印象不深,但恍惚记得每天早上有遛狗来着。

问它们叫什么名字,沈千里便说猫叫路伯言,狗叫沈千里。

哪有人用自己名字给宠物取名的啊!

路伯言觉得这一定是沈千里胡诌的,并且想把这两只宠物送走。结果沈千里轻飘飘一句话就堵住了他。

「当初你烧炭,要不是这两位,你早就没了。」

那是段无法回忆的记忆,路伯言深知自己一生要强怎么可能蠢到去自杀。可事实摆在眼前,根本无法反驳。他只能把猫和狗养在家里,好在它们也算听话。

只是今天这两只太闹腾了,严重影响到了他的休息。路伯言刚想要呵斥闹腾的猫狗,却朦胧间看见了一道虚影。

那是一道很淡的影子,但熟悉的感觉却让路伯言一下子愣住了。

那道虚影大概没发现他,或者就算发现了也没在意。

路伯言怔怔地站了很久,温柔的妻子有些担心地过来问他怎么了。就连调皮的儿子也跑过来抱住他的腿问他:「爸爸,你怎么哭了呀?」

路伯言抹了把脸,才发现自己早就泣不成声。可是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他只能看着那只跳来跳去的大橘猫和翻着肚皮的狗。

而那道影子早就消失不见了。

或许路伯言和沈千里不记得了。

但路伯言和沈千里记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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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年

春风过境,爱意滋生

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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