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只是忘了删前任微信而已」为开头写一篇小说?

「我只是忘了删前任微信而已。」

嗯,而已。

「正好,我也没删。」

当着现任的面,我把前任的微信打开,慢条斯理地按了语音条:

「老公,我真的错了,你回来吧好不好,和那个女人分手吧求求你了~」

我一字不落,模仿着刚刚他手机里不小心播放出来的语音,把其中的撒娇酥麻劲儿学了个十足十。

松手,发送成功。

宋松的脸色瞬间黑如锅底。

还没等他说一句话,手机响了一下——对方秒回。

我公放出来:

「你把那个垃圾甩了,我在家等你。」

性感的气泡音,来自我那位竹马兼前男友。

我冲着宋松挑眉一笑:「比渣啊?学不乖的话,那只好再见喽~」

我利落起身,取了外套,拎了包包,只留给宋松一个火辣的背影。

隐隐能听到身后传来一句国骂。

我勾起嘴角,感觉此时的自己简直 A 爆了。

我陈妙会缺男人吗?

没了你宋松,多的是比你宋松更优秀的男人扑上来。

跟我玩渣男偷腥那一套。

趁早滚蛋。

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呵。

1

我和林归从一生下来就是邻居,打打闹闹又平平淡淡地一起度过了二十多年的春秋。

工作以后,我俩都从家里搬了出来,但我俩依然是邻居。

——房子是我们还小的时候两家父母就合计着买到一起的。

到了十一楼,我没进自己屋,直接输了密码推门进了林归的家。

果然如他所说,他在家里等我。

房间里开着落地灯,晕黄的,沙发上的男人嘴里咬了根烟,听到门口的动静抬头看了过来。

房间里寂静无声,我和他都默契地没有说话。

在我褪去高跟鞋的同时,他将烟体在烟灰缸中碾灭。

随后,他两臂伸开,朝我展开了怀抱。

我慢慢悠悠晃过去,跪坐到他身上,抬手搂住他的脖颈,也被他抱了个结实。

我把头埋在他颈间,闭上了眼。

他是避风港,也是补给站。

宽厚的大掌顺着外套钻进去,摸到紧身连衣裙下惹火的身材。

「去见那个男人,穿成这样?」

我嗤笑一声,右手揪上他硬茬茬的短发,在保证不斗鸡眼的情况下,将脸和他离得极近。

「你这张脸,看久了,其实也还行。」

类似于深夜丛林里野兽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把我整个人都浓密地裹进去。

他眼神幽暗,猛地一口咬上了我的嘴唇。

我揪着他短发的手瞬间失了力,仅是虚虚搭在他的发间。

这个男人,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也是我唯一睡过的男人。

我尝试过努力地去爱上他,可并没有如愿。

2

我是一个很肤浅的人。

我喜欢帅哥,喜欢穿漂亮的衣服,谈最典型的快餐恋爱。

或许因为每一段感情我都投入真心,认真对待,所以「渣女」这个称号暂未落到我的身上。

男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林归却是一个女朋友都没谈。

我知道林归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要是我俩互相喜欢的话早就在一起了,何必要等这么多年。

我总不能耽误人林归吧,所以在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和我表白的时候,我就果断拒绝了,让他看看别的女生。

要问林归哪里不够好?其实他都挺好的。

脾气好,身材好,长得高,气质又好,家里条件还挺好,最主要和我还青梅竹马二十来年,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熟悉。

但就一点,他没长在我的审美点上。

倒不是说他长得不好。

相反,从小追他的人,比之我一点都不少。

极精干的短发,186 的身高,五官完美不显女气。

一张脸以那双眼睛为甚。

内双,狭长而危险,眼尾像挂了钩子。

不笑的时候像覆了寒霜,清冷又桀骜。

轻轻一眯,所有危险便蓄于一处,等待着最佳时机,倾巢而出。

大概是这时时刻刻又无法隐藏的男人味,多年来被戏称「行走的荷尔蒙」。

每次一见着他,都有一堆妹妹在旁边悄悄喊,好帅好帅。

但是吧,

我喜欢花美男,可他野得像头豹。

你说说,这点儿没对上,咋喜欢呢?

所以我说我是真的很肤浅。

刚拒绝了林归的时候,我俩也尴尬了几天,不过几天过后就好了,毕竟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做不成恋人还是要继续做朋友的。

之前还有人说我把林归当备胎,被林归用眼神射杀了好几遍,最后那人再也不敢提「备胎」俩字儿。

再后来,我有次生病,他在外面按了半天门铃我都没出去,他打电话问了我密码,进来以后忙前忙后,喂我吃完药之后他蹲在我床前,看了我很久。

「试一次吧,好吗?」

我睡得稀里糊涂,听不太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的声音真是该死的性感。

然后他就覆了上来,声音在我耳边传开:「妙妙,再给个机会。」

也许是被他的气息蛊惑,我睁开眼,想着,要不,试试就试试吧。

在一起后,他适应身份适应得很快,对我的照顾事无巨细,以前不会对我说的一些矫情话和碎唠叨也会讲给我听。

可是我一下子有点适应不了,对他说让我先缓缓,这一缓就冷了他将近一个星期。

他找上门来,义正词严:「妙妙,你不能这样。我们之前说好的,要是合适的话,是要领证的,你这喜欢冷战的毛病得改改了。」

我有点尴尬,自从身份转变后,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林归也改变了战略,开始温水煮青蛙模式,不再是一股脑儿地把他对我的依赖全然展示到我的面前。

慢慢地,我的思想终于从朋友到恋人的身份中转变了过来。

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在他准备牵我手的时候,我尴尬得能用脚趾抠个两室一厅,最后硬着头皮把自己的手塞到了他手里。

还真别说,我俩这么些年,真没什么太多的肢体接触。

他抱我,亲我,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欲言又止,他对我说:「我知道,你先别急。」

我明白,这段感情有问题的,继续不下去的,但是他不想让我提。

我买了几瓶酒,全灌到自己肚子里。

酒壮怂人胆。

我在半夜输了密码进了林归家里,摸到他的卧室,关了他的床头灯,钻进了他的被窝。

怀里多出来一个人的时候,林归被吓了一跳,他刚睁了眼,我就亲了上去。

反正关了灯全都一个样,还有酒精作祟。

自从突破了这一关,我和林归的恋人关系逐渐稳定下来,甚至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但这样的感情始终是缺了东西的,我说不上来是什么,或许是火花,或许是别的。

也许我说,缺少那种「一见钟情」的快感,或许你们就明白了,就是那种见了一个人,你会整个人都沉浸在粉红泡泡里,在你的世界里,烟花绽放,清风月朗。

对,是心动的感觉啊。

这段感情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和平分手。

我还是他的青梅,他还是我的竹马。

退回朋友线以后,我一身轻松自在。

林归也看出来了。

正逢他单位有个外出学习的机会,他问我,我随口就说:「去呗。」

然后他就报了名,南下广州待了将近三个月。

这三个月期间,我认识了宋松。

那时候的宋松还是以林归朋友的名义出现的。

林归的哥们儿我全见过,我心想着,这个宋松,我在林归身边也没见过他,大概他和林归的关系也没多铁。

不是铁哥们儿,也就不会伤害到林归。

所以宋松告白,我毫无心理压力就答应了。

宋松没什么安全感。

为了他,我和林归划清了界限,除了两家家里的事情之外,我俩交集逐渐减少。

宋松甚至看过我和林归的聊天记录,上面的对话终止在很久以前。

我朋友还笑话我,说感觉我还挺喜欢这位男朋友的,从眼神里就看得出来。

是啊,宋松年轻好看,染个红棕色头发,笑起来无敌了,治愈又可爱,妥妥一张韩剧男主角的脸。

在路上碰到过他前女友一次,那女的看起来清纯无害,跟朵小白花似的。

当时我还在心里琢磨宋松的审美跨度还挺大的,从前任小白花一下子就到了我这种的。

那时候谁又能想得到,清汤寡水的小白花,私底下原来这么会撒娇,这么会抓哥哥的心。

连老公都喊上了,也不知道两人以前进行到哪一步了。

不过这都不是我该操心的事了,分了就分了,从此宋松也就和我没任何关系了。

就是可惜了那张脸。

3

身下的男人用手抹了把我汗湿的刘海,情欲将歇,他紧紧搂抱着我。

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虽然住隔壁,但只要有心,想要碰见也不容易。

「妙妙。」他在我耳边叫我,低音炮轰炸,太犯规。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他的肩上,「怎么?」

「跳蚤明天搬家,你跟我一起过去吧。」

跳蚤,大名金元,林归死党之一,宋松的大学同学及室友,当初宋松就是跟着金元出现在了我面前。

「行。」我答应下来。

第二天中午,我和林归提了两件啤酒进了金元新买的房子。

他叫了一堆朋友来帮他暖房,其中当然也有宋松的身影。

宋松看到我的时候双眼紧紧盯着我。

那张总是洋溢着青春可爱笑容的脸已然垮了下来。

我目不斜视,跟金元道了乔迁之喜后就去帮忙做别的了。

宋松的眼眶有了泛红的架势,看起来就像只被人遗弃的小狗狗。

金元拍了拍他肩膀,「嘛呢?看人来了咋不上去呢?吵架了?」

宋松不讲话,甚至委屈地咬了咬嘴唇。

我听着身后金元的问话,转过头来云淡风轻地说了句:「我俩分了。」

「啥?」

金元眼睛像触了电,眨了好几下才平静下来,尤不可信。

「不是吧,你俩这波儿我可是最看好的……」

我前男友排成队,宋松前女友能成个团。

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朋友们也都心知肚明。

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和以往的每一段一样。

像一场感冒,或者像一场烟花。

等感冒好了,烟花散尽,我们的感情也就会落幕了。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我们竟然一谈就谈了近一年,超越了双方任何一段恋爱史。

我当初也以为等来了真爱。

可最后也只能对这位曾经的 Mr.Right 说声嗐。

多庆幸在还没有泥足深陷的时候可以若无其事转身离开。

要真再多谈点时间,可能连分手都没这么利落。

其实说实话,我是真挺喜欢宋松的。

我朋友说从我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我对他的喜欢,其实我自己也能感觉得到。

顺从,容忍,我从没想过,我还没过本命年就能这么包容一个男人,甚至愿意陪他一起幼稚。

我不太喜欢和异性有亲密接触,就连和林归的第一次都需要靠酒精来帮助,和其他前任更是发乎情止乎礼。

和宋松处了近一年,关系也仅限于牵手、拥抱和亲吻。

宋松那时候抱着我,下巴搁在我肩上,看着西山上的璀璨星河,对我说他的理解和尊重。

那时候我对着星空勾起笑容,心里在说,看,这个男孩儿多招人喜欢招人疼。

后来也不知道哪里变了味儿。

第一次发现他和小白花有纠缠,也是在微信上。

那时候他去给我买早餐,手机落在车上。

微信提示音响起的时候,我顺手把他屏幕朝下的手机翻了过来。

没上锁,我一眼就看到了名为「理理」的人发过来的内容。

他拎着早餐上车的时候,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

第二次是在他家楼下。

那天他过生日。

我拎着蛋糕和悉心准备的礼物,立在墙角没有上前。

有点远,听不清他们在讲什么。

等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准备撤的时候,碰到了买菜回来的宋松父母。

于是,我又装作相安无事地跟着他们一起返回了小区。

昨天是第三次。

我不说,但不代表我没记。

身边林归抬了下眼。

正在叭叭个不停的金元立马感应到,立即做了个「把嘴缝上」的手势。

林归踹了脚凳子腿儿,坐在上面的宋松晃动了两下。

等他扶着吧台将将坐好,就听见林归说了句:「不干活一边儿去,杵这儿作秀呢,碍眼。」

4

暖房 party 结束之后,我跟着林归准备上车。

刚打开车门,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陈妙,我们谈谈。」

「还有什么好谈的吗?」我说。

他拉我的手,被我甩开,我转头对林归说道:「等我一下。」

林归的神情不太好,抿着唇,越发显得生人勿近。

「我跟他说清楚,很快回来。」

林归点点头,「我等你。」

我跟着宋松到了一处没人的角落,催促他:「你想说什么?说吧。」

「妙妙,我和李棉理真的没什么事,我发誓!」他竖起右手的三根手指。

我看着他的动作,笑了。

「发誓?宋松,我喜欢你的时候可以陪你玩这种幼稚的游戏,可以相信你的谎话,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觉得还有用吗?」

「我真的和她没什么关系,信我好吗?」他的眼睛是真的好看,说这话的时候,里面透着一股子让人无法拒绝的真诚。

「没有关系她叫你老公?没有关系你给她的备注是理理?没有关系你们的聊天几乎不停?」

「宋松,谁也不是傻子,我给过你三次机会,但三次都被你用完了,光我见到就三回了,我没见到的时候呢?你们见过多少次?聊了多少回?又干过什么?」

宋松愣住了,大概是没想到我说出的这番话。

我继续道:「你说你没安全感,于是我和林归一年没啥联系,结果到最后,头顶绿油油的是我,体面点分不行吗宋松?」

宋松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看他没什么要说的,转身便想离开。

「陈妙……」

我没回头,声音冷硬地打断他,「留点回忆吧,别让我彻底觉得你恶心。」

回去的时候林归正在抽烟,白色雾体从他口中吐出,为他本就不羁的面容更增添了几分野性。

双手搭在方向盘上,一脚油门往小区驶去。

我开了广播,里面正在播放王菲的情歌。

我放松地瘫在副座上,穿着紧身牛仔裤的修长双腿搭在一起,胳膊伸向车顶,随着旋律一下一下地敲击。

「可能在我左右

你才追求

孤独的自由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彼时,我并没有注意到,在我伴着广播一起唱起最后几句时,林归平静无波的眼眸里,藏着更深的东西。

「……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

在门口,林归拉住我,「怎么……」

话没说完,剩下的都被林归堵进肚子里。

他今晚的吻异常温柔,我不由自主地就开始回应,陷入他给的缱绻里。

一吻终了,他摸了摸我蓬松的发顶,「明天周一得早起,今晚早点睡。」

我抹去嘴角的湿意,应声:「好。」

5

快要下班时我妈让我回家一趟。

林家父母结婚二十五周年纪念日过完,打算进行为期一年的环球旅行。

晚上邀请我们一家人共同进餐。

顺便托付儿子给我爸妈。

我毫无人性地笑出了声。

果然林归又是最后知道的,亲儿子啊亲儿子。

回家路上我顺道拐去了林归单位,打算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停车时看着窗外的人,我的身体像被极细极细的针扎过,不痛,但也不得劲儿。

是林归和一个明晃晃的少女。

女孩穿着浅黄色毛衣开衫,下面套一条奶白色牛仔裤,一双带了部分黄色元素的球鞋,马尾高高扎起,上面顶了一个硕大的蝴蝶结。

柳眉,大眼,笑起来眼睛弯成一道月牙。

甜分超标。

若是在往常,我是很喜欢这样的甜妹的。

两人所站的位置是吸烟区,林归嘴里咬了根雪白的烟体,简单的衬衫长裤,袖子挽了起来,按动打火机时,阳光给他鼓起的小臂肌肉镀了一层滤镜。

女孩在一旁说着什么,林归不时笑一笑。

像一抹灿烂的朝阳融进风雪里。

啧。

真配啊。

现在的时间是五点一刻,我坐在车里,安静地看着女孩陪他抽完烟,又聊了一会儿,两人一起上了楼。

五点半时,他们和几个同事一起下来,互相道别。

女孩脚步轻快,往左边的地铁站拐去。

林归朝右,往停车的地方走。

我按了按喇叭。

林归抬头看到我,直接弃了自己的车,转而上了我的副驾。

我打开广播,五分钟后上了高架桥。

「回家?」林归疑惑。

「今晚你爸妈结婚纪念日。」我已经习惯了。

林归张了张嘴,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果不其然,林归并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再次感叹,真的是亲儿子啊!

「林叔和阿姨明天上午的机票,先飞三亚。」

「玩去啊?」

「嗯哼。」

「玩呗。」

「环球玩。」

林归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啥东西??」

我没有重复刚刚他貌似没听清的话,只是颇为遗憾地说出了下一句:「为时一年。」

「我 x!老两口走一年都不带跟我吱一声的?!攻略做好了没啊就跑?我爸别把我妈给搞丢了!」

我跟林归到的时候房间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桌子上摆了蜡烛和红酒,白色桌布上撒了点玫瑰花瓣。

我爸和林归爸爸正在厨房做晚餐。

黄油滋拉作响,牛排翻动时,一滴透明液体落进锅中,等牛排重新躺好,再次爆发出充足的弹跳力。

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两位老姐妹正在边包饺子边聊天。

此处出现极度不和谐的饺子的原因,是我们两家无论过什么节日,什么都可以少,但饺子必不可少。

鸡蛋豆腐加木耳粉条,素馅装在一个小一点的不锈钢盆里。

猪肉白萝卜绞碎,装在另一个白瓷盆里。

案板上的饺子圆滚滚,整整齐齐放了四分之三的地方。

我洗了手,到客厅帮忙包饺子,林归则进了厨房。

电视上放着综艺节目,我偶尔瞟一眼,一心二用,手里擀着饺子皮,另一只耳朵在听两位妈妈聊些有的没的。

有了我的加入,案板很快被摆满。

馅儿已经少了很多,我把这块大的案板抱进厨房,新拿了块小的出来。

擀面皮的活儿已经被我妈接过了手,我也乐得清闲,刚准备坐下继续包饺子时,玄关处传来一阵电话铃声。

我趿拉着拖鞋把手机拿了过来,嘴里喊道:「林归,电话!」

那一串陌生的号码,归属地来自邻市。

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一通电话是今天那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女孩打来的。

林归挨着我坐下,因为有电视声和说话声,那边传来的声音被完全掩盖住。

「啊,那个文件。」

「明天再给我也行。」

「下班时你不是和程工说了吗?没事的。」

那边不知说了什么,林归扯着嘴角笑了笑,「那下次别再吸二手烟了。」

是吧,果然是下午的那个女孩。

我心想。

6

林家父母离开后,林归的日常大小事都托付给了我爸妈。

我时常要去他家里送些腌好的咸菜,以及各种父母关心让我带来的东西。

当我在某一次推开房门看到沙发上坐了个女孩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个叫沈诗诗的女孩子早已不动声色地入侵了林归的生活。

而林归本人,对此太过不敏感,甚至毫无察觉。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对异性之间好感这种事并不迟钝,而如今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沈诗诗手段高超。

并不是我妄自评论他人的心机,而是因为,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小心思和小动作一看便知。

沈诗诗离开后,林归告诉我,她在他们单位已经实习了近半年,明年夏天毕业就会转正。

我点点头,心里在琢磨:这半年的时间正好是我因为宋松的不安全感对他避而不见的时间。

有女孩子准备用心地攻略他,说不准明天他就会开始新的感情生活。

挺好。

我笑着进了厨房,陪他吃完饭后,独自驱车离开了小区。

离寒冬越来越近,天儿也越来越冷。

不远处有几颗星星在闪烁,清冷地发着光。

车子开过闹市区的时候,在人潮拥挤的大排档,我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找地方停了车,我揪着放在副驾的包包往那二人身边走去。

空气冷冽,我紧了紧身上的大衣,「晚上好啊,二位学姐~」

那正对面的慵懒女人稍稍抬眼,扬了扬嘴角,「哟~瞧瞧,这是哪位小姐大驾光临啊?」

「那您可得好好瞧瞧。」我笑着应道。

空椅子上落座,我朝着另一边的女人也乖乖问了声好,「姐。」

「嗯,晚上好啊。」女人的声音是让人不自觉安心的沉静,「一个人?」

「嗯。」我忍不住啧啧两声:「老远还在车上,打眼一瞧就知道是您二位。」

我这两位学姐,真不是吹,那可真是个顶个的。

人群中随便一瞧,皆一身风骨,独具特色,打眼得紧。

这家名叫「拍拍手」的大排档是两人前几年闲着无聊一起投资的,名字起得随意,生意可是红火得彻底。

云九耷拉着一只手臂,整个人都陷进白色的座椅里,右手还拿了只透明的玻璃杯,里面装着清透的白酒。

清香型的,味道散开,怪沁人的。

星余右腿搭着左腿,唤服务员拿了只新酒杯,添满后推到了我面前。

周边人声吵闹,嬉笑怒骂不绝于耳,唯独这个小地方像被设了一道屏障,外面人间烟火,里面静雅无双。

锵——

是玻璃杯碰撞在一起的清脆声。

酒下肚,胃里瞬间暖和起来。

拯救孤寂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好朋友窝在一起聊一些鸡零狗碎的话题。

最好可以哈哈大笑几声。

吃口热乎的东西。

再来点小酒就是锦上添花。

「哎,还记不记得我高中时候有个同学,就那个知道我跟你俩玩得好,然后整天明里暗里让我给搭线的那个,我前两天刚听别人说她回国了,然后前天就加我微信了,我以为干啥呢,结果上来第一句就是可以借点钱吗……」

我说了件最近遇到的奇葩事,旁边两人也正听得津津有味,直到感觉有个人影在我们桌前停了下来。

我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不雅地翻了个白眼,还真的是,分手后和前男友无处不相逢。

云九摆了摆手,「走吧走吧,都来接人了。」

「怎么就走吧走吧?」我瞪她一眼,「他谁呀您就让我跟他走!」

「不是男朋友吗?」星余好整以暇接了一句,「你自己带给我们看过的。」

「早分了好吧!您俩这信息也太滞后了吧!」

「哦,前男友啊。」云九的声音不咸不淡,像是早就知道这个结果。

我终于正眼看向了宋松。

他还是原来的老样子。

头发染回了黑色,穿了件黑大衣,里面套了件灰色帽衫,看我的时候嘴唇微微抿着。

透过他的身影,好巧不巧,我看到了他以前的小白花女友李棉理,和今天下午我刚刚见过的女孩儿——沈诗诗。

我稍稍挑眉,这可真是巧得没天理了。

「找我什么事?」我露出礼貌的微笑。

宋松现在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

要是搁以前,他早搂着我像个小狗似的蹭来蹭去,说好巧哦宝宝,我们连吃个饭都能碰到一起,这就是缘分你看到了吗?

而此刻他张了张嘴连句话都吐不出来。

「我……就是想来看看你。」大概是扛不住我的视线,他隔了好久才说了第一句话。

可能是开了口,剩下的话就好接了,他继续道:「我太想你了。」

甚至连声音都带了些哽咽,在冬季清冷的夜里显得分外明显。

我嗤笑道:「说这话的时候要不要看看场景啊,你带来的人可在后面看着呢。」

我不是什么会让自己吃亏的主儿,他骗我三次,就不可能还会再有下一次。

他无话可说,本来就不在理,现在更是被我噎到,「我没忍住……对不起……」

「嗯,还知道冒然打扰别人的兴致是不对的,看来还不是没得救。」云九夹了一筷子金针菇,连眼皮子都没抬。

星余倒是礼貌性地暂停了动作,不过也是拿着手机在看东西。

「嘛呢星星同志?跟我在一起都开始无聊到玩手机了是吧!」她又夹了一筷子金针菇扔到星余的碟子里。

「没,一些不重要的人发来的信息。」边说她边将手机调转了方向推向云九,然后抬眼看向宋松,礼貌地笑了下,「你和妙妙继续。」

俩人去研究那条信息了,完全不插手我和宋松之间的事儿。

我星星姐那意思我可太明白了——不重要就快点解决。

于是,我瞅着眼前的大男孩,双腿交叠,全身呈放松姿态靠在椅背上。

配上那张被很多人夸赞过的明艳的脸,御姐之力全开。

「宋松啊,我建议你以后别一边明目张胆做着渣男的事儿,又一边落落大方地演着深情的戏码,像你这样渣得明明白白的属实也没几个了。

「知道有句话怎么说吗?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简称又当又立,很适合你。」

宋松估计被我整无语了,不过他也明白自己确实没理。

「怎么着,要我送客吗?」

我这小嘴叭叭的,两个宋松也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现在他还没什么可说的。

他们那桌估计也没心情再继续吃下去了,宋松直接转身离开了拍拍手,那两个女孩儿随后也紧跟着离开了。

她们临走前,我分别接收到了来自李棉理和沈诗诗的两道意味不明的视线。

不速之客离开后,我也跟着两姐妹的讨论瞟了眼星姐手机上的短信,信息来自一个我们的老熟人,周见礼。

我不禁感叹,跟我这位老学长比起来,宋松渣得这么明白,倒也算件好事。

拍拍手这地界儿也是够邪性的。

去年我才在这儿见证了星姐家那个极有可能发展成正牌男友的天才少年,带着以前的钟情对象在星姐面前大闹了一场。

没想到今年就轮到了我。

还一样是带着别的女人。

不过当时那男孩儿是九姐的表弟,九姐只心疼人。

到我这儿就不一样了。

她刚才那话我一听就知道她嫌宋松的纠缠糟心。

二位姐姐大我几岁。

从认识的时候开始,我就是被她们保护在羽翼下的妹妹。

再加上父母宠爱,竹马给力。

从来没经历过什么大的风雨。

不用花太大的力气,人生便一路顺遂。

很多时候她们看这世界,比我透彻得多。

于是我虚心请教,「我感觉我最近有点犯贱。」

云九挑眉。

星余也起了兴致,「说来听听。」

「就刚才跟着宋松一起走的那俩女孩儿,那个泫然欲泣的是宋松前女友,另外一个白白净净活力满满的,叫沈诗诗,目前正在追林归。」

「还挺不是滋味儿的呢。」

云九:「哪个啊?」

「当然是林归那个啊!宋松和他前女友我有啥可难受的,我已经放下了。」我说。

星余:「正常,本来追自己很紧的人突然分了不少精力到别的女孩子的身上,这是移情别恋的前兆,你会经历一段失落期,尤其对方还是你二十三年以来的竹马。」

云九接着星余的话,「该吃吃该喝喝,男人算个啥啊,你要是再让自己变得更好点,什么好男人遇不到。」

「从你星姐那儿得来的教训,别靠近爱情还是别靠近男人来着?传说会变得不幸。」

拿星姐举反例,恐怕也只有我九九大神敢这么做。

我向星姐看去,只见她无奈笑着,看着九姐的眼神装满了纵容。

许是有酒有肉,熨帖非常,许是真心想告诉我这个妹妹一些事实真相,九姐的话也变得绵长起来。

「男人们口口声声说『我会永远爱你』,可现在这世道,没有人比他们更清醒。

追不到就换目标,等不到就等新欢。

妹妹,时代不一样了,追得久点叫舔狗,等得久点说你没尊严。

永远?

那是天方夜谭!

什么痴情,什么感动,搁现在男生眼里都是狗屁!

不过,咱要是一开始没那意思就得早点跟人家说清楚,咱也不能阻碍别人奔向幸福,是不是?

所以啊,现在的感情,短时间内移情别恋太正常了,估计爱上的时候就不是百分百的爱意。

你就放宽心,顾自己就行啦,懂不懂?

也就只有你星姐,能不计报酬,还差点搭了条命,爱一个伪君子爱了十年。

用十年深情换来迷途知返,也算值了。

要真像你星姐这样儿,等个十年二十年实在无望,那再重新喜欢上一个人才是一种希望。」

林归啊,那小朋友还挺像你星姐,他要是谈恋爱了,也算件好事儿。

你不是对他怎么着都不来电吗?

也没必要为了照顾他感受强迫自己去接受。

有些人做得了朋友,真不一定做得了爱人。」

「九九话是啰嗦了点,但在理。」星余永远是那个最容易让人信服的人。

温柔理智的声音加上通身沉静的气质,再一笑,像掉进了她的漩涡。

她说:「最近肯定会有一些失落,放宽心,去玩点开心的事。」

「嗯。」我点头。

关于林归和沈诗诗,我是真心觉得是好事来着。

他能幸福,我会感同身受,也会加倍替他开心。

7

那天我正从林归单位离开,出门时遇到沈诗诗。

没有什么比女人的第六感更灵敏。

她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在告诉我,她准备捅破她和林归之间的窗户纸了。

我朝着她递去一个真心的笑,和她擦肩而过。

距离在拍拍手那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

这一周内父母再让我带什么东西,我都会趁他不在家的时候直接塞他冰箱里,或者直接送到他单位前台。

满打满算,一周没有见面。

天气愈加寒冷,街上的行人不少已经裹上了羽绒服,苍灰色的天空蠢蠢欲动——气象台报道,今日有雪。

下午不到四点我就回了家,刚进家门就接到云九的电话。

窗外开始飘起雪花,九姐在那边说,有姐妹约了一起吃火锅。

我应下,表示五点会准时到。

我对着镜子补了个妆,换了身衣裳,四点半的时候开车往约定地点走。

姐妹们的聚会,着实是没有烦恼的,开开心心的时间最不经过,一眨眼就到了九点。

散伙各自回家,送星余和云九上车的时候,星姐降下车窗,安抚性地拍了拍我的头。

至于我九姐,眼里只有星余姐姐一个,见她收回了手,毫不留情地将车开了出去,连句再见都没留给我。

话多的时候是真多,冷漠的时候是真冷漠,呵!女人!

我踩着平底筒靴在门前站定,在密码板上刚输了一个数字,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

「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

「等你。」

「没人约你出去?」

林归默了下,才说道:「有,我没去。」

林归的表情被我收进眼里,我了然,沈诗诗没约出去人,应该是直接电话或者微信说明了自己的心意。

「妙。」我不着痕迹地躲开他准备牵我的手,换了拖鞋坐到沙发上。

「林归啊,我最近请假了,要去趟外地,我已经跟我爸妈说了,有需要的直接给你打电话,你去我家拿一趟,啊。」

他关了门自然地坐到我旁边,「怎么突然去外地?公干?」

「私事儿,请了假的。」

「好吧。」他突然起身将我抵在沙发上,唇瓣即将准确捕捉我的时,我偏开了头,他的吻落到了我的耳侧。

我把他的身体推开了一点,看着他的眼睛,「咱俩一直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不合适。」

他蹙起了眉,「怎么不合适?你单身,我也单身,碍得着谁的事?」

我其实知道他怎么想的。

无非就是,身体习惯了,心理早晚也会习惯的。

习惯这东西是真有点可怕的。

就他那张脸,帅也是帅的,但没长在我的点上,可看了二十多年,又有了最亲密的关系,看久了就算没对眼,感觉也还行。

我俩正处于一种奇怪氛围的时候,林归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连续发来几条微信的声音。

林归在我面前,手机一向是没有秘密的,可这次不同,当他看到消息的时候,一下子熄了屏装进了口袋。

亲密的行为没有再进行下去,他从我身上下来,或许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藏手机的动作有点欲盖弥彰,他兀自咳了声去饮水机前给自己倒了杯水。

我没看他,直接往我的卧室走去。

「我有点累了,你等会自己回。」说罢,我关上了房门。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翻看了会手机,在听到大门被关上的时候,像是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悄悄流失,我盯着虚空处发了会愣,睡意逐渐泛起。

第二天醒来时,床头的夜光灯显示凌晨四点十分。

我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原本我订的票是下午三点去往海市的高铁,我退了票,换成了最早的一班车。

随便收拾了一下,拿了几件换洗衣物,鸭舌帽和口罩把我大半张脸都包裹起来。

出门时我望了一眼对面的大门,房子的主人大概率正陷入沉睡。

两个小时后到达海市,我将常用的手机关机扔进包里,然后换上我昨天请假后到商场买的新机子。

海市气候湿润,比起我们的城市,要暖和得多。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开心。

我吸了口气,这地方人杰地灵,必须好好玩几天。

我躺在酒店柔软的大床上,温润的风顺着大开的落地阳台吹进来。

我翻了个身,正和新加的帅哥聊天。

对于我这种人来说,艳遇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

出去逛个街、喝个咖啡,随意地在海边走走,或者是在景区买瓶矿泉水,都会有男性过来搭讪。

我都是看人给微信。

微信是我用买新手机时送的新手机卡办的,上面拢共也就几个人,都是到海市以后才加的,全是单身高质量男性。

但我这人属实比较懒,有的聊几句觉得没啥意思我就不会再接着往下聊,然后对方剩下的时间就是每天给我给我发早安、午安和晚安。

现在正在聊的这个是个男大学生,幽默风趣有思想,在一众只有脸没有脑子的男性中脱颖而出。

啧,老海王了。

对方想要明天送我去车站,我欣然应允。

第二天在帅哥的陪伴下,我坐上了回家的列车。

回来之后,一切都和我预想的一样。

林归和沈诗诗在一起了。

当林归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没有丝毫意外,我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恭喜啊。」我说。

笑容得体。

林归看了我很久,不知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最终转身离去。

他走后,我收起脸上的笑,疲惫地窝在了沙发上。

在和林归重新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有什么东西和之前明显地不一样了,我知道自己的心隐隐已经有了逐渐打开的趋势。

可是就在那天晚上林归关上大门的那一刻,那东西消失殆尽了。

患得患失的心门重新关上。

浓香艳笑,重回风月人间。

8

我有意回避林归和沈诗诗二人的关系,繁华的城市这么大,可偏偏每次都能碰上。

我起初会为这样的巧合沉默,到后来已经能坦然对他们在外人面前的小动作视而不见。

年关将至,跳蚤攒了个局,准备在大年二十九那天辞旧迎新,这是每年都会进行的活动。

群里的消息疯狂刷屏,我退出后给跳蚤去了个电话。

聚会我不打算去了,我就算再没心没肺,也不想给自己徒增烦恼。

宋松和林归,我一个都不想见。

二十九那天,我睡到日上三竿,外面的天阴沉沉的,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雪。

左右没什么事,我打算回爸妈家一趟。

我拎着钥匙无聊地走进电梯,接到了一个没有想到的人会打来的视频电话。

视频那头的人裹着厚厚的黑色羽绒服,下巴埋进毛衣领子里,短发被风吹得凌乱,一张脸白得过分,鼻尖还透着点红,像是刚擤过鼻涕的样子。

「你们这儿好冷啊!」尽管穿着羽绒服,他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我被他的样子逗笑了,「怎么跑这边儿来了?」

「我爸妈今年要在这边过年,就把我也打包带来了。」

「你在哪呀陈妙?可以来接我吗?我爸妈去拜访朋友了,他们都不带我玩。」

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蹲在马路牙子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群发呆,两只手都插到羽绒服口袋里,往日鲜活的少年此刻像个小呆鸭子。

「方嘉宇。」我叫他。

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方嘉宇抬头看过来,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噌一下站起来,举着手朝我用力挥了挥。

那笑眯眯的模样干净清爽,让我想起在海市刚见到他的样子。

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以后,那个新微信号上的人都被我删了,包括那个聊得来的男大学生方嘉宇。

无聊时的消遣,不必带进生活。

是方嘉宇又重新加了回来,年下的磨人技术让我头疼,看着备注里那一句句撒娇的话,终究是没抵挡住,同意了他的好友请求。

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来我是小号,在他的再一次撒娇攻势下,我用自己常用的账号加了他。

偶尔他会和我分享一些有趣的事,他在学校的,他爸妈的。

我工作没有那么闲,有时候也就是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很多时候都会忘记,他有时候会哭唧唧地控诉我的冷漠,第二天就又恢复成原来活力满满的样子继续和我分享生活。

我把这归咎于男大学生的热情。

年关总是很忙的,从海市回来以后,除了刚开始的一礼拜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后来我就沉浸在繁忙的工作中,完全忘记了这位年轻的小朋友。

他撒欢儿似的跑到我面前,上下看了看,说道:「陈妙,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小好几岁?」

本来想着回爸妈家,我没化妆就出了门,牛仔裤球鞋羽绒服随便捞起就上了身,也没刻意打扮。

「你素颜真好看,比我那些艺术学院的女同学化了妆还要好看。」

「你看咱俩穿得像不像?别人看到会不会以为我和你是情侣呀?」

他像个小话痨,一边走一边嘴就没停过。

在我终于受不了的时候,我一把揪住他胸前的羽绒服,捂住了他的嘴。

他一脸蒙圈地弯着腰,似乎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扑闪了几下,竟然鬼使神差地吐出舌尖舔了下我的掌心!

要命!

我快速收了手,吼他:「方嘉宇!」

他还是那副呆呆愣愣的傻样子,我那一声吼仿佛叫醒了他,他的脸和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我咬了咬牙,扔下他独自往来时的路走去。

「陈妙!」

我闷头往前走,完全不理会身后的叫喊声。

直到我的胳膊被他一把拉住。

他着急地解释,说的话有些语无伦次,「对不起,我……哎!你打我吧!我也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真的陈妙,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本来很生气,本来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搭理这个人的,可是看着他因为慌乱泛起水光的眼睛,突然就心软了——他是真的快急哭了。

我狠狠抡了他一拳,「你是不是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他低下头,看着像乖乖受气的小媳妇儿,「我错了……」

靠!

这谁顶得住啊!

我撇过头打算缓缓。

谁知他又用那双眼睛看着我,说:「你别生气了好吗?」

我:「……」

「方嘉宇!」

「我在……」

……

方嘉宇简直太吵了,还比谁都爱闹,拉着我转了好几个地方,把周围几个地标性建筑都逛遍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跟在他后面,恨不得他能原地消失,从此以后再不相见。

小兔崽子热情高涨,一点都看不出来之前还在视频里头冷得吸鼻涕。

路灯依此亮起,霓虹映射街道。

我拎着方嘉宇扔到副驾上,屏蔽一切他的话语和动作,一脚油门送他回了他下榻的酒店。

他抱着肥大的羽绒服赖在我车上,「我想送你回家。」

「好吗?好不好?你拉着我回去,然后我再打车回来。」

我无力:「下去!」

「不要嘛……」

「下去!给我走!」

我拉开他那边的车门,迅速将人一推,方嘉宇抱着黑色的羽绒服蒙在原地。

一个喷嚏把他打醒,他才反应过来,赶紧把外套穿上。

我降下车窗,赶他:「赶紧进去……」

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截断,「下雪了,陈妙。」

他抬头望着天空,黄色光线下,细雪纷纷扬扬,说下就下了起来。

趁我不注意,他拉开驾驶座的门,把我也拉了下来。

「方嘉宇!你烦死了!」

话是这么说,其实我心里也痛快,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自由自在地穿着休闲装在雪地里撒过野。

没见过雪的南方孩子像个傻二哈似的又蹦又跳,绕着酒店前面的停车场跑了好几圈,路过的人都跟看傻子似的看着他。

我嫌弃地撇撇嘴,瞅瞅这没出息的样儿。

「陈妙,我好开心啊!」傻二哈蹦跶到我面前,「我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雪!真就跟鹅毛似的!」

「你别笑啊,你笑什么啊?」

太傻了我天。

我揪着他外套弯着腰笑得喘不过来气。

「你笑什么啊坏姐姐,我不就没见过雪嘛?」他长手一把捞过我,隔着厚重的羽绒服掐了把我的腰。

「哈哈哈哈哈。」眼泪都出来了。

漫天雪色,昏黄灯光。

笑闹着的我突然看到酒店门前站着的那个身影。

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隐于夜色里。

唯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猩红一点,彰显着主人的存在。

我直起身子,与黑暗中的他对视。

我知道他在看我。

透过风雪,我看到拿着一瓶饮料从酒店大门出来的沈诗诗。

我背过身,对方嘉宇说道:「我回了。」

一直和方嘉宇在一起,看到林归我才想起来,金元今儿攒的的局就定在这个酒店。

刚准备上车被后面一个人攥住了手腕,我以为是方嘉宇,刚想回头说他两句,发现是很久未见的宋松。

啊,真的好烦。

这些破几把事。

能不能给姐爪巴啊。

「滚。」我轻抬眼皮,眼神冷漠。

宋松没松开我,只是说道:「妙妙,你也看到了,林归也不是什么好的,变心变得比谁都快,还带着新女人来你们发小的聚会上。」

哟,长本事了,会在背后说人坏话了。

「那也总比你偷腥强吧。」我似笑非笑。

他脸色一瞬煞白,「我真不会了,原谅我。」

「回头草我从来不吃。」重蹈覆辙的事傻子才会干。

「那林归呢?」宋松眼睛紧紧盯着我。

我笑了。

宋松从和我在一起开始,就很在意林归的存在,到现在,两个人我谁都不稀罕了,他还是要和林归比。

这么在意林归,你俩咋不去过呢。

「得了,别闹了,姐该回家了。」我摇摇还未被松开的手。

宋松腮帮子鼓了鼓,肚子里憋了口气儿出不来,但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松开我放我回家。

还没等我转过身呢,又有另一人强势地直接把我扛了起来。

md!

林归!

乱哄哄的一阵,只听着好几句不成调的话在后边响起。

「诶!」

「陈妙!」

「妈呀!」

「林归你有病啊!把她放下!」

「卧槽!」

……

我勉力抬头看向后方,宋松怒目,方嘉宇着急想跟上来被金元拦住,沈诗诗站在原地,其他的几个朋友已经惊呆。

……

这到底是什么突如其来的修罗场剧情啊喂!!

9

我的车被抛下了。

林归给车门上了锁,我狠狠踹了他一脚。

因为父母家都离得近,我打电话给金元让他给我把车开回去。

回眼去看那人,他隐在黑暗中,仍像一头蛰伏的兽。

「你是不是有病?」

我问他。

他抵了抵后槽牙,伸手掏了支烟出来,似乎是想到我还在场,烟体在修长手指间转了一圈,又被扔回去。

「我摊牌了。」他说,「我和沈诗诗是假的。」

「初雪那天沈诗诗给我发消息说让我拿她试探你,我他妈估计当时也魔怔了,当着你的面把手机拿开。」

「我那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可能,你去海市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脑子一热就答应了她。」

我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他抓了把自己的短发,声音吐出来时有些小心翼翼,像希冀着什么,「你……今天为什么没来?」

窗外雪越下越大,月华无双。

世界被覆盖上崭新的洁白,在腊月二十九的夜晚迎来新的盛景。

好马从不吃回头草啊。

可是在这个人身上,我破了多少例了。

「因为你啊。」

我用着最轻松的语调,说出了他最希冀的答案。

因为你啊。

时间的洪流呼啸奔涌。

在我二十三岁即将结束的这一年,我忽然看清了自己的内心。

那人眼里的光倏然亮了起来。

他一把将我抱到自己腿上,摸着我的脸的手,克制又急切。

额头相抵,呼吸缠绵。

他平息着,仿佛有了底气,「今晚那男的是谁?」

「……在海市认识的。」

「你让他搂你腰?」

「当时没注意。」只顾着笑了。

「陈妙妙。」

「啊?」

「我和他谁帅?」

我抚着面前这人的五官,是我最熟悉不过的,锋利剑眉、狭长眼眸、高鼻薄唇,明明是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是桀骜不驯,他身上的男人味是相同年纪的男孩无法比拟的,用他迷妹们的话来说,他身上撒发出来的荷尔蒙随时会叫人腿软。

「当然是你帅。」

为了今后杜绝这种傻逼问题,我决定改变我的审美了。

「真的?」

「真的。」

他笑起来,「真觉得我帅?」

「床上更帅。」

「草!陈妙,今晚给老子好好受着……」

看吧,这才是林归。

又野又烈,像匹野蛮的骏马。

10

大年三十,天刚刚擦黑。

外面的车流逐渐停歇,行人几乎没有。

整座城市像被按下开关键,一瞬间被万家灯火点亮。

门口对联红红火火,福字倒着粘,代表福到了。

桌子上摆放着瓜子花生,糖果巧克力,还有坚果各种年货。

爸妈在餐桌上包饺子,我和林归被分配到厨房做年夜饭。

鱼被丢在锅里滋拉作响,我在另一个灶台边回头看他,他正在认真放佐料。

很多刚认识的人,会无法想象我们在一起是怎么过日子的。

其实就是这样,平凡烟火,最最真实的生活。

我把锅里素菜盛出来,戴着围裙来到他身后。

从背后抱住他的时候,他正好闲下手来。

北方冬日的室内,暖气很足,又在厨房,他只穿了件简单的 T 恤。

他一把将我抱起。

薄薄肌肉鼓起,是女生们最喜欢的弧度。

我揽着他的脖子,低头亲了亲面前的人。

他抚着我肩背的手正用了力,是准备进行深吻的节奏。

这个时候门关一动,我爸不合时宜地开了厨房的门。

「……」

略显尴尬。

三人都没说话,我想下来,林归却不放手。

我爸把篦子上的饺子放下,朝林归抛去了个眼神。

我和林归的关系还没和家长公开,现在我爸那明了的一笑,我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了。

果然,当我爸先出去,我和林归后一步出去的时候,不仅我妈已经知道了这事,就连远在国外的林归爸妈也已经知道了。

有时候吧,家长们的速度是真够快的。

林归爸妈的视频电话来得很快,四个人高高兴兴去聊这事儿。

我跟林归对视一眼,准备继续回厨房做饭。

我走在林归身后,临进门时,我隐隐约约听见,视频里林家爸妈的话。

「……不枉我们出这趟远门给他创造机会啊,臭小子真给力……」

我了然,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爹妈还是你爹妈。

就连筹谋都更胜一筹。

演得自然而然,妙啊!

菜其实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最后一道硬菜要留给我爸做。

鱼在锅里咕嘟咕嘟,把锅盖顶起来又放下。

我下了饺子,等那边视频结束我爸来做最后一道菜。

八点整,所有的菜都已上了桌,白酒、红酒都已到位。

电视里春晚准时开始。

伴着喜庆的声音,四只酒杯叮叮当当碰到一起。

视频那头的林归父母用洋酒代替白酒,一饮而尽。

年味不是越过越淡,而是看和谁在一起过年。

父母,好友,爱人。

用仪式装点,用习俗蔓延。

这才是年。

十点半的时候,酒足饭饱。

林归的电话响起来,是金元打来的。

林归喝了酒,不能开车,是以金元过来接我们。

给老两口腾个地儿,和年轻人出去玩会儿。

林归家在西山脚下有处老宅子,那地方没人住,后来就变成了每年过年囤货的地方。

这座北方的超一线城市早就禁了烟花爆竹,只有在政府规定的道路口才可以燃放,正好西郊属于可燃放区。

一大群人浩浩荡荡,从老宅子里把提前买好的各种鞭炮、烟花一一搬出来。

十一点五十五分,大家伙儿兴致高昂。

不远处的楼墙上传来钟声。

咚——

咚——

是新年的倒数计时。

掐着这个声音,在这一年的最后一秒钟,金元点燃了最大的烟火。

「新年快乐!」

「过年好!」

深蓝夜空下,寒星几颗,是此起彼伏的开心和快乐。

二十多岁的一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看着这烟火人间,兴致丝毫不减。

「新春快乐,」他转过头来,眼里装着绽放星火,「妙妙。」

「新春快乐,归哥。」我笑起来,风情满怀。

用小时候最熟悉,长大后再也没叫过的,久违的称呼,唤他。

性感喉结狠狠滑动,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

带着痞,带着纵,还有独属于这个人的沉迷。

无人照拂的黑暗角落,他将我抵在墙上,吻从热切变得温柔。

漫天烟火,他说:「我爱你。」

我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哭过。

在这样的时刻,我的眼里蓄了液体。

我搂紧他,在一声又一声的灿烂里,在他耳边轻声说:「时间告诉我,我也爱你。」

我知道,这次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番外:方嘉宇

皑皑白雪,晃人眼。

那个人的笑容,比雪还要晃眼。

褪去精致妆容,换掉轻熟装束。

此时的那个人,就像个最简单的小女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

可在她出现在我面前,朝着发呆的我喊「方嘉宇」的时候,我的世界就暖和了起来。

那天的她,就像阴沉沉的天空突然出现的太阳。

带着浓烈和真实,强势地闯入了我白茫茫的世界。

二十岁的心动,来得猛烈,又声势浩大。

我甚至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在海市时对她的好感,全然变成无可言说的爱恋。

我这人,看着懵懂乖巧,可也最明白对于自己已经确定的事情,定要先行一步,早做打算。

她这么好,我怎么能让别人抢了先。

酒店门前,霓虹灯下,雪色与夜色之间。

她的眼睛很亮,像掺了银河的水。

她的每一声笑,都是我开心的源泉。

我准备告诉她。

我喜欢她。

打直球,或者说莽撞,是我这个年纪最美好的并且极容易被漂亮姐姐原谅的优势。

她会喜欢我吗?

我这么想着的时候,被一群陌生的人打断。

有个男人拉她的手!

怎么还有个男人扛着她飞!

草啊!

我还没告白啊!

我准备奋起直追,又被另外一个男人拦住了去路!

在一群人的围攻之下,我眼睁睁看着她被那个男人扛进一辆车里,关上车门!

啊!

简直要气死!

这到底是哪儿突然冒出来的一群又臭又糙的野蛮老爷们儿啊!

后来,我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去找她,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她口中的男朋友在马路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像是随时会冲上来跟我干一架。

我记得他!

那晚就是他扛走了陈妙!

他黑衣黑裤,外面套了件黑色大衣,一身冷冽站在路边。

我瞅了眼他的头发。

是极短的板寸。

板寸最挑人。

可他五官精细,脸部轮廓冷硬,硬生生把板寸衬成了颇为完美的发型。

好吧,我承认,外表看起来,和她很般配。

就是不知道品性怎么样。

看起来那么傲,会对她好吗?

哎。

我叹口气。

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她男朋友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勾引她呀。

最终,我跟着父母离开了这座有她的城市。

我的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委屈的失恋宝宝永远也不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以及明晃晃的直球,才让某人彻底憋不住,跑出去把一切摊了牌。

所有试探都褪去,才是干干净净、完完整整的爱意。

番外:宋松篇

这张脸,是我最大的利器。

我很早就知道。

从小,我的身边就不缺女孩子的追捧。

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我也和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一样,开始谈恋爱。

我没什么真心可付。

因为,我深感无趣。

上大学时,我和林归、金元分到了同一个宿舍,那时候我就经常听到陈妙的名字。

林归不怎么爱搭理其他同学的事儿,但金元是个极为热情的人。

在和金元处成兄弟的日子里,我从他的口中,听到了不少关于她的事。

拼拼凑凑成的画面,就是他们的从前。

她和林归最为要好,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关系极近,是以结婚时买的房子都在一起。

在他们的发小圈子里,他们几个发小和二人的父母一样,就希望他俩能成。

有发小的人,生活自然是热闹的。

三天两头的聚会必不可少。

是以,我偶尔也会在宿舍楼下见到等林归和金元的她。

陈妙这个人,怎么说呢,

满身风情。

尤其浅浅一抬眼,浅薄笑起来的时候。

不光是优越的相貌,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她不需要去追逐什么,因为她就是光本身。

趋光,是人的本能。

我见过她几次,在校园里擦肩而过。

她从来都不认识我,因为她的身边,总是有太多优秀的异性。

和她的相识,是我耍了心眼的。

那时候,林归被单位外派到广州学习,我逮住这个空档,在和金元一起外出喝酒的局上,见到了那个人。

只要进入了她的视线,那就好办。

我平生第一次,像一只花孔雀一样,开始有意识地展现自己的优势。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人。

我很喜欢她。

在和她的相处中,我全然不像以前和别人相处的那个自己,在她面前,我既幼稚又懂事。

明明我们是一样的人啊。

可就是在这段没被看好的感情中,我逐渐明白了包容、理解,这些,全都是她教给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西山上的那一天。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星河璀璨,爱的人在身边。

我那时候以为,年轻的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直到后来。

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混蛋的一个人。

对于李棉理的诱惑,我没有守住那条线。

李棉理是极爱纠缠的一个人,以前我在答应做她男朋友之后就发现了她这点,爱哭、爱闹、还喜欢事事管我。

认识李棉理,真是我最倒霉的一件事了。

我自认潇洒,快餐爱情当断即断,几乎没有纠葛,谁也不欠谁。

只有李棉理,短信、电话、制造的偶遇,各种轰炸。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稀里糊涂通过了她的微信,稀里糊涂和她有了联系,稀里糊涂开始见了面。

真正意识到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是在她毫不留恋地离开之后。

我承认,在这场爱情游戏中,我是那个最早动心的人。

我悄悄关注了她那么久啊。

从一开始,我就是她的不二臣,我理解她、疼惜她。

把以前的自傲和不甚在意通通丢掉。

可就是这样喜欢着她的我,在诱惑面前,还是犯了错。

就是这样,我的陈妙被我弄丢了。

她毫不留情,走向了更光明的地方。

她有一起长大的朋友,她有足以交心的挚友,她有忙忙碌碌的事业。

她的生活热热闹闹。

她回归了繁华。

徒留我一人在原地,体会相思为何种哀愁。

我记得她爱哼王菲的一首歌,那首歌里唱「还没陪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我的陈妙,我还没有陪你一起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后来,听说她和林归重归于好。

一直以来,我都把林归作为我最强劲的对手。

陈妙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他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尽管别人都说,她不喜欢他,太过可惜。

可我知道,林归的隐忍、坚持、真心、守护,这些全是他藏在不羁外表下的反差魅力。

我忌惮的,从来不是青梅竹马的身份。

而是,同样作为男人,我知道林归的这些品质,在岁月长河中终将闪闪发光,成为吸引陈妙心动最大的资本。

皮囊,让人一见钟情,

品质,让人天长地久。

陈妙最憧憬的那个天长地久。

番外:沈诗诗

「我太急了。」我说。

李棉理坐在我旁边也哀哀戚戚,我们两个一对失意人。

我图谋林归已经很久了。

从我入单位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起,

我就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追到手。

情况很乐观。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

我势在必得。

春风化雨,是我给的温柔。

我不动声色,将计划悄然进行。

盼望着有一天百炼钢能成绕指柔。

直到我见到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妙。

我和李棉理是一个寝室的室友,我们大三的时候,不知道她从什么途径认识了宋松,成了宋松的女朋友。

宋松我知道。

女生宿舍总爱聊帅哥,我们刚入学的时候,宋松的大名就成天流传在女生们的口中。

后来没几天,李棉理就被甩了。

她时刻关注着宋松的消息。

宋松空窗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个月后,他有了新的恋情。

李棉理抽丝剥茧,甚至找到了那个女生公开的社交平台。

每天像个侦探,去阅读理解那个女生偶尔发的图片或动态。

彼时,我还不知道,她会是我以后最大的劲敌。

林归喜欢的人不喜欢他,是我认识林归以后,旁敲侧击从别人那里打听来的。

林归的能力很卓越。

年纪轻轻就扛起了我们院里的大旗。

他身上的每一点都在深深吸引着我。

低调,优秀,像松柏,如月光。

光不强烈,但如梦似幻。

我想过,是怎样不长眼的女生,能拒绝得了这样的林归。

直到我见到陈妙。

她从容地走进林归的家里,像个天然的女主人一样招待我。

明艳大气的美,是扑面而来的美貌冲击。

唯有牡丹真国色,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她热烈又雍容,眼里不经意间流转过的,是与众不同的傲气。

我以为她这样的人,被人捧着、宠着、惯着,定会骄纵无比,

可她一开口,便是周全的礼数。

对,是我忘了,她艳丽,气质却不妖娆,是我将这样的印象先入为主了。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拍拍手大排档。

宋松站在她面前。

她眼里装着夜间万物,可唯独没有宋松。

我抿了抿唇,明白了这个女人的无情。

任何男人都不在她眼中。

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人束缚。

有时无情最有情。

无情的人一旦付出真心,便是至纯的爱意。

谁不会被吸引?

我心中的势在必得有些摇摇欲坠。

我难免加快了自己攻略林归的步伐。

我的心境起了波澜,有点急了。

于是,在我们单位大门口再次遇见陈妙的时候,我做了一个错误又愚蠢的决定。

初雪,夜晚。

我发消息给林归,我说我帮你。

我让他利用我来刺激陈妙。

我以为他不会答应。

却在很久以后,收到了一句「好」。

我敲了敲手机屏,心里有些兴奋。

近水楼台,最好施展。

我会逐渐让他接受我,喜欢上我。

我们一起参加他朋友的聚会,不动声色地和陈妙偶遇。

以前肢体上的谨小慎微,变成如今我可以大胆地挽着他的臂弯,和他对视,给他夹菜,冲着他明媚地笑。

谁也不知道陈妙心里怎么想的。

一开始她笑靥如花,后来视而不见。

直到最后,彻底无视。

谁也没想到,最后刺激到的不是陈妙,而是林归。

我家在隔壁城市,临近年关我也没回家,就为了在一年的最后关头能将林归彻底拿下。

二十九的晚上,我跟随林归一起出席他发小圈的聚会。

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

二十三年的情,真不是我想撼动就能轻易被撼动的。

我也终于知道,我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到底,还是那个女人棋高一着。

作者:今天喝奶茶了吗备案号:YXA15zAoy8CklBo4vpiek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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