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那日我的夫君带回一位姑娘」

如何以「那日我的夫君带回一位姑娘」开头,写一篇古言文? -

那日我的夫君带回一位姑娘,甚至还怀了孕。

不久我就以「无所出」的理由拿到了和离书。

当我把我的东西搬走后,看着近乎空荡的将军府感叹到:「果然,没钱真恐怖。」

1

「将军出征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一个怀孕的女子。」

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那姑娘脸色一僵,差点哭出来。

元毅辰顿生怜爱之情,冷冷地瞥向我:「夫人为何要刁难柔儿?」

2

周围的人都对我怒目而视,可我明明什么也没做。

甚至可以说,我才是那个受害者。

夫君和别人有了孩子,还堂而皇之地将人带回来,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可到了明天,我就会成为夫人圈里的笑柄。

这些都没人在意,在他们眼中,此时的我只是个善妒的恶妇,正在欺负楚楚可怜的小姑娘。

下人有意见只能憋着,婆母却不会为难自己,拍板道:「柔儿已经怀了毅辰的孩子,总不能委屈了她,就迎入府中,暂时当个贵妾。」

暂时?

我笑了。

若是他日柔儿生下男孩,是不是还要抬为平妻?或者更甚,休了我这个正妻,给她腾位置也不一定。

我看向元毅辰,只见他一脸认同。

整个屋子安静极了,落针可闻。

我不说话,端起茶盏饮了一口,清冷的香气在口中蔓延。

这是上好的雪芽,茶树在雪中发芽,开春前,茶农冒着大雪采摘,每一片茶叶都是最鲜嫩的芽尖。

一两茶,千两金。

我巴巴地送来,不落一句好,反而被婆母指责奢靡。

不过她倒是不嫌弃茶叶,两年喝了十几斤。

眼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存在感最弱的柔儿忍不住开口:「姐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和辰郎是真心相爱的,求你不要怪罪我们。」

她宛若一朵娇弱的小白花,风一吹就倒了。

于是我又成了恶人,平白遭受一堆白眼,只可惜妙樱不在,不然该让她学学,人家这才叫女子!

「柔儿姑娘,既然母亲和夫君都喜欢你,我也不好说什么,便听母亲的,当个妾吧。」反正我也无力阻止他么的决定,不如卖个人情,「眼下风铃院还空着,我命人收拾一番,你便住那里吧。」

风铃院离元毅辰住的和风院最近,也算是成人之美。

可惜元毅辰不识抬举,无情拒绝:「不用,柔儿跟我住。」

这可真是将我的脸面踩在地上摩擦。

我扯出一个笑,忍下将茶水泼到他脸上的冲动,「夫君开心就好。」

目的达成,他们三人舒了一口气,吩咐人摆膳。

一道道珍馐美味,色香味俱全,我却连筷子都懒得提。

柔儿看得目不转睛,眼中放着光。

元毅辰贴心地为她夹菜,郎情妾意,羡煞旁人。

看得我心头滴血。

东海大黄鱼,二百二十两;黄焖鱼翅,八十两;五蛇羹,一百两;清汤燕窝,两百两。

「还是家中的厨子手艺好,儿子许久没吃到如此美味了。」元毅辰连吃了两碗米饭,又让人盛了第三碗。

婆母见儿子胃口好,十分欢喜:「你喜欢就好,明儿还让厨房给你做。」

明儿还做?

我在心中冷笑一声,您可真敢想。

且不说花费,但是食材,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我找了一个月,才勉强找到这些食材,原本打算为我爹祝寿。

他老人家,别的爱好没有,唯爱美食。

这下可倒好,一个月的时间,为他人做了嫁衣。

柔儿吃得满嘴流油,老太太也似乎也觉得今天的饭菜格外香,也多吃了一碗汤。

我叹了口气,我的银子啊!

3

元毅辰在家休息一天便去上朝了,陛下龙颜大悦,夸赞不少,封赏却少得可怜。

倒是我莫名其妙得了个诰命。

妙樱也带回了好消息,西郊的地虽然有不少人看上,但耐不住我财大气粗,以超两成的价格拿下了。

眼下正是播种的季节,西郊的地只有一半是田地,另一半荒着,实在浪费。

作为商人,自然要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源,拨动着金算盘,稍作合计,又拿出一沓银票,「另一半的地用来盖酒楼和客栈,修一条路,直通到西山山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是我出嫁前的见闻,那是在江南,一位姑娘在山脚下开了酒楼与客栈,美其名曰「农家乐」。开始时所有人都笑话她,觉得她铁定赔得血本无归。

可当客栈建成后,恰逢满山桃花盛开,游人络绎不绝,她的酒楼生意火爆,赚得盆满钵满。

妙樱也见识过,自然懂得,她眼睛一亮,提议道:「京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不怕贵,就怕不够贵。不如咱们就学玥姑娘,弄那个什么会员制,花钱越多等级越高,到时肯定有傻子大把花钱。」

我赞许得摸了摸她的头,不愧是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就是心善,不赚穷人的钱。

我将这件事交给妙樱,她最懂其中的门道,虽然年纪尚小,手段却是不俗。

正想着白花花的银子即将进入我的口袋,突然有丫鬟前来禀告,谢姑娘来了。

柔儿本名谢柔,边境的农家女,时常受战火波及,食不果腹。

不过她运气好,遇见了元毅辰,一步升天。

我对她倒没什么意见,从前在生意场上,各种妖魔鬼怪见多了,下限也变低了不少。

她来找我,依旧一副羞答答的样子,还未开口,脸先红了。

「柔儿姑娘,有话不妨直说。」我手中把玩着金算盘,算盘珠当当作响。

这是纯金打造的算盘,小且精致,是十岁那年父亲送我的生辰礼。

谢柔看着算盘,眼中闪着奇异的光,「姐姐,夫君让我来找你商量……过门的事,你知道的,拖久了我身体不方便。」

说完她看了看自己的肚子。

我一愣,娶个妾而已,还要大操大办不成?

可见谢柔的表情,似乎元毅辰就是此意。

我无语半晌,扶着额头,为难道:「柔儿姑娘,府里还是母亲在当家,你找我也没用啊。」

这我是真的没骗她,元府大大小小的事,全是老夫人做主,我算哪根葱?

要不是钱多,只怕是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谢柔低下了头,不知在盘算什么,而后突然起身,有些冷淡道:「那柔儿就不打扰姐姐了。」

她身旁的丫鬟连忙扶着她,像是她腿脚不好似的。

我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晚上,元毅辰来到画霜院兴师问罪,说是谢柔从我这回去后就开始肚子疼,险些小产。

他认定,是我妒忌谢柔,想要伤害她的孩子。

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账本,哪来的时间去害她?

「夫君,你便如此不相信妾身?」

他一脸嫌恶,恨恨道:「沈怀妆,要是柔儿出事,我不会放过你。」

我心中一冷,笑道:「夫君既认定妾身蛇蝎心肠,那便一别两宽,就此和离吧。」

4

我与元毅辰的婚事本就是个错误,可以说,我们本无缘,全靠我爹花钱。

承安公去世得早,在元毅辰崛起之前,元家已经没落,只剩下一个虚爵和一副空壳子。

而我爹,觉得元毅辰年少上进,人又孝顺,将来必定是个好丈夫,于是拼命朝他身上砸钱。

陛下命他镇守边疆,粮草不够,我爹送;棉衣不暖,我爹送。若不是不能私造兵器,只怕我爹还能送去刀剑。

也因如此,老夫人才会低下她高贵的头颅,答应了我与元毅辰的婚事。

只是我爹千算万算,肯定没有想到,元毅辰确实是个好丈夫,只不过不是我的罢了。

自我说了和离,元毅辰再没踏足过画霜院,我也乐得清闲。

要说我有多难过,那倒不至于,毕竟我与他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更别说什么夫妻之实。

眼下他忙着娶他的心上人,哪里还有闲工夫管我。

元府一片喜气,大红的绸花挂得到处都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准备娶妻。

元毅辰不忍心谢柔受委屈,样样都要最好的,瓷器要定窑的,家具要黄花梨的,嫁衣的花纹更是用金线来绣。

与正妻成婚时都没有的排场,这次全部都被安排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偏宠小妾。

我拨着金算盘,忍不住赞叹,当初娶我时,元家哭穷,一切从简,总共花费不到两千两。

而今看来是发达了,娶个妾至少花费五万两。

我在府中散步时,不巧又遇到她谢柔,此时她气色好了不少,京城的风水就是养人!

她肚子似乎变大了些许,脸上有几分得意:「姐姐,柔儿的婚事多亏了姐姐操持,柔儿在此谢过姐姐。」

我连忙否认:「你的婚事都是母亲和夫君准备的,我可半点没插手。」

我若是不撇清关系,万一到时出了事,那必定又是我的责任。

想到上次吃的亏,我又默默后退三丈远,生怕她碰瓷。

谢柔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转而生硬地转移话题,温柔地抚摸着肚子:「夫君说,待我生下世子,便抬我做平妻,他还担心姐姐不答应,但我知道姐姐不是那样善妒的女人。」

我脸色骤然变冷,从前他们作妖,我可以容忍,毕竟只是个妾,任凭他再怎么宠爱,也翻不出什么浪。

宠妾灭妻的罪名,只要御史参一本,足够让元毅辰失去圣心。

当今陛下乃是嫡子,当初险些被庶子夺了皇位,若不是胞弟明王誓死相助,只怕此时龙椅上已经另有他人,因此他最为厌恶朝臣宠妾灭妻。

平妻也好,说到底依旧是妾,不过说起来动听了那么一点。

可谢柔说,待她生下世子……

原来她的孩子还没出生,元毅辰便已决定立它为世子。

嫡妻还没死呢,就打算好立庶子为世子。

难不成是觉得我这辈子都生不出孩子?

罢了,反正我本来也不想和他生孩子。这两年的时光就当喂了狗,强扭的瓜不但不甜,还发烂,发臭,我该放过自己了。

对上谢柔笑意盈盈的眼神,我冷漠道:「我是。」

5

元府的请帖送往各处,招摇到仿佛告诉全天下:我元毅辰宠妾灭妻,快来参我啊!

朝中许久没有大事,御史们正愁不知怎样在陛下面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陛下不仅当众斥责了元毅辰,还将他的侯爵降为伯爵。

我坐在酒楼里,一边喝茶,一边听着隔壁的客人聊八卦,他说得言之凿凿,像是真的一样。

这酒楼亦是我的产业,走的是高端路线,客人非富即贵。

二楼是雅间,为了防止隔墙有耳,这里的窗户纸只有薄薄的一层。场地也够大,只要稍稍收敛一点,隔壁绝不会听到谈话声。

而隔壁的勇士显然毫不在意自己的话被人听去,颇有几分泼妇骂街的气势,将元毅辰从头到脚数落了好几遍。

我吃着绿豆糕,听得津津有味。

大约骂了半个时辰,绿豆糕吃了一盘,茶水也见了底。

似乎是没词了,隔壁沉默了,我也起身,打算去释放一下。

哪知隔壁突然换了话题,刚才大骂元毅辰的勇士道:「还没找到西郊的地是谁买了吗?」

另一个男人唯唯诺诺:「是沈家小姐。她出了九万两银子,咱们王府里……实在没那么多钱。」

我?

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我整了整衣裳,吩咐小二再上一壶茶。

勇士像是被噎住,半天不说一句话。

正当我兴致缺缺时,只听他怒道:「元毅辰那么对她,她还帮他买地,真是蠢笨如猪!」

说完还觉得不解气,又补充一句:「都不是好东西!」

我:「……」

杯中的茶水突然不香了,我又招谁惹谁了?骂元毅辰便罢了,我做错了什么?谁说我的地是买给他的?

像是被气到一般,勇士将筷子一撂,怒气冲冲地走了。

路过我门前时,他莫名其妙停住,一道目光像是穿透了薄薄的窗户纸,落在我身上。

好在他没有冲进来。

喝完第二壶茶,我终于憋不住,解决一番,一身轻松地打道回府。

临走时,我随口说了一句:「二楼的窗户纸太薄了。」

掌柜记下一笔,恭敬道:「东家放心,在下这就着人改进。」

我点点头,坐上了回府的马车。

一路上我都在想隔壁勇士的身份,听他们似乎提到了王府,还有西郊的地,莫非是……明王?

声音似乎有些像,可他要买地干嘛?

不及细想,马车停了下来,元府到了。

石狮上的红绸已经被取下,走进大门,原本随处可见的红色都消失不见,整座宅子死气沉沉。

难道勇士说得都是真的?元毅辰被降爵了?

见我回来,老夫人指着我鼻子骂道:「家中都变天了,你还有心思出门,真是个丧门星!」

我懒得与她争执,看着堆积在院中的家具器物,差点笑出声。

若我没有猜错,这大概是元家的全部家当了。元毅辰为了心上人,不惜下了血本。

当初娶我时,城中传出不少流言,说元毅辰是个吃软饭的,只会花媳妇的钱。

老夫人为此记恨我许久,眼下得了机会,恨不得昭告天下,他们元家出息了,有得是钱!

因此对元毅辰的铺张浪费,她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又往里添了一笔。

谢柔脸色苍白,好像被这变故吓到,还没回过神。

我笑着安慰道:「柔儿姑娘,别担心,只要夫君心里有你,这些俗物算不得什么。」

她没有丝毫感激,反而怨恨地看着我。听老夫人又抱怨了几句,我这才知晓,原来陛下下了令,谢柔来自边境,很难保证不是敌国细作,婚事日后再说。

原本还指着收些礼钱回本,如今真是血本无归。

而元毅辰原本作为有功之臣,前途一片光明,经历此事,想要再有所作为,只怕困难。

老夫人脸色十分不好,对谢柔的态度也天翻地覆,冷哼道:「既然陛下亲自下旨,那婚事便罢了。」

若不是考虑到她的肚子,只怕现在就要将她扫地出门。

我默不作声,总之不关我的事。

元毅辰也不似之前那般维护谢柔,对母亲的话置若罔闻,他表情阴鸷,拳头紧握,「若不是明王处处针对,我也不至于受此责罚!」

明王?

真的是他。

6

元府的日子愈发难过,伙食一日不如一日。

虽说元毅辰俸禄不低,但开销更大。

府中的开销暂且不提,便是送礼,就是一笔巨额支出。

朝中最讲关系,红白喜事,都要花钱。

若是礼不到位,他日遇上麻烦,连个帮忙说话的人都没有。

既然要送,便不能太过寒酸,都是大户人家,礼轻了就是看不起人,不如不送。

从前我送礼时最为大方,能花钱解决的都不叫事,因此即便我出身不高,在夫人圈人缘倒也不坏。

自从元毅辰带着谢柔回来,我便再没有往外掏一分钱。

一家人时,我为你花钱尚说得过去,这马上都不是一家人了,再花钱我就真的蠢笨如猪!

元毅辰送了几次礼之后,原本就不好的名声变得更差。

他前些日子置办聘礼时可是阔气得很,怎么倒了送礼时就抠抠搜搜?难不成是在他眼中,堂堂的朝中大臣,皇亲国戚,还比不上一个小妾?

元毅辰有苦说不出,几次来到画霜院,抱怨几句,暗示我该拿钱了,我却没有接话。

看他无功而返的背影,像一只落败的公鸡,垂头丧气。

元府越倒霉,我便越要花枝招展,穿金戴银。

黄昏时分,一家胭脂铺子派人送来了新品,每一样都各有风味。

我来了兴趣,将十几个盒子全部打开,险些看花了眼。

还未等我试用,老夫人身边的丫鬟来请我,说是老夫人邀我用膳。

我不急不缓地妆扮一番,又戴上一只玲珑镯,这才施施然起身。

我清楚地看到,那丫鬟眼中写满了嫌弃。

哼,分明就是嫉妒我的美貌。

院中的梧桐落了一地,我驻足欣赏了一番,感叹时光太匆匆。

丫鬟不敢催促,也跟着看梧桐,似乎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我摇摇头,唉,像妙樱那么识货的姑娘已经少见了。

这梧桐也是我的嫁妆之一,从江南运过来的珍稀品种,请名匠修剪过,在风水大师亲自勘测的位置种下,每一棵都价值千金。

元家人当初觉得我过分招摇,可他们不知道,那些低调的东西其实更贵。

到了思慧堂,元毅辰也在,谢柔缺席。

老夫人见我满头珠翠,难得没有对我甩脸子,甚至有几分温和:「怀妆,坐,先喝杯茶。」

居然没有叫我「沈氏」,果然是不安好心,莫不是想毒死我?

我狐疑地端起茶杯,料想他们没那么大胆,这才喝了一小口。

平平无奇的普洱,只能说勉强可以解渴,算不得什么好茶。

我可算是明白了,原来她老人家也指望我拿钱补贴府上。

我面上不显,喝了一杯,又添一杯,似乎没觉出什么不同。

老夫人急了,皱着眉尝了一口,不可置信地问:「你就没发现这茶哪里不对?」

我脸上的茫然恰到好处,而后露出得体的微笑:「母亲的茶自然是极好的。」

她脸色一沉,拉下了脸:「你前些日子送来的茶,我觉着也还不错。」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山珍海味,哪里还吃得下粗茶淡饭。

只可惜啊,是你们主动选择的粗茶淡饭。

「雪芽确是好茶,不过有市无价,只怕要来年春天才能买到。」眼下确实买不到,我私库中也就存着几十斤而已。

喝不完还可以煮茶叶蛋。

老夫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大户人家最讲脸面,总不能直接开口,让儿媳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补贴家用,若是传出去,元家几代人的脸都要被丢干净了。

老夫人当然不肯死心,继续道:「下月初六,陈国公府的世子娶亲,你替毅辰备一份厚礼,他公务繁忙,你就多为他操心一些。」

我轻笑一声:「下个月初五是我爹生辰,眼下儿媳正忙着准备生辰礼,暂时抽不出空来。不如母亲亲自替夫君准备吧,母亲眼光独到,挑选的贺礼定然会让国公府满意。」

老夫人还想再说什么,元毅辰咬牙:「母亲,她既不愿意,我们也不必强人所难。」

呵,倒是很有志气。

7

我以为,既然撕破了脸,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没想到,硬是拖到了开春,他始终不肯点头。

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她刚从沈府回来,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

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我连敷衍都懒得敷衍,直接问:「你来作甚?」

他脸上有隐藏不住的喜气,将休书扔在我脸上,一扫往日的阴霾,「你已不是元家妇,趁早搬离元府。」

我愣了愣,这算是喜从天降?

还是妙樱提醒我看看休书,我这才反应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不得不说,元毅辰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

休妻的理由,居然是无所出!

我为什么无所出,自己心里没数吗?非要头顶草原才会高兴?

罢了罢了,只要能离开,无所出就无所出吧。

我一刻也不愿多等,迅速开始打包行李,好在家中宅子多,元府附近就有一座。

妙樱出门喊了几十个沈家人,将我的嫁妆搬到沈家宅子里。

我出嫁时的嫁妆有九十九抬,搬完后,库房变得空空落落。

至于其他我置办的东西,自然是要全部带走的。

床单,被褥,衣裳,家具,锅碗瓢盆,样样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拿去当铺里换成银子也是好的。

元毅辰院子里的东西也不能落下,我亲自指挥人搬,目光仔细搜寻,生怕漏了什么。

正在喝粥的谢柔顾不得面子,挺着大肚子上前质问:「你在做什么?夫君已经把你休了,你凭什么动元家的东西?」

我笑了,怪不得她总是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我,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原来是觉得我的荣华富贵都是元家给的,所以迫不及待想取而代之。

「你刚来京城,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情有可原。那我现在告诉你,我乃大祈第一富商沈在先的独女,你所睡得床铺、桌椅、器具,甚至你身上的布料,皆是我花钱买的。」

考虑到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我十分大度得把她的东西都留了下来。

在日落之前,我施施然走出元府。身后,随从扛着已经长出新芽的梧桐树,大口地喘着粗气。

至于元府的老夫人看着空空荡荡的家和院子里的几个大坑,被气昏了过去,那肯定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在我踏出元家门槛的那一刻,是我这两年中最轻松快乐的。

至于沦为笑柄和谈资,我毫不在意,毕竟我依旧可以穿最好的衣裳,戴贵的首饰,赚最多的银子。

我没有回沈家,家中兄长已经娶妻,虽然并不介意我回去,可我毕竟是被休,说出去不好听。

我与妙樱寻了处别致的宅子,活得自由自在,大摇大摆地花钱,不用再担心,我的行为会给府上抹黑。

西郊的酒楼也初见规模,单看雏形,已经可以将京城最好的酒楼比下去。等到建成,不知又是何等壮观。

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我趁着时间充裕,将产业仔细巡察一遍,金算盘上下拨动,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

我感叹一句:「这么多钱,岂止是八辈子花不完,八百辈子也花不完啊!」

妙樱投来一个幽怨的眼神,而后撺掇我带她下馆子。

「走,小姐带你花钱去!」我揣上一沓银票,笑得人比花娇。

妙樱翻了个白眼:「整个酒楼都是你的,花什么钱?」

我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若是问哪里的小道消息最多,那除了青楼,就是酒楼。

大厅最为热闹,我与妙樱坐在角落里,邻桌是两位身着华服的公子,而他们谈论的,正是我的前任夫婿。

「也不知道景昭长公主看上他什么了,论身份,论才学,论相貌,他有哪一点出众?」

「就是,听说为了尚公主,连糟糠之妻都休了,此等德行,当真令人不齿。」

妙樱憋笑,我默默道:「我才不是糟糠。」

不过总算明白,元毅辰为何突然同意放我走,原来是找好了下家。

我虽家财万贯,但论地位,和长公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傻子也知道选公主。

那两位公子鄙视一番元毅辰,又将话题转到长公主的哥哥——明王身上。

「听说明王打算娶亲,你家妹妹终于有机会了。」

另一位公子笑骂:「我家可不敢高攀,不知道哪天连祖宅都亏进去了。」

我若有所思地嗑瓜子,妙樱听着他们的话,时不时捂嘴偷笑。

我摇摇头,不由得感叹,明王也是活该被嘲笑。

8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

9

我还未再见景昭长公主,却听到了她的婚讯。

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元毅辰再一次沦为笑柄。

原来,陛下赐婚景昭长公主与庆德公世子,与元毅辰没有丝毫关系。

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这才像话,那样娇俏的小姑娘,怎么能给元毅辰那个傻子当续弦。

听闻长公主喜爱作画,我当即从库房里翻出一幅吴大家的神仙卷,命妙樱送去明王府。

本是一件小事,哪知第二天,明王居然亲自登门道谢。

我连忙换了衣裳去见客,一路上发现许多陌生的人,有的抬箱子,有的捧盒子。

正当我一头雾水时,明王起身迎了出来,平静地道:「沈小姐送的礼物太贵重,在下受之有愧,在府中挑了些俗物,回赠小姐,还请笑纳。」

我心说,东西也不是送给你的……忽然转头看向妙樱,她也难掩震惊。

看来是送错了人。

这时也不能再反口,只好干巴巴地道:「王爷太客气了,您喜欢就好,也不值什么钱。」

早年吴大家扬名之前,曾在沈家做客,白吃白喝当然不好意思,就画了许多画赠予我爹。

后来他一朝成名天下知,画作万金难求,我爹这才命人将满满一屋子的画收起。

说来确实不值钱,几顿饭罢了。

明王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沈小姐果然财大气粗。」

我选择保持沉默。

气氛变得尴尬起来,我只好偷偷打量明王送来的东西。

看一眼,珠光宝气,华丽不凡。

第二眼,好像有哪里不对。

累丝金凤簪,双鸾衔珠金步摇,金丝凤纹锦缎……

这是想让我死?

我两股战战,声音颤抖,就差给他跪下了,「王爷,我还不想死啊!」

他愣住:「谁要你死了?」

看他的样子,难不成不知道他送来的是什么东西?

「小女只是平民,用不得凤凰图样,王爷折煞小女了。」

他看了眼自己带来的东西,沉默片刻,淡然道:「东西留着,以后就能用了。」

这东西只有后宫的娘娘和公主、王妃能用,我就是留到天荒地老也用不上啊!

等等!

莫不是他看上我了?

或许是看上我的钱?

思考片刻,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沈家的产业,以及明王败家的速度,我摇了摇头,终止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他也没再久留,临走前,还告诉我一个最新的八卦:「元毅辰已经开始变卖东西了。」

没想到堂堂王爷也关心八卦,我瞬间觉得关系亲近了许多,连笑容都灿烂了几分,「多谢王爷。」

至于谢什么,他应当知晓。

10

五月,天气已经变热,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

倚栏眺望,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走进了才能发现,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

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我盛装出席,暗红色的织锦裙,为了应景,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

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

杏子酸甜开胃,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不少人当即决定,吃完饭,再去西山摘杏,这才不虚此行。

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比起城中的繁华,此处别有一番风味。

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见到我,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沈小姐,此地真是妙极,不知在下能否入股?」

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他倒十分善解人意,主动道:「我开玩笑的。」

行吧,你很幽默。

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山间凉风习习,也不觉得热。

「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

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

「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我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

好像,是很小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

那时大祈发生洪灾,粮价飞涨,许多百姓吃不上饭。

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纷纷涌进京城,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

沈家有不少存粮,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父亲支了粥棚布施,粥越煮越稀,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看上去像清水一般。

我喝着清粥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清甜的香味,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

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而后将绿豆糕掰碎,扔进了锅里。

灾民众多,粥不够分,只能紧着孩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回味着那一丝丝甜。

我与男孩坐在一旁,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

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

直到分别时,男孩对我说,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做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表情认真严肃。

我说:「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赚最多的钱,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虽然很是违和,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我心中感动,同时又有几分肝疼。

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

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我不仅肝疼,肉更疼。

作为整个大祈未来最厉害的女商,我平生最恨三件事:一,亏钱;二,亏钱;三,还是亏钱。

看了一眼明王的脸,我又默默叹气:罢了,这点钱还是亏得起的。

11

山顶的风光最好,百亩杏林,千亩良田,尽收眼底。

游人络绎不绝,我心花怒放。十两,二十两,三十两……这么一会儿,便有数百两银子的进账。

此举亦是学习江南玥姑娘的做法,想进山,得先给钱。

山下的护卫是明王特意派来的,就差直接告诉所有人,我是他罩着的,不怕有人不给钱。

他虽然没钱,地位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怕得罪人。

在凉亭小坐,明王脸上的笑意就没淡下去过。

也不知有什么好笑的。

「怀妆,你觉得我如何?」

他的眼睛像是一泓清泉,山间的风吹过,吹出层层涟漪。

目光扫过他的下颌,我咽了咽口水,正要开口,却被人打断。

「王爷?参见王爷。」

一群贵公子乌泱泱地挤到凉亭外,其中还有一个熟悉的面孔。

我默不做声,静静地看着明王的脸色由红转黑。

那群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七嘴八舌地交谈起来。

聊了许久,有一公子道:「元兄昨日喜得贵女,今日就在此地遇上王爷,也是难得的缘分,不如请王爷赐一佳名?」

场面瞬间安静下来,有人扯着说话那人的衣袖,示意他闭嘴。

元毅辰脸色僵硬,却不得不站出来,「王爷一字千金,下官不敢奢求。」

「绿豆。」明王面无表情,「两千金,记得送到我府上。」

所以,元毅辰的女儿……叫元绿豆?

居然还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

元毅辰咬着牙,拱手道:「谢王爷赐名。」

为了打破诡异的氛围,有人闭着眼睛夸赞:「绿,乃是希望之色,豆,意为种豆得豆,有付出就有收获,绿豆真乃绝佳好名。」

原来还可以这么解释,我忍不住投去赞许的目光。

下一届的文状元不是你,我第一个不服。

明王冷冷地一瞥,就差把不耐烦写在脸上。

这下傻子也知道该走了。

「王爷,在下告退。」

「王爷,在下告退。」

「王爷王妃,在下告退。」

他身旁的人猛地捂住他的嘴,见明王没有说话,这才赶忙拉他离开,低声训斥:「你个傻子,王爷还没娶亲!」

那人憨憨地道:「我刚来京城,不知道啊……不过王爷和那姑娘真的很般配呀。」

我默默扶额,这悄悄话说得一点也不悄悄。

明王低头整理衣襟,但我分明地看到,他在偷笑!

最后只剩元毅辰没有离去,短短两个月,他沧桑了不少,半旧的衣裳还是我在元府时为他定制的。

他根基不深,老夫人又过惯了奢侈的生活,听说自我走后,她也没有收敛。

就那点家底,不知能奢侈到几时。

「王爷,下官觉得有必要提醒您,您身边的女人是下官的弃妇,为人张狂,奢靡成性。」他恨恨道:「您身份尊贵,千万不要为了个弃妇污了自己的名声。」

仔细想来,他说的也不算错。

我确实不够低调,还成过婚。除了美貌和钱,我竟一无所有。

明王这样的男子不是我该肖想的。

手上忽然传来一阵温度,我转头一看,一只大手握住了我的小手。

「你瞎,本王可不瞎。」冷冽的声音不带丝毫温度,我才发现,原来他也有气势逼人的时候。

「本王已向皇兄请旨,求娶怀妆。下次再见,她便是大祈最尊贵的王妃。」明王拉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朝山下走。

我还没回过神,刚才发生了什么?

掌心的温度是那样真切,我微微挣扎,又被更大的力气攥住。

「王爷,你走错路了。」

他这才停下,闷闷地道:「我叫傅景明。」

我自然知道你叫傅景明,可你告诉我,我也不敢喊啊。

「我刚才说的都是真的,这一次,我不会再错过你了。」

他开始絮絮叨叨,说了许多。

原来,他三年前去沈家,不是为了合作卖布,而是向我爹提亲。

我爹提出要求,若是他真的能在苦寒之地开起绸缎庄,便将我嫁给他。

这分明就是婉拒,可他就当听不懂,当真去了,结果没想到,他在西北听到了我的婚讯。

他匆忙跑回京城,赶在大婚当日让陛下派元毅辰前往边疆。

「谢柔也是你安排的?」

「他们本就郎有情,妾有意,我只是推波助澜。」他丝毫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元毅辰此人表面上正派,实则自私自利,全无半分承安公的风骨。」

我深以为然。

当时我老爹看中他,多半是觉得承安公那样的人物,必定虎父无犬子。可哪知,元毅辰完全长成了他母亲的样子。

「所以,你愿意当我的王妃吗?」

他目光灼灼,俊美无俦的脸上写满诚恳,仿佛只要拒绝了他,我就是罪大恶极的歹人。

而我心地善良,自然不能当歹人。

我嘴角上扬,眼角眉梢都染了笑意,继续之前的话:「我觉得你……甚好。」

他的笑意还未绽开,我又泼上一盆冷水:「不过,西北的绸缎庄还没开起来呢,傅景明。」

心中盘算一番,大约要砸进去多少银子。不由得叹息一声,看来以后得更加努力地赚钱,毕竟还要养一个败家子。

直到走出了许久,清澈的笑声才在身后响起,傅景明大声喊道:「沈怀妆,我们来日方长!」

作者:白鹿爱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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