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守则

当他金丝雀的第三年,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十八线小明星终于要上位了。

可冯斯时死去的白月光突然活了。

她拉住他衣角,哭着问:「你不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于是,冯斯时睡在她那儿的第二天,我跑路了。

后来我被埋在坍塌的石块下,冯斯时护住我,双手鲜血淋漓:

「沈雾,你别犯困。」

「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1

冯斯时是个纨绔。

恶劣、薄情、斯文败类,还是个被钱堆出来的坏种。

我还记得,自己主动敲响他房门的那一天。

冯斯时坐在皮质沙发上,半张脸隐在脏黄的灯光里。

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努力装得很老练,来掩饰紧张。

「你叫什么?」

「沈雾。」

他走过来,从上到下打量我。

「什么破名儿啊,灰蒙蒙的。」

然后,他用修长的手指挑起我肩头那根带子,忽然笑了。

「沈雾,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正经了,实在不是这块料。」

后来,每当我看着屋顶的水晶灯坠晃起来的时候。

冯斯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说:

「阿雾,你是在要我的命。」

……好像有谁说我不是这块料来着?

或许是因为这个。

我成了留在冯斯时身边最久的女人。

就连他的朋友们也在饭局上起哄。

他们纷纷开盘下注,赌我会不会上位,嫁进冯家。

一时之间,我站在他们中间,有些难堪地看向冯斯时,手足无措。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

下一秒,掰开我的手,把自己所有的筹码都放了进来。

众人顿时嘘声一片。

「我押她。」

那个男人侧眸看我,按灭了手里的烟,神情玩味。

也帮我解了围。

「现在,我的筹码都在你手里了。」

「下注吧,阿雾。」

那一瞬间,他翘起的嘴角让我有点晃了神。

我赶紧移开视线。

同时,还在心中默念。

——危险危险危险!

千万别对金主动心啊,沈雾。

2

我拍的一部小网剧杀青了。

一直以来,虽然我演技平平,但这张脸还不算太拉胯。

所以,运气好的时候,凭借这张清纯的脸,我也可以拿到一些小角色。

冯斯时派人送来几十个花篮,铺满了片场,连走路都成了困难。

偏偏他又喜欢高调行事,一手漂亮的行书写着:「给宝贝阿雾。」

剧组里的老师们都调侃我:

「沈雾,谁送的呀?是未婚夫?还是男朋友?」

「这花儿也太漂亮了!你男朋友好用心!」

我露出得体的笑容,却无法回答他们的问题。

因为,冯斯时既不是我的男朋友,也不是我的未婚夫。

可他又在暗处,极其体贴地「扮演」着这些角色。

身边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坠入爱河,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甚至从未接近河边半步。

小助理把一大捧花塞进我怀里,喜笑颜开:「沈小姐,先生心里还是有您的。」

我也只能笑笑。

下一秒,我手机铃声忽然响了。

小助理瞥见屏幕上「嗜血冯少」四个大字,沉默了。

我有点尴尬。

赶紧轻咳着背过身,挂断了电话。

3

赶回南郊别墅后,气氛似乎有些微妙。

院子里站满了冯斯时的手下。

正厅里,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趴在地毯上,不知是死是活。

冯斯时背对着我,一身中式西装,他小臂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手里拎了一根高尔夫球杆。

听到我回来,他挽起袖口,再次抡着球杆。

冯斯时手上的动作又重又狠,地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哀号,却无处可逃。

他从不在我面前打人,可今天破了例。

我猜是因为被我挂了电话,心情不爽,又开始打人发泄。

赶紧拦住他:「别打了!」

上前一步,却有血溅上我的鞋面。

冯斯时终于停手。

他阴晴不定地看向我。

「挂我电话?」

我赶紧掏出手机解释。

「当时旁边有人,不方便接。」

他拿过我的手机,在看到「嗜血冯少」那四个大字之后,明显梗了一下。

「下次不会了。别不开心啦,晚上我给你煲汤……」

我正踮起脚,双手缠上他的腰。

我像平时一样撒娇,想着先把他给哄开心了。

可还没等我说话,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破了刚刚缓和的氛围。

「斯时?」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她是谁?」

她红了眼,头发也凌乱。

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愣了半晌,我才想起来。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

「陈初见还活着这件事……」

「你不是早就派人查到了吗?」

4

冯斯时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心头一跳。

「这件事,怎么没听你跟我提过。」

他的手虚拢着我的肩头。

我心头一跳,将目光缓缓转向地上的男人,也终于看清那鲜血模糊的面目。

那分明就是我的保镖。

他像条狗一样,趴在地上苟延残喘,艰难睁眼看向我。

我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冯斯时今天发了这么大的火。

「冯斯时,这件事我可以解释的,你要不要听。」

可他眉目结霜,转身就扔了手上的丝帕。

这态度摆明了不想理我。

冯斯时走向陈初见。

「谁让你出来的?」

他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责备。

隔着他的肩膀,我看到陈初见那双水汪汪的眼睛。

这张不施粉黛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真是和那么多年前的照片别无二致。

「怎么还光着脚。」

他轻斥,可是,陈初见的情绪显然并没有被安抚。

她只是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我,从头到脚,审视着我。

最后,那视线落在了我刚刚被擦拭过的鞋面上。

「你刚才跪在地上给她擦鞋了,我看到了。」

陈初见质问,像是有些失望。

冯斯时没有说话。

她用纤细的手指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袖:

「斯时,我没穿鞋。」

「你抱我回去吧。」

我看着她那种轻晃着袖子的小把戏,十分熟稔,好像在他们青梅竹马那么久的年岁里重复过很多次。

这一次,冯斯时站在原地的背影,终于微不可察地动了动。

陈初见死死咬住嘴唇,他们就这么僵持在原地。

我忽然感觉站在一旁的自己,捧着花,像个配角,也像个小丑。

冯斯时应该很开心吧。

十八岁的月亮,终于将那片清冷的光又照回了他的身上。

我叹了口气。

他们很登对。

青梅竹马,俊男靓女。

哪里轮到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妖怪给自己加戏。

他……一定会抱起她吧?

毕竟,冯斯时一直都很会哄女人的。

我不想再留在原地看下去,干脆落荒而逃。

捧着那束属于自己的花,我在心中轻声默念着:

金丝雀守则第二条。

拿了钱,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问太多不该知道的事。

5

入夜。

冯斯时出现在我房间。

他面色不虞地出现在门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知道他不痛快,只好先一步开启话题:「我确实是让纪哥私下帮我调查了『陈初见』的身份,不过也仅限于此。

「我好奇你们之间有过怎么样的故事……但没有胆量向你本人求证。

「如果这一点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

我抿唇,继续说:

「可我和你一样,从来都不知道她还活着。」

「冯斯时,你信我吗?」

他双手插进裤袋,唇角向下,顺势捉住我的手腕。

宽大的睡袍袖子滑落,露出我小臂上长长的伤疤。

房间里没开灯,冯斯时就着外面透进来的光,久久凝视着它。

「阿雾,今天杀青之后,你去了哪里。」

「跟我说实话,我就信你。」

他缓缓抚摸上我的那道疤。

看似眉眼温柔,里面却藏着冷意。

6

金丝雀守则第三条:

不能有任何欺瞒行为,要有问有答。

今天杀青之后,我确实先去了一个地方。

华亭墓园。

那里埋着周寂白,是我非常非常感激的人。

想来是我助理悄悄告诉冯斯时的,她一向很听他的话。

不过,我没有打算骗他,并如实作答:「我去了华亭墓园。」

冯斯时死死捏住我的手腕,眼底有隐忍未发的怒意。

「所以,你挂我电话,只是因为去了那个地方,对吗?

「今天你杀青了,很开心吧?

「甚至开心到结束之后,第一时间想要去找一个死人。」

又来了。

冯斯时所有的阴阳怪气,还有他尖锐的坏脾气,都会在提到「周寂白」这三个字的时候对我展现。

「太可惜了,沈雾。」

冯斯时脸上写满了阴鸷。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他扬起一抹嘲弄的笑:「周寂白早就死了。」

「就算你再喜欢他,哪怕是曾经为了他寻死觅活,他也不会活过来了。」

冯斯时的眼眸里翻动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而我迎向那双眼,没有丝毫的退却。

「上次我只是喝醉了,才不小心划伤了自己。

「我还没有懦弱到要为了一个人自杀的地步。

「还有,我不喜欢周寂白。这一点,我也和你已经解释过了很多次了。

「我知道你讨厌我去华亭墓园,但我今天去……是跟周寂白告别的。」

我深吸一口气。

今天收到冯斯时的花之后,我坐在化妆间里,看着自己在小本本上记录的金丝雀守则,久久未动。

三年了。

我一直都很胆怯。

担心自己的真心说出口后,会变成冯斯时眼里的笑柄。

如果我说我爱他,冯斯时会是什么反应。

冯斯时会不会以为……所有冠冕堂皇的话术,只不过是我想上位的理由。

我不希望他那么想我,更不希望他轻贱我的情意。

哪怕我是把自尊踩在脚下,才敲响了他的房门。

可我的喜欢,是干净又完整的,比我这个人值钱多了。

第一次,我很想去直面我和冯斯时的关系,不愿再回避。

尽管这种摊牌真的很愚蠢。

但是,好像还是有些迟了。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给周寂白扫墓的时候。

我说,寂白哥,抱歉啦,我以后可能不会来看你了。

我喜欢的人,他很介意你的存在。

如果有一天能打开他的心结,我一定会和他一起来看你的。

现在看来,好像……也没什么机会了。

我缓缓收回思绪。

冯斯时忽然来了脾气。

他一手抚上我的后颈,唇带着狠意压过来。

冯斯时的那股淡淡的雪松香气传进我的鼻间。

我听见他的低语:

「沈雾,我没法理解这种感激。」

「我只知道你不在意我的想法。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喜欢你去看他,你为什么还是会偷偷去。」

那双眼里,有我读不懂的晦涩情绪。

7

众所周知,冯家的两个儿子,从小长在钱堆里,却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

冯之砚是冯家的长子,儒雅随和,处事得体。

而冯斯时是被宠坏的小儿子,性情乖戾,喜怒无常。

大家害怕他,却更想巴结他。

尽管冯斯时在众人的眼中极尽恶劣,但他在我心里始终是个好人。

初遇他,正是我人生中最昏暗的一段日子。

家里的工厂突遭变故,倒闭之后,欠下巨款。

顶不住压力的父母吞药自杀,一死了之。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愿意伸出援手。

那会儿我不过是个大四的学生,忙于跑剧组、找实习,而弟弟刚上大学。

那些追债的人甚至堵到了我和弟弟的学校。

最要命的是,弟弟年纪小,心智不成熟,根本就不适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姐,今天他们又来学校找我了,我怕被同学发现,怎么办?」

「我不想活了,我也去死算了。」

我的手机里,被弟弟满是负能量的短信充斥着,我整天担惊受怕。

我安慰他,只要我们不放弃,有朝一日,我们一定会还上这些钱的。

嘴上说得好听,但数了数欠条上有几位数字之后,我只恨自己没长十个腰子。

光是靠着兼职赚的那些钱是远远不够的。

直到那一天,催债的人下了死命令。

「如果不在这个月前还上一笔钱,那你弟弟就别想继续上学了!」

我终于坐不住了,想通过某些捷径来换取很多很多的钱。

哪怕是出卖自己的灵魂。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叫作「张欢」的经纪人找上了我。

他说,我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在他组的局里聊聊天、喝喝酒,散场后就会给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欢哥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让我遇到了周寂白。

也遇到了冯斯时。

8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的局,居然是周寂白拿了影帝的庆功宴。

娱乐圈里没人不知道周寂白的故事,出身是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却从未放弃努力,终于被人们看见,直到成为影帝。

我经常用他的故事来激励自己,相信我也会有那么一天。

在我心里,周寂白是偶像,也是非常崇拜的前辈。

所以,我那天一直很惶恐。

周寂白喊我留下,让我脱掉裙子。

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张欢介绍的「局」,背后的隐含意义是什么。

在这个局里,女孩子们的身体,分明是张欢向上爬的藤蔓。

所幸,我的偶像确实不是那种人。

我很感激他。

第二天,我收到了周寂白打来的一大笔钱。他还附上纸条,说借给我救急,让我不要有任何负担,可以慢慢偿还。

他还说,一定要走正道,才能对得起自己。

我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善意,感动得泪流满面,甚至还为了这件事特意登门造访。

因为那笔钱太及时,让我恨不得以命相抵,来回报这份恩情。

可我没想到,那是我见到周寂白的最后一面。

他死了。

周寂白葬礼的那天,我没去成。

因为我弟弟被绑架了。

我戴着一朵小白花,听着话筒那边的人恶狠狠地跟我说。

「沈雾,这么一大笔钱说给就给了,看起来你也不是走投无路嘛。

「再准备一笔钱,如何?

「你今天这套蛮漂亮的,不如就穿着这套……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那天,我还是没能送成周寂白最后一程。

这也让我背负了愧疚和遗憾。

9

通过欢哥,我找上了冯斯时。

我仍然记得,我答应过周寂白,我说会走正道。

可惜,我还是失言了。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你去看他,我不高兴,也很介意。」

 是啊。

 我们这种并不对等的关系,注定冯斯时不需要我对他有什么真心喜欢。

或许,他需要的,只是我的绝对忠诚。

11

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拉开房门,却被脚边的场景吓了一大跳。

陈初见默不作声地抱住自己双膝,不知道坐了多久。

「你……该不会是坐了一夜?」

我想拉她起来,手却被陈初见拂开。

「别碰我!」

「吵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冯斯时不悦的声音,他一直都有起床气。

陈初见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颈处几抹红痕。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来到冯斯时的面前,强忍泪意:「你怎么能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个时刻,冯斯时忽然抬眼看向我。

我心头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别开脸。

她惨淡一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之后,我被那群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很多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又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一滴泪珠顺着长睫滑落,她这句话一出,整个氛围更加凝重。

而陈初见的话不亚于雷击。

当年他们之间,我未能知晓的全部真相,正在以另一种形式,在我眼前缓缓铺展开。

「无论你经历了什么,都没必要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是无辜的。」

冯斯时放柔了语气,完全不是平时里对着外人的样子。

陈初见像是感动了,哭着抱住他。

我的指甲陷进掌心。

可我的心,明明比我的手痛多了。

11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12

我没有搬出去。

冯斯时给陈初见找了新房子。

她上了车后,我看见冯斯时的秘书也拎着行李箱下了楼。

「抱歉,沈小姐……」

他话音未落,我挥挥手,打断了他。

我知道他有难处。

我也有眼睛,自然能看出来,这是冯斯时要跟着陈初见一起搬出去的意思。

传闻,陈初见救过冯斯时的命,他怎么会嫌陈初见脏。

「非去不可吗?」

我看向冯斯时,轻轻问。

「嗯。」

「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冯斯时撩起我额前的刘海,替我挽到耳后,我躲开了他的手。

「冯斯时,如果我说,我不想你去呢?」

我坚持道。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他说出这么强硬的话。

冯斯时怔了怔,很快恢复常态。

「你等我回来,我们谈谈。」

等他回来?

他还能回来吗?

就算是重新回到这里,物是人非,跟我谈的也该是怎么分手的话吧?

我态度愈发硬起来:「要谈就是现在,不然以后也没得谈。」

在这一瞬间,我有一股冲动。

我只鼓足勇气挽留他这一次,要是这一次他没有选择陈初见,而是选择了我,那么我愿意袒露心迹,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对陈初见作出的那一点回应。

哪怕是所有人都会笑我。

也哪怕……从今以后,我再没有任何底牌。

冯斯时忽然伸出手,还是替我把那一缕碎发放在了耳后。

随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刚刚摸过我头发的指尖看。

良久,冯斯时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今天我们没吵架,真难得。

「你好像也很少在我面前露出这些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总是故意表现得很温顺,让我觉得,在我身边你似乎不那么开心。

「明明这才是真正的你。」

冯斯时苦笑。

他捏了捏我的脸。

「我该走了,阿雾。」

等到冯斯时的背影踏出大门,我忍了很久的泪水终于冲出眼眶。

其实我很想说。

冯斯时,不是这样的。

在你身边,我很安心。

可我们之间还有那些真真切切存在的问题。

比如,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陈初见,当年那张没来得及解释清楚的照片,还有……周寂白。

在我们彼此伸出手试探的时候,怀疑又总是如影随形。

金丝雀守则第五条:

明知道很难走下去,我也愿意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喜欢他。

——这是我能给予这段感情,最隐晦的回答。

13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一天。

偌大的房子,只剩下我和保姆,空荡又冷清,连脚步声都那么响。

我甚至闲到把家里所有的家具和地板都擦了一遍。

我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全都是他喜欢吃的。

凉了热,热了又凉。

为了打发时间,我跑到冯斯时的书房去看书,结果上面全是他的注释。

我想到了他写给我的「宝贝阿雾」。

眼泪掉在书上,洇开了冯斯时的笔迹。

后来,我哭着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他还是没有回家。

14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二天。

我早早醒来。

还是没有冯斯时的消息。

我很气,索性随手改了冯斯时的备注。

从「嗜血冯少」改成「冰殇紫泪·脑袋有屁·嗜血冯少」,我的心情终于好了点。

直到晚饭,他仍然没有出现。

我逐渐失去耐心。

等到时钟的指针终于指向了十二点,我霍然起身。

去他大爷的金丝雀守则!

我、不、干、了!

15

我卷款跑路了。

说是卷款,其实不过是带上了一张薄薄的存折罢了。

这存折里的钱不多,跟冯斯时所拥有的财富比起来,实在是沧海一粟。

但这里面所有的钱,全都是从我接到第一部戏开始慢慢攒下的。

我总想着,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还上冯斯时的钱,

我感激冯斯时。

是他,在我不断下坠的时候接住了我。

可即便如此,我也早早预见,我和冯斯时会有散场的一天。

如果有一天他厌倦了我,喜欢上比我更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那我就先去哭一场,然后潇洒地忘记他。

我会拿着这笔钱,给自己和弟弟买个小房子。

偌大的世界,终于也能有一盏灯亮着,等我回家。

其实,忘记冯斯时也没什么不好。

毕竟,爱的对立面从来都不是恨,而是遗忘。

我靠在片场的椅子上,朝嘴里扔了颗晴王。

呸。

真酸。

酸到我差点掉眼泪了。

16

今天是冯斯时离开的第四天。

我恢复了全部工作安排,直接躲到西南大山里去拍戏。

都说全神贯注地投入工作,是治疗失恋的好办法。

「沈小姐,这两天还真是奇怪……道具老师说,片场打出来的井水都是温热的。」

小助理跟我抱怨。

「这大山里不会闹鬼吧?」

我安慰她:「别怕,就算是有鬼,也第一个把你带走,谁让你老出卖我的。」

小助理哭丧着脸:「沈小姐,你就别再阴阳我了,我最害怕的人就是冯先生了,他让我留意你的行程,我哪儿敢不说呀!」

我斜睨了她一眼。

「这次我出来拍戏,你没有再联系他吧?」

小助理赶紧摇头。

「我们进山之前,我就把他给拉黑了!」

我放心了。

「我跟冯斯时是真的结束了,如果他的人再来联系你,你也别搭理,听见没?」

她乖巧地点头。

我们正说着,许烬走了过来。

他对我招招手。

「沈小姐,抱歉,这是……我第一次拍吻戏,一会儿配合不好的地方,请你多担待。」

「当然可以!」

我笑眯眯地应下。

许烬在这部剧中和我演的是一对 cp,他是最近正当红的男团爱豆。

我听说网上总有人骂他,导演也是看中了他这波黑红的流量,才定了许烬做男一号。

我忍不住内心感叹。

为什么长得这么帅的人,都会被网友骂?

然而,因为我们出演的是 cp 角色,所以现场的老师们总是起哄,嚷嚷着给我俩牵线搭桥。

可我根本没心思,脑海里也总是浮现另一张脸。

发脾气的冯斯时,跟我吵架的冯斯时。累了会靠在我颈窝的冯斯时。

还有,我练台词练到崩溃的时候,轻轻给我擦眼泪的冯斯时。

各种各样的他,都缠绕住我的想念。

我叹了口气。

却听见导演忽然喊道:

「你俩赶紧过来,这场戏要开始了。」

17

剧组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就绪,我和许烬很快投入到角色中。

念完台词后,许烬轻轻吻上我的唇。

其实,在冯斯时身边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接过吻戏。

就算是再没眼力见,我也知道,让金主不高兴的事别做。

现在,笼子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就只是我自己,不再是谁的附庸。

不用担心给谁丢脸,也不用想拍吻戏会不会让谁不高兴。

「卡——」

这场戏圆满结束了。

「沈小姐,你你你你往后看……」

小助理颤颤巍巍地指向远处。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我一度怀疑自己看花了眼,或是出现了幻觉。

怎么是冯斯时?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18

冯斯时穿着冲锋衣,阴沉着脸色。

我揉揉眼睛。

再次怀疑是自己的幻觉。

他胡子拉碴的,看上去有些憔悴。

尽管他不说话,我却能感受到怒意。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冯斯时就扯住我的手腕,将我带离片场。

「喂——」

我们在一处山洞停下。

「沈雾,你长本事了?」

这里远离人群,说话也方便,冯斯时不再掩饰自己的不快。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跟我玩不告而别这一套,你是不是电视剧拍多了?和谁学的?还拍吻戏,嗯?」

「我临走之前说得很清楚,等我回来我们谈谈,你一走了之,是要谈谈的态度吗?」

我抿着唇,一言不发。

随后,冯斯时摔出个什么东西到我怀里。

我接住,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我写的金丝雀守则。

糟了!

我怎么把它给落下了……

「沈雾,要不是看到这破笔记本,我到现在都还蒙在鼓里。」

「我从来都没有要求过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倒是很会给自己立规矩。」

冯斯时顿了顿,眼神中带了些挫败。

「这么久了,我竟然不知道,原来你在我身边活得这么累。」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回答道:

「是,我活得很累。

「我们这段关系……从开始就很不对等。你对我很好,我欠你的太多了。所以,取悦你,这是我应该做的。

「现在陈初见回来了,我就是再不要脸,也知道自己该退出了。

「不想再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我攥紧双拳,继续说着:「你知道吗,冯斯时,每次收到花的时候,别人都会问我,那些花是男朋友送的,还是未婚夫送的。」

大家眼光羡慕,里面的酸楚只有我自己最懂。

「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没资格。」

冯斯时定定地看着我,忽然笑了:

「阿雾。」

「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既然决定离开,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会再有任何意义。

他不爱我,那我的真心交付只会变成笑话。

这是我给自尊的最后一丝余地。

「冯斯时。」

「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我还是倔强地说出了这句话。

冯斯时那一向骄傲的面容,仿佛产生了裂痕。

他愣了愣,咬牙切齿地反问:「沈雾,你说什么?

「我不同意。

「我追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我想清楚了。

「今天我要跟你说明白,我就是喜欢你,哪怕是你心里有别人,我也还是喜欢。」

脚下的大地却突然摇晃起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冯斯时的话,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沈雾!」

他迅速反应过来,像是意识到有什么不对,拉起我立刻就跑。

可是来不及了。

周遭的山和树,像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摧毁,在剧烈的晃动中,纷纷倒下它们沉重的身体。

世界在向我们坍塌。

慌乱中,我死死握住冯斯时的手。

直到一切都归于黑暗。

19

不知道过了多久。

「沈雾,你别犯困。」

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是冯斯时。

我努力睁开眼睛,但眼皮很沉,浑身上下都在痛。

他虽然虚弱,但还是恶狠狠地威胁。

「你今天要是敢死,我就把周寂白的坟给刨了。」

……

这下我彻底清醒了。

「这里刚刚地震了,山体有滑坡,我们现在……应该是被埋在下面了。」

冯斯时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动了动唇,却发出痛苦的呻吟。

「冯斯时,我疼。」

我带着哭腔。

「哪里疼?」

他似乎很紧张,另一只手在黑暗里朝我探过来。

那只探向我的手也满是潮湿,像是受伤了。

「阿雾乖,再忍忍。

「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

「进山之前,我的人都留在外面的镇子上,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话锋一转,他温柔的语气消失不见,故作凶狠:

「你要是死在这儿,就是跟我埋在一起了。就算是黄泉路上,我也不会让你多看周寂白一眼。」

……这个人真幼稚。

他到底是对周寂白有多大的执念啊?

我努力想要抬起手,可惜徒劳。

即使是这个时候,他说着这么恶劣的话,身体还是把我护得严严实实。

冯斯时手臂给我撑起一点空间,那空间不大,但刚好护住了我的脸和脖颈。

我鼻腔一酸,可我想到他刚刚说的话,心里的情绪却难以平复。

「冯斯时,你刚刚说……你喜欢我?」

我有些激动,用力的时候,胸腔传来钝痛。

「那天杀青,我是去和周寂白告别的,是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那笔钱,没有他……可能我早就死了。」

「我知道你不高兴,我也没打算再去看他了。」

我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

「我说我喜欢你,沈雾。」

他顿了顿。

冯斯时又重复了一遍。

这种场景实在不算浪漫,但我仍然感到悸动万分。

「还有那张照片,冯之砚私下告诉我,说是陈初见送你的,你在骗我。」

「他还说,你爱上我会很丢人。」

冯斯时有些诧异,他轻轻回答:

「我没有骗你,那张照片是冯之砚让你的保镖偷偷放进我的书房里,上面的字也是他写的。「而那张照片,不过就是冯之砚试探的棋子。

「他知道这张照片,一定会引起我们之间的矛盾,毕竟,冯之砚为了继承权可以不择手段。

「还有,其实冯之砚早就找到了陈初见,两个人也达成了协议。现在老爷子病倒,正是最好的上位时机。

「阿雾,我很庆幸,现在说这些还来得及。

「你……愿意放下周寂白,和我好好在一起吗?

「算了。

「其实你不放下也没关系。

「离开你我没法活下去,反正已经这么丢人了,不怕你笑话,以后……有我爱你就够了。」

「冯斯时,我也喜欢你。」

我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

「你说什么?」

「只是我们这段关系开始得并不光彩,我没有勇气。」

可冯斯时刚才的话,分明就给了我迈出这一步的底气。

他低笑出声。

「阿雾,能听见这些话,今天就算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妒忌周寂白了。

「阿雾。」

冯斯时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有些轻渺。

他摸索到我的手,在黑暗中抓紧。

我止住眼泪,忽然有些紧张。

总隐隐约约觉得,仿佛有什么答案快破土而出。

「虽然现在说这些不合时宜,但我真的很开心能听到这句话。」

「——阿雾,不要离开我。」

我们在黑暗中彼此依偎,曾经也有过无数亲密的时刻。

可现在是第一次,让我觉得我们的心很近很近。

这是从未有过的时刻。

我们在黑暗中的呼吸,同频而又绵长,像静默的热吻。

冯斯时的话有些断断续续。

「我确实是个人渣,但我分得清感激和爱。

「从来就没有什么白月光,沈雾。

「我,只有你一个。」

他轻笑,却吃痛地「嘶」了一声。

「还有很多事情,有点复杂,我现在伤口有点疼,等我出去再讲给你,好不好?

「但现在,我好像有些困,阿雾。

「我想睡了。

「如果……有人来,记得叫醒我。」

冯斯时的声音很轻很柔,就像随时会散去的薄雾。

20

冯斯时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自己十六岁那一年,轰动全城的绑架。

冯斯时和陈初见一起被绑,一个是冯家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一个是陈家的女儿,他们很值钱。

分头逃跑的时候,冯斯时和陈初见选择了不同方向。

虽然后来外面传得沸沸扬扬,说是陈初见救了他。

只有他们互相心里清楚,根本就没有救命恩人这一回事。

在他们选择相反的路口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就成了上天的选择。

就在冯斯时被救回来的第一天。

冯之砚终于撕破了兄友弟恭的面具,冷冰冰地看着他。

「冯斯时,你怎么活着回来了呢,真可惜。」

从那以后,他才意识到,有时候在这个家里,谁能成为继承人比亲情血缘更重要。

他们这对兄弟,注定要为了利益头破血流。

因为爷爷更偏爱他,所以,冯之砚铆足了劲,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什么都想压他一头。

直到外面的风评终于渐渐扭转,都在传冯之砚才是更适合接管冯家的人。

爷爷忽然病倒了。

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冯之砚开始暗里给他塞了很多女人。

冯斯时心知肚明。

可是,他从没有碰过她们。

那种劣质的刺鼻香水味真的很恶心。

矫揉造作,眼波满是媚态。

看见她们的样子,冯斯时就想吐。

还有……那种带着目的接近,分明就是安插在他人生里的眼睛,让冯斯时不得安宁。

冯之砚越是逼他下跪,他就越是要站起来。

他需要反击。

所以,遇见欢哥之后,冯斯时的诉求很简单。

他需要一个干净的女人在身边。

只要这个女人不是冯之砚的人,也足够漂亮。

或者说,能够让冯之砚相信,他真的是个什么也不会争抢的废物。

这个时候,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沈雾出现了。

她很奇怪。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她明明生涩,却硬要装出很老练的样子。

「冯先生,留下我吧。」

那座昏暗的房间里,流连过很多自荐枕席的女人,她们喜欢喷西爵夫,喜欢喷迪拜精神。

只有沈雾,吊带裙上充斥着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她看向他的眼睛干净,像是清澈见底的湖。

他打给她的钱,每一笔也都被她真的拿去还钱,或者是转给弟弟用。

冯斯时很难想象,这种手足之间的亲缘竟然还会这么坚固。

他也是弟弟,却只得到无尽的冷漠和算计。

每一次沈雾抱着电话,对弟弟千叮万嘱的关怀,竟然让冯斯时有些羡慕。

后来,冯斯时瞒着沈雾,去见了她弟弟。

那是个尚有些稚嫩的男孩,怯生生的,很是害怕的样子。

冯斯时靠在车上,掐灭了烟,说:「你知不知道,你姐姐很辛苦。

「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派人监督你,成绩不好的话,我有的是方法治你。

「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他嘴硬,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

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

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

但沈雾说,她只是感激周寂白。

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

冯斯时想,那他呢?

她对他,也会有半点感激,抑或是在意吗?

这个答案求证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冯斯时从没这么害怕过。

与其要面对的是失去,还不如……就这样留在彼此身边。

冯斯时怎么能够承认呢。

无数个瞬间,借雾色吻她时,他亦有跌坠般的心动。

22

暗中较劲这么久,冯之砚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冯之砚安插进来的保镖,突然在这个时候反水,故意说沈雾在背后调查陈初见的事,企图挑起他对阿雾的疑心。

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所以,冯之砚想要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软肋。

至于陈初见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却突然回来——

不用想,一定又是他亲爱的哥哥的杰作。

冯斯时早就知道,陈初见根本没死。

陈初见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躲在意大利的这么多年,不过是等着回来跟冯之砚一起搞垮自己。

毕竟,陈家经营不善,早已摇摇欲坠,是个空壳子了。

最近老爷子病重,冯之砚寸步不离,又在这个时候放回了陈初见。

不过也好。

有什么恩怨,干脆在这个时候一笔清算。

他讨厌麻烦。

冯斯时假意配合,假意对陈初见还有怀念之情,冯之砚果然上钩。

可沈雾却变得反常。

冯斯时给自己两天的时间解决这一切。

他说服陈初见,以成为未来股东为条件,将一切直接摊牌,加上之前收集的证据,直接把冯之砚这些年来的小动作全都公开在所有人面前。

老爷子震怒,直接定下继承人。

这一次,冯之砚不会再有任何后路。

装废物装了这么多年,暗中韬光养晦,冯斯时早就累了。

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只不过,要在一切结束后再跟沈雾谈谈。

冯斯时想,沈雾在拍戏的时候穿过那么多次婚纱。

也不知道……这一次,她愿不愿意为自己穿上。

没想到的是,沈雾还是跑了。

她只留下了一个笔记本。

翻开之后,写着「金丝雀守则」几个字。

里面全是一些条条框框,像在提醒她,要时刻守规矩。

她看起来……对他也是在乎的。

冯斯时欣喜若狂,想立刻去确认,却忽然发现,笔记本的背面是截然不同的记录。

——「嗜血冯少相处指南」。

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关于他衣食住行的喜好,甚至还有沈雾自己的吐槽。

「嗜血冯少可真挑食,但他说,我做的菜他都爱吃,嘻嘻。」

「今天跟冯少一起看电影,我不小心睡着了。他把我抱到床上的时候偷偷亲我,还以为我不知道。」

「冯少说,我不是菟丝花,事业上不需要于依附他,我有自己的力量和光彩。但他愿意做接住我的人,真好。」

「嗜血冯少今天又打人了,他的手流血了,我很心疼,让他以后别再这样发脾气,他很乖,还说好。」

「好奇怪,今天我弟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有,我弟说那就好,找男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找了个变态。」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唔,今天学到一句话。」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看见那张照片的心情。看向我的时候,你也是在透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吗?」

「冯斯时,我讨厌你。」

看到这里,他立刻派人调出沈雾的行程,直奔而去。

沈雾从来不需要做什么金丝雀,在他身边,做她自己就好。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他困住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笼子。

——只有那颗笨拙却不会爱人的心。

23

病房里,那个睡了很久的男人,手指终于动了动。

梦里的雾色仿佛越来越浓。

直到梦境逐渐模糊,

他忽然向下坠去。

冯斯时睁开双眼,意识尚未清明。

他只听见沈雾带着哭腔的声音。

「他醒了!他醒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冲到冯斯时的身边。

「你没事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沈雾扑进冯斯时的怀里,眼泪打湿了他的病号服。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我还以为……你……」

沈雾说不下去了,眼泪汪汪。

「怎么,以为我会死?」

冯斯时挑眉。

「这种念头你就断了吧。」

「我是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阿雾。」

他想抱住沈雾,给沈雾擦擦眼泪,可是胳膊动不了。

连手指也被包得严严实实。

「没法抱你了。」

他失笑。

沈雾吸吸鼻子,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他。

「那就换我来抱你。」

突然丧失主动权,冯斯时有些郁闷。

不过,来日方长,这没什么要紧。

需要解释的事情可以慢慢说,拥抱和亲吻也会有很多很多。

他们以后的好日子,当然也可以慢慢过。

冯斯时永远都会记得,那时候在黑暗的废墟里,他和沈雾还是坚定地握住了彼此的手。

但重要的才不是「握住」。

而是今后会一直紧握着,绝不放手。

(完)备案号:YXX1DM9yy2Oh0D1wX6liZa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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